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盧思浩 來源: 《意林》雜誌

我從來不覺得人的成長是爲了證明之前的不切實際和幼稚,夢想是用來實現的,但是太容易實現的,那不叫夢想。

以前在墨爾本的一個室友,突然打電話給我,他讓我猜他現在在哪裏,我說不是在墨爾本嗎,你還能去哪兒。他很神祕地說,不是哦,我現在在西班牙。掛了電話之後,酷我音樂盒正好放到阿姆的《Lose Yourself》,不知道爲什麼,腦海裏浮現的是《當幸福來敲門》裏面的片段,是男主角最窮困潦倒的時候在車站的廁所裏過夜,是他身上只有20美分的日子,可是他從來沒有放棄過。

如果你有夢想,就一定要捍衛它。老爸同事的女兒,比我高三屆,我剛進那所高中的時候,她已經出國兩年了,正好我們的老師是一樣的。高二的時候,老師給我們讀了一封信,是她從英國寄回來的。她說現在過得很好,謝謝老師當年的教導,然後張新宇(高中的班主任)慢慢念出信的最後幾個字——來自劍橋。當時一下子就蒙了,對那種學校只有敢想的份兒了,後來我才知道原來她是我老爸同事的女兒。老爸總是感慨地對我說,一個女生,能那麼優秀真的很不容易。後來有幸跟她見面,她說的一句話我至今記憶猶新,她說,因爲想要過自己的人生吧。她一直記得一句話:很多事情就像旅行一樣,當你決定出發的時候,最困難的那部分其實就已經完成了。

突然就想到了自己,第一次出國的時候,離自己的17歲生日還差三個月。奇怪的是在機場的時候,我並沒有想象的那麼不安,我只是反覆告訴自己,這條路是你自己選的,不管怎麼樣,也要走下去。可是留學生活並沒有想象中那麼順利,一時興起去打工,因爲太累,最後還是辭職了。

後來有一天在Facebook上看到Leo,一個澳洲本地小夥兒,成績好到令人眼紅。我就開始跟Leo聊起最近的生活,到後來就變成了我的訴苦。等我說了很多,過了很久,我纔看到他打過來的字,他說,我到現在都用不起iPhone這種在你們那裏隨處可見的東西,我現在的學費都是自己賺的,雖然你離家很遠,但是你父母一直在後面資助你,你每天就做這麼一點兒事情,憑什麼說自己撐不下去了,你有資格嗎?那些比你累的人都沒有說什麼,那些比你優秀的人都比你努力得多,你有什麼資格在這裏唉聲嘆氣?

然後他對我說了一句我到現在還一直記着的話:要麼滾回家裏去,要麼就拼。我突然就醒了,是啊,我又有什麼資格在這裏抱怨?我爲什麼要出國?在那個時候義無反顧的自己,怎麼現在反而後悔了呢?什麼時候起,那個有着夢想的自己就死了?爲什麼明明知道時間那麼少、青春那麼短,想得最多的,不是怎樣去接近夢想,而是反覆地不安和疑惑?

終於覺得,我那些熬夜的日子,都會在最終讓我迎來屬於我的結局。從離開家的那一刻起,就註定了我無法回頭的青春。一個人二十歲出頭的時候,除了僅剩不多的青春以外,什麼都沒有,但是你手頭爲數不多的青春能決定你變成一個什麼樣的人。就像阿姆歌裏唱的那樣:我不能在這裏變老。我要在變老之前,做一些到了80歲還會微笑的事情。

我想,一個人最好的樣子就是平靜一點兒,哪怕一個人生活,穿越一座又一座城市,走過一條又一條街道,仰望一片又一片天空,見證一次又一次別離。然後在別人質疑你的時候,你可以問心無愧地對自己說,雖然每一步都走得很慢,但是我不曾退縮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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