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7日上午9时30分左右,高速交警五支队八大队民警在辖区五保高速定襄北收费站入口执勤时发现,在等待上高速的车流中有一辆悬挂模糊号牌(号牌严重掉漆)重型半挂牵引车,牌照颜色和字体与正常牌照有所不同,随即指挥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该名驾驶员一下车就对民警说照顾照顾,同时手里揣着现金硬往民警身上塞,"现在都挣钱不容易,照顾照顾就行了!"民警依法告知:“我正在执法全程录音录像,请你配合工作,你这个号牌涉嫌造假。驾驶员辩驳:“这个号牌不是假的,只是有点掉漆。”

民警明确告知:"我们将把此号牌送至号牌核发部门进行鉴定,一旦鉴定该号牌为假的,将对你处以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行政拘留15日,你的驾驶证也将被降级。“你把我驾驶证降级了,砸了我的饭碗,我就去你家吃饭。”驾驶人蛮横的说道。

随后民警将该号牌送往号牌核发部门进行鉴定,经鉴定该号牌为假号牌,同时内勤民警通过网上查询,发现公安交通指挥平台主线卡口照片显示16日晚8时该车辆在我省孙右高速西口站有入省记录,照片显示车辆悬挂的号牌与民警现场查处的号牌明显不一样(且该车辆并无补领号牌记录),民警现场查处的号牌字体漆面全部掉光,而卡口显示的号牌字体漆面完好无损。通过进一步询问该驾驶人,该驾驶人承认使用掉漆的假号牌是为了躲避路面电子监控抓拍,同时也将固封螺丝做了手脚,便于拆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依法将车辆扣留,做进一步调查处理。该驾驶人因涉嫌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两项处以罚款5050元,驾驶证记24分,行政拘留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如有违法应被计12分,罚2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山西交警提示:

开车上路行驶,请依照规定在公安交管部门申办登记和领取牌证,切勿心存侥幸使用假号牌,这不光将受到严厉的处罚,同时也是对您和他人生命安全的严重不负责任。

排版:李梦菲

组稿: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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