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3日,住房城鄉建設部公佈了各地專項行動查處的第三批違法違規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北京美安居新業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天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等24家房地產企業位列其中。

其中,西安有2家房地產企業位列其中,分別是:大華集團西安華鑫置業有限公司、西安華峯置業有限公司。

據瞭解,2018年6月份,7部委聯合發佈《關於在部分城市先行開展打擊侵害羣衆利益違法違規行爲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的通知》(建房[2018]58號)以來,各地持續深入開展專項行動,查處違法違規的房地產企業和中介機構。

此前,住建部已經公佈了2批違法違規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名單,本次公佈的是第三批。

公開信息顯示,此次西安這兩家被住建部點名的違法違規房地產開發企業,此前已經被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進行行政處罰。

2018年9月21日,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發佈了《2018年已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項目名單(第十一批)》。本批被行政處罰的樓盤共計3個,處罰事由均爲“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擅自預售商品房”。其中:

西安華峯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的感恩時代廣場項目,被罰款128萬元;

大華集團西安華鑫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的大華翰林華府項目,被罰款317萬元;

也就是說,這兩家地產企業在2個月前曾被罰款共計445萬元。

根據媒體公開報道,西安華峯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的感恩時代廣場項目違規銷售,這在西安地產行業已經不是新聞,已經被媒體曝光多次,還曾經在房價上漲後起訴業主要求五證不全時購買了房子的業主退房,當時在西安也是鬧得沸沸揚揚。

至於大華集團西安華鑫置業有限公司,該公司開發的大華翰林華府項目,在今年5月份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關負責人在作客FM91.6陝西交通廣播《一馬當先早高峯》節目時,就曾提到:“近期我們公佈了一批違規企業記分情況。對城市錦上、華安·紫竹苑、大華翰林華府等未按規定開展銷售活動的企業,按照我局記分管理制度要求進行了記分,並採取了限制網籤、暫停辦理新申請預售許可等方式對違規企業進行了懲戒。”

根據此前7部委聯合發佈《關於在部分城市先行開展打擊侵害羣衆利益違法違規行爲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的通知》(建房[2018]58號),此次專項整治時間爲2018年7月初至12月底,也就是說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目前尚未結束。

此次先行開展專項行動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天津、南京、蘇州、無錫、杭州、合肥、福州、廈門、濟南、鄭州、武漢、成都、長沙、重慶、西安、昆明、佛山、徐州、太原、海口、寧波、宜昌、哈爾濱、長春、蘭州、貴陽。

整治重點內容包括:■(一)投機炒房行爲。

1.壟斷房源,操縱房價、房租。

2.捂盤惜售或者變相囤積房源。

3.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站、新媒體等途徑捏造、散佈房地產虛假信息,以及僱傭人員製造搶房假象等方式,惡意炒作,哄擡房價。

4.通過更改預售合同、變更購房人等方式,投機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

5.通過提供“首付貸”或者採取“首付分期”等形式,違規爲炒房人墊付或者變相墊付首付款。

■(二)房地產“黑中介”違法違規行爲。

1.採取威脅、恐嚇等暴力手段驅逐承租人,惡意剋扣保證金和預定金。

2.爲不符合交易條件的房屋提供經紀服務,或者對購房人隱瞞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

3.爲客戶就同一房屋簽訂不同交易價款的“陰陽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規避房屋交易稅費。

4.非法侵佔或者挪用客戶交易資金。

5.強制提供代辦服務、擔保服務,或者以捆綁服務方式亂收費。

6.與投機炒房團伙串通,謀取不正當利益。

■(三)房地產開發企業違法違規行爲。

1.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前,以認購、認籌、預訂、排號、售卡等方式向購房人收取或者變相收取定金、預訂款、誠意金等費用。

2.未按政府備案價格要求銷售商品房,或者以附加條件限制購房人合法權利(如捆綁車位、裝修)等方式,變相實行價外加價。

3.一房多賣,損害購房人合法權益。

4.利用合同格式條款,免除自身法定義務、加重購房人責任、排除購房人合法權利。

5.限制、阻撓、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按揭貸款。

6.未標明房源銷售狀態、銷售價等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行爲。

■(四)虛假房地產廣告。

1.通過捏造、散佈不實信息,或者曲解有關房地產政策等方式,誤導購房人的市場預期。

2.發佈虛假房源和價格信息,欺騙、誤導購房人。

3.發佈未取得許可或備案的房地產項目預售、銷售廣告。

4.在房地產廣告中承諾爲購房人辦理戶口、就業、升學等事項。

5.在房地產廣告中承諾房產升值或者投資回報。

來源:騰訊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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