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王宝强和马蓉的消息,主要的热点还是集中在马蓉的自我爆料上,通过15日“挤牙膏”似的爆料,一点一点的把王宝强“卖惨”和做老实人的消息公之于天下,其实最终想证明的事情就是王宝强当时在离婚诉讼的时候是不缺这30万诉讼费的,是王宝强通过各种“公关稿件”一步步的让大家认为“是马蓉转移了他的钱,让王宝强处于这种潦倒的处境”,不过在她昨日最新的爆料中指出的房产消息似乎却有一些的漏洞产生。

其实这条微博的用途是在之前说明了王宝强“卖惨”的假象之后,再一次的证明自己没有转移资产,是王宝强本人委托她把房子卖了的。

从晒出的委托书中可以看出,这个房产的确是由王宝强委托马蓉卖掉的,而且还有公证处的文件,原来王宝强在这个物业有两套房,其中一套已经在之前卖出,而最后一套是在马蓉的手中卖出的。

据当时的媒体报道,这套房产是在8月13日卖出,市场估值约为800万,如果是对半分的话,那王宝强应该是可以得到约400万的,不过事实是什么呢?

在8月14日就有了王宝强提交离婚的申请,然后就有了王宝器“借钱缴费”的事情发生,也就回到了马蓉爆料最初的起点。

不过疑点也正是在这次提交离婚申请前的卖房中,从马蓉晒出的银行流水中可以看出,王宝强在8月15日有一笔“190万”的款项流入王宝强的账户,加上王宝强之前有的约10万的存款,一共就有了209万的存款。

这笔190万的打款其实是从“王宝强(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发出的,也就是说这笔钱是马蓉打过来的,为什么打款190万呢?其实很显然是马蓉在13日卖房的钱,而卖到800万,分给王宝强190万,只及总款的四分之一,这是不是说不过去呢?对此网友的评价表示“马蓉是不是太贪心了呢?”

另外有意思的是,17日就曝出了王宝强工作室的执照和公章丢失的事件。

这一系列的消息连在一起,是不是很有蹊跷呢?这其中更像是一场精密策划的金钱案件。

不过事情已经发生,马蓉和王宝强的财产分割案正在进行,最终的两人的财产怎么分,到底是谁在“卖惨”,在法院宣判的时候就真相大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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