安徽下塘镇司法所司法助理员、

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王庆德

在基层人民调解工作30年来,

用一双铁打般的脚板行走于乡村邻里,

为民“说事”、解忧,

用真心做事,用真情化人。

今天让我们与他一同见证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

一线调解工作的变迁和发展。

基层调解员的工作环境 变了

1986年,王庆德刚刚高中毕业,正好赶上安徽省下塘镇成立乡镇司法治安办公室急需招聘人员,王庆德有幸被录用了。

八十年代的祖国,改革开放的步伐才刚刚迈开,人民生活水平还不高,交通工具更是少之又少。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环境也随之变了样。由于王庆德在下塘镇工作时间较长,辖区群众一致认为他处事公、业务精、熟悉当地情况,很多群众到司法所来点名道姓要他主持调解纠纷。为此,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他于2012年在下塘镇调委会设立了“王庆德调解室”,宽敞明亮的办公室,配上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大大提升了基层调解员的办公效率。与此同时,王庆德的下乡交通工具也经历了由两条腿、自行车到电瓶车的变迁。

2011年秋, 90多岁的老人严某因五个子女赡养问题产生纠纷。由于几个姐妹分别住在不同地方,王庆德先后到合肥、淮南等地,耐心地与四姐妹逐个谈心沟通。王庆德笑着说,以前调解工作涉及到在外地的不仅跑断腿还战线长,现在工作条件好了,司法所派了一辆车协同他去外地开展调解,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通过10多天的努力,最后,老人的4个女儿同意每人每月支付150元赡养费,由儿子赡养父亲到临终,如老人生病所需费用由五子女平摊,赡养费由王庆德代为转交。

基层群众主要的纠纷类型和法律意识 变了

王庆德刚参加工作的时候,群众的邻里纠纷和生产生活纠纷占据了他调解的大部分事宜。而现在基层群众需要调解的大多是婚姻家庭纠纷和经济合同类的纠纷。

“随着普法教育的深化,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开始懂法服法,调解工作也从硬方式转变为软方式。”王庆德说。

2017年6月,严女士找到王庆德,要求他为其调解自己的婚姻纠纷。原来严女士与丈夫刘某结婚已十八年,育有两个女儿,两夫妻还共同在集镇购买了两套房屋,丈夫刘某长期在上海打工,一日突然回家以感情不和为理由要求离婚,并且要求给他一半的房产。王庆德得知情况后开始调查取证,并对刘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虽然并没有打消刘某的离婚念头,但是最终劝说刘某放弃了小女儿的抚养权和两套房产,双方达成离婚协议。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老百姓对于人民调解工作的态度也从“不清不楚”转变到“十分认可”。王庆德告诉记者:“自从《人民调解法》颁布以来,调解工作开始有法可依,群众对于调解的需求也越来越多。”

变中不变的是基层调解员要吃得了亏、咽得下苦

虽然王庆德在工作中扮演一个“和事佬”的角色,可是三十年来调解员工作中的酸甜苦辣咸他也可谓皆尝遍。

王庆德说,做人要能吃得了亏,做事要能吃得了苦,解决好人民群众的诉求。

三十年来,王庆德一直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在岗在位认真履责,尽全力维护本地区社会稳定。截至目前,共调解各类纠纷2000余起,制止群众械斗120多起,防止纠纷激化150余起,预防犯罪140余起,受理的民间纠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8%以上。没有发生过因调解不及时或调解不力引起矛盾激化和非正常死亡现象。他先后被授予合肥市“百佳人民调解员”、合肥市“防止民间纠纷激化先进工作者”、合肥市“先进人民调解员”和省“双百佳人民调解员”。2013年8月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2014年被评为省“最美人民调解员”。

编 后

王庆德只是安徽省10.5万基层人民调解员的缩影。改革开放40年来,安徽省人民调解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深入推进平安安徽、法治安徽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据统计,2014年以来,安徽省各类调解组织共化解矛盾纠纷264.3万余件。特别是蚌埠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探索建立的“政府主导、制度保障、司法牵头、多方联动、人民调解+保险理赔”的运作模式,成为解决医患纠纷的新渠道。 同时,安徽省人民调解工作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发展,打造出了许多富有地方特色的调解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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