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一男子酒后攻击公交车司机,被判3年2个月!
前段时间
因乘客与司机发生冲突
重庆一公交车坠江事件
让公交车的行车安全成为焦点
更多的人开始关注公共交通工具的行车安全问题
事实上
在公交车行驶过程中
乘客和司机发生冲突
并不少见
就在银川
也发生了这样一起事件
11月21日,银川中院宣判陈小二(化名)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一案,维持一审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陈小二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的判决。
(网络图)
2017年10月10日14时许,陈小二酒后乘坐银川101路公交车到达银川市金凤区北京路与亲水大街路口向东100米处时,执意要求下车,因公交车未到站被公交车司机拒绝。
陈小二先用脚踹公交车车门,后走到公交车驾驶室,与公交车司机发生争执,并用手掐公交车司机的脖子。
司机被迫紧急刹车,公交车停在了马路中间,公交车内两乘客摔伤。
一审法院以陈小二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陈小二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经银川中院二审审理认为,陈小二作为成年人,应当能预见与驾驶公交车在城市主干道行驶中的公交司机发生争执、并掐司机的脖子,极有可能会造成公交车失控,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公私财产安全的严重后果,而仍然为之。
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作出上述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办案法官表示,“生命安全无小事”。
近年来,在公交车上乘客辱骂、拉拽、殴打公交司机等恶性事件时有发生,导致车辆失控等交通事故也有发生,“重庆公交坠江案”的悲剧仍历历在目,这起案件的宣判再次提醒广大的公交车乘客,遇事冷静处理,切莫与行驶中的公交车司机发生争执或攻击公交车司机,否则后果严重,终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记者 王辉】
近期大家都在关注:
银川一女子假扮“艺术家”,专挑多金知识分子下手!
请注意,银川有一批新车合格证系伪造!
宁夏将重拳打击骗取医保基金行为,这2个举报电话请牢记!
银川一女子拍亲密照被网友敲诈……
查看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