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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西

深夜

邢台两名未满16岁孩子潜入校园盗窃财务

11月12日,河北临西县第一中学负责人给临西派出所送来了一面锦旗,为的是警方迅速破获的一起盗窃案。值得一提的是,在破获这起案件时,民警利用了直播软件成功锁定了违法行为人……

事情还得推到半个多月前。10月26日,河北临西县第一中学负责人来到临西派出所报警,称学校有几个班级遭人盗窃,几个学生放在教室的零花钱、资料费不翼而飞,共计丢失现金3000余元。

民警赶到现场后立即调取了学校以及周边监控,发现在23日凌晨、25日夜晚,有两名男子从学校公共厕所外面翻墙进入学校后,又先后翻窗进入一楼的6个教室,之后离开。

“监控显示,两名男子都戴着帽子、口罩,面部无法识别。”民警冯树春告诉记者,虽然无法识别面部,但是其中一名男子的眉毛十分有特点。

“他的眉毛又粗又横,很像之前一个违法行为人刘某。”经过对刘某照片的调取和对比,冯树春确定在本次盗窃的嫌疑人之一就是刘某,但是刘某还未成年,早年辍学,且长期不回家在街面流浪,无法确定他的踪迹。

当天下午,通过对刘某的进一步调查,冯树春发现刘某热衷于在直播软件上发布视频。

“通过刘某同学,我们知道了刘某的直播号。”冯树春介绍,当他们打开直播平台,正巧看到刘某正在直播,背景正是临西镇某村的一家理发店。

民警迅速出击,对该村附近的理发店排查,最终将刘某、王某抓获归案。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刘某(14周岁)、王某(13周岁)对潜入临西一中实施盗窃的行为供认不讳,同时还交代了两人潜入临西四中实施盗窃的违法行为,并追回被盗财物4000余元。

民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裁决刘某行政拘留7日,系刘某未满16周岁,不予执行。又因王某未满14周岁,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河北青年报)

街边游园

邢台市城区河道沿线

已有10余处湖面游园向公众开放

今年以来,市城管执法局河道处在围寨河、茶棚沟、小黄河、茶棚沟沿线多处实施了扩水建湖工程,总景观提升面积约35万平方米。湖面建设保持了河道最主要的行洪功能,建设亲水平台,种植白蜡、油松等几十余种绿植,并配套建设游园、长廊、小品等景观,将邢台历史文化融入建设中,塑造了风景秀丽的生态河道。据了解,目前,邢台市城区河道沿线已有10余处湖面游园向公众开放。(邢台日报)

南宫

轿车意外驶入湖中

南宫村民跳湖勇救落水夫妇

11月10日16时30分许,一辆白色轿车,在行驶至南宫市普彤大街与五一路交叉口时,意外驶入湖中,车上一对年轻夫妇被困。这一幕正巧被从此路过的南宫市西丁办事处大刘村村民齐书良看到。

齐书良随后快速走向河堤,将身上的外套脱下来,不顾湖水的冰冷,跳入水中,向落水夫妇游去。路过的人们纷纷加入到救人的行列之中,他们找来绳子抛给齐书良,大家齐心合力把落水者拉上岸。

当落水的年轻夫妇被救上岸后,急忙向齐书良等人致谢,还拿出一些钱塞给齐书良表示感谢,但都被齐书良婉言谢绝,在场的人都竖起了大拇指。

目睹整个事件的孟庆忠感慨地说:“他什么也没有考虑,把衣服一脱,就去救人了,我认为这个老乡在危急时刻,奋不顾身、见义勇为的精神非常可贵,值得我们去学习。”

记者了解到,齐书良,男,1963年5月出生,原籍南宫市西丁办事处大刘庄,北京市退休工人,现在原籍大刘庄居住。

这位操着北京口音的南宫村民告诉记者,事发时,他看到夫妇两人都从车里面钻出来,但均惊慌失措。尤其是那位女同志,一直喊救命。当时自己也没有多想,就决定下水救人。

伴随救人群众越来越多,齐书良一手拽着绳子,一手托着那位女同志,最终得以成功脱险。

11月16日,鉴于齐书良同志在他人生命遇到危险之时,挺身而出,舍身救人,弘扬了社会正气,南宫市政法委、市综治委研究,并报经市政府批准,决定授予齐书良同志“南宫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

其中提及,南宫全市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要认真开展向齐书良同志学习的活动,学习他危险面前毫不退缩,用实际行动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无私奉献精神。(燕赵都市报)

平乡

邢台“80后”小伙儿今日赴石

五天后“捐髓”

11月21日10时14分,在妻子的陪伴下,年轻的80后医务人员李耀强踏上了开往石家庄的G6272次列车,他将奔赴省二院,大概五天后捐献造血干细胞,如果捐献成功,他将成为本市“捐髓”第13人。

32岁的李耀强是平乡县人民医院检验科的一名医务人员。2014年5月,他加入中华骨髓库,成为一名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四年后,2018年5月,他与一位白血病患者初配成功。“真没有想到,一个小小的举动,竟然在4年后能挽救一条生命。”李耀强毫不犹豫的同意了。

11月22日开始,李耀强将连续注射约五天动员剂。11月26日,李耀强将在省二院进行造血干细胞采集。(牛城晚报)

桥东

桥东辖区违法停车

有了新管理

根据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邢城专纪[2018]5号)文件和桥东区人民政府([2018]44号)文件精神,暂由市交警支队委托桥东区城管局对区管街道道路上的违法停放机动车进行管理,对违法车辆行使行政处罚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8年11月20日起,邢台市桥东区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对区管街道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行为进行严管、严治、严查。如果您的爱车停放在道路泊位外,将会收到一张违法停车告知单,将对您的行为处以100元罚款。您可以到我局处理大厅进行缴纳罚款,并索取发票及处理决定,也可以扫描告知单上的二维码进行在线处理。

创建全国文明城,是您和我们的共同担当。希望广大市民文明出行,规范停车,共同营造文明、有序、整洁的牛城环境。

2018年11月20日

文:牛小城  审:神秘怪人“V”

本文由邢台同城综合整理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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