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曲靖人,从今天起,看到这些行为赶紧举报,最高可奖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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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云南公安发布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公安机关收到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后,一经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追究被举报者刑事责任的,举报人最高可获奖励10万元人民币。

同时,要求公安机关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举报人身份信息、举报线索内容和奖励数额等情况,未经举报人同意,违反保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外国人(含无国籍人)、港澳台胞、华侨举报云南省范围内黑恶势力犯罪的,适用于此办法。

奖励对象

向云南省公安机关举报云南省范围内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缉捕公开悬赏在逃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符合本办法规定奖励条件的中国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以下简称举报人),由省公安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予以奖励。

奖励原则

举报奖励原则限于实名举报。对于匿名举报的,在破案后能够联系到举报人,且举报人愿意领奖的,应当给予奖励。

同一案件由多人分别举报的,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举报时间以《云南省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登记表》登记的时间为准;多人举报但是举报内容有重大区别,对于案件查处确有不同帮助的,酌情分别给予奖励。

两人以上联名举报同一案件的,奖金由举报人协商分配。

同一举报人在多地多部门举报同一犯罪线索的,不重复奖励。

同一举报人举报的同一犯罪线索,同时符合本办法和其他举报奖励办法规定的奖励情形的,按照最高奖励标准予以奖励。

同一举报人在同一案件中,分别发挥不同作用的,按照最高的奖励标准予以奖励。

对公开悬赏缉捕涉黑涉恶的犯罪嫌疑人,以发挥作用程度,按每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实施奖励。

奖励条件

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如有证据材料,一并提供);

.举报内容未被公安机关掌握,或者公安机关虽已掌握,但是举报人反映的内容更为具体详实且在侦破案件、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缉捕公开悬赏在逃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并据此侦破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成功抓获公开悬赏在逃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

举报范围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专门实施“套路贷”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以境外赌场为依托,实施“套路绑”,绑架或拘禁中国公民进行敲、诈、抢等犯罪行为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有组织的跨境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和枪支弹药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有组织跨境走私护私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违法犯罪线索;

    ●其他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奖励标准

    群众举报的线索,经查证属实,按以下标准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举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5000元至10万元人民币。

●举报恶势力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犯罪集团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3000元至5万元人民币。

●举报恶势力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3000至1万元人民币。

●举报境外黑社会组织成员在云南省犯罪案件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奖励2万元人民币。

●举报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有关人员被以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或者受贿罪等批准逮捕的,奖励5000元至2万元人民币。

●举报公开悬赏缉捕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首者,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每抓获一名,奖励2万元人民币;协助每抓获一名黑社会性质组织积极参与者、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的,奖励1万元人民币。

举报途径

云南省举报电话:

(0871)63992898(省扫黑办),

(0871)12368(省高级人民法院),

(0871)64993142(省人民检察院),

(0871)63053110(省公安厅),

(0871)64189050(省司法厅);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另外,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2018年10月29日至11月6日,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6个督导组已进驻各州(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

进驻督导期间,各督导组设立举报电话、邮政信箱和电子邮箱,主要受理各地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和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线索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

●昆明市 第一督导组

进驻时间:2018年10月30日至11月20日

举报电话:0871-65932922、0871-65940752

受理举报时间:每天8:00-20:00

举报信箱:昆明市邮政专用信箱99号

举报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昭通市 第二督导组

进驻时间:2018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举报电话:0870-2845221、0870-2845204

受理举报时间:每天8:00-20:00

举报信箱:zf001

举报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曲靖市 第三督导组

进驻时间:2018年11月5日至11月20日

举报电话:0874-3333559、0874-3333412

受理举报时间:每天8:00-20:00

举报信箱:曲靖市邮政25号信箱

举报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西双版纳州 第四督导组

进驻时间:2018年11月3日至11月17日

举报电话:0691-2154276、0691-2154279

受理举报时间:每天8:00-20:00

举报信箱:西双版纳06信箱

举报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大理州 第五督导组

进驻时间:2018年11月1日至11月16日

举报电话:0872-2396199、0872-2393099

受理举报时间:每天8:00-20:00

举报信箱:大理州20181101号信箱

举报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普洱市 第六督导组

进驻时间:2018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举报电话:0879-2189593、0879-2189757

受理举报时间:每天8:00-20:00

举报信箱:普洱市邮政专用123号信箱

举报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德宏州 第七督导组

进驻时间:2018年10月30日至11月13日

举报电话:0692-2393795、0692-2393797

受理举报时间:每天8:00-20:00

举报信箱:德宏州501号邮政专用信箱

举报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文山州 第八督导组

进驻时间:2018年11月6日至11月24日

举报电话:0876-2146771、0876-2146772

受理举报时间:每天8:00-20:00

举报信箱:文山州邮政专用信箱A01号

举报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玉溪市 第九督导组

进驻时间:2018年10月30日至11月13日

举报电话:0877-2696232、0877-2696236

受理举报时间:每天8:00-20:00

举报信箱:省督导组50#信箱

举报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楚雄州 第十督导组

进驻时间:2018年11月2日至11月16日

举报电话:0878-6998110、0878-3112110

受理举报时间:每天8:00-20:00

举报信箱:楚雄州邮政专用信箱21号

举报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丽江市 第十一督导组

进驻时间:2018年10月29日至11月12日

举报电话:0888-5133712、0888-5132134

受理举报时间:每天8:00-20:00

举报信箱:丽江市邮政专用信箱001号

举报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临沧市 第十二督导组

进驻时间:2018年11月3日至11月16日

举报电话:0883-3065244、0883-3065224

受理举报时间:每天8:00-20:00

举报信箱:临沧市1008号邮政专用信箱

举报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保山市 第十三督导组

进驻时间:2018年11月1日至11月14日

举报电话:0875-2801222、0875-2801333

受理举报时间:每天8:00-20:00

举报信箱:保山市邮政专用信箱39号

举报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怒江州 第十四督导组

进驻时间:2018年10月29日至11月12日

举报电话:0886-3626557、0886-3631277

受理举报时间:每天8:00-20:00

举报信箱:怒江州0001号邮政专用信箱

举报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迪庆州 第十五督导组

进驻时间:2018年10月31日至11月15日

举报电话:0887-3032447、0887-3039110

受理举报时间:每天8:00-20:00

举报信箱:迪庆州邮政专用信箱100号

举报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红河州 第十六督导组

进驻时间:2018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举报电话:0873-3756555、0873-3662333

受理举报时间:每天8:00-20:00

举报信箱:红河州邮政专用信箱21号

举报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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