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今年8月份,爲規範保險機構銷售行爲,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銀保監會下發了《關於開展借款人意外傷害保險業務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人身險部函〔2019〕231號),要求各人身險公司全面排查在經營借款人意外險過程中是否存在通過現金貸等網貸平臺銷售、委託無合法資質第三方銷售、向客戶強制搭售或者捆綁銷售、違背精算原理隨意調整費率、通過高手續費惡性競爭等行爲。引人注意的是,《通報》提到,有5家公司與多家現金貸平臺合作銷售借意險產品,但自查中均未排查出存在強制銷售或捆綁銷售的情況,與監管掌握的情況不符。

(原標題:銀保監會通報借意險四大突出問題)

本報記者 蘇向杲

人身險公司借款人意外險違規現象仍然存在。

《證券日報》記者近期從相關渠道獲悉,銀保監會近期向各保險公司下發了《中國銀保監會人身險部關於借款人意外險自查清理有關情況的通報》(下稱《通報》)。

據《通報》,目前人身險公司借款人意外險(下稱“借意險”)業務經營主要存在四方面突出問題:一是有的公司自查工作走過場,風險揭示不充分;二是有的公司未能排查出在借意險業務中存在強制搭售或捆綁銷售的情況;三是有的公司通過團體意外險模式延續與現金貸平臺合作;四是有的公司整改避重就輕,自查發現問題沒有得到根本糾正。

引人注意的是,《通報》提到,有5家公司與多家現金貸平臺合作銷售借意險產品,但自查中均未排查出存在強制銷售或捆綁銷售的情況,與監管掌握的情況不符。個別公司在專業中介渠道手續費比例超過50%,但公司並未採取相應整改舉措。

48家險企開展借意險

借款人意外險,即借款人意外傷害保險,是人身保險業務之一。以被借款人因遭受意外傷害造成死亡、殘廢爲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身保險。此前多銷售於銀保渠道,隨着網貸平臺增多,該險種逐漸受到網貸平臺歡迎,而隨着網貸平臺大量退出,其經營風險也引發監管注意。

今年8月份,爲規範保險機構銷售行爲,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銀保監會下發了《關於開展借款人意外傷害保險業務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人身險部函〔2019〕231號),要求各人身險公司全面排查在經營借款人意外險過程中是否存在通過現金貸等網貸平臺銷售、委託無合法資質第三方銷售、向客戶強制搭售或者捆綁銷售、違背精算原理隨意調整費率、通過高手續費惡性競爭等行爲。

從該險種整體經營情況來看,據銀保監會披露的數據,保險公司借意險業務整體呈現以下特點:一是業務參與主體較多,目前已有48家人身險公司開展了借意險業務,合作渠道以銀郵渠道和專業中介渠道爲主;二是整體費率基本維持在基準費率水平,個別公司費率水平偏高;三是大多數公司手續費費率低於50%,少數公司費率水平偏高。

杜絕鑽空子、打擦邊球

在此次自查過程中,銀保監會發現的突出問題有四點。

第一,有的公司自查工作走過場、風險揭示不充分。某大型險企直銷渠道一款產品費率明顯異常,但公司排查報告未提供相應說明。一家中外合資險企與不具備合法資質的P2P平臺合作銷售借意險產品,該事項在公司自查報告中並未體現。

第二,有的公司未能排查出在借意險業務中存在強制搭售或捆綁銷售的情況。有5家公司與多家現金貸平臺合作銷售借意險產品,但自查中均未排查出強制銷售或捆綁銷售的情況,與監管掌握的情況不符。

第三,有的公司通過團體意外險模式延續與現金貸平臺合作。2家險企與現金貸平臺合作,由現金貸平臺爲其借款客戶投保團體意外險,但實際上最終由借款人買單。

第四,有的公司整改避重就輕,自查發現問題沒有得到根本糾正。2家險企自查報告均表示已於9月底前終止與有關現金貸平臺的合作,但監管部門9月後仍接到這兩家公司與現金貸平臺合作的投訴。1家專業中介渠道手續費比例超過50%,但公司並未採取相應整改舉措。

銀保監會要求,各人身險公司要認真對照通報內容,引以爲戒,舉一反三,強化內部管理,堵塞在運營、精算、風控、合規等條線的漏洞,杜絕任何鑽空子、打擦邊球的行爲,切實提升借意險合規經營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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