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利用微信虛構女性身份,詐騙“男朋友”錢財。近日,山東省東阿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起詐騙案,被告人馬某某犯詐騙罪,判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法院審理查明,2017年11月份,被告人馬某某虛構“楊倩倩”女性身份,通過微信與被害人陶某某成爲微信好友並發展成爲男女朋友關係,陶某某將“楊倩倩”設置備註爲“老婆”。後被告人馬某某以“楊倩倩”的身份提出,讓“楊倩倩”的弟弟“楊龍”的朋友馬某某(即被告人)作爲二人媒人,從中協調二人關係。被告人馬某某與陶某某見面後,將虛構的“楊倩倩”更形象地告知陶某某,進一步獲取陶某某的信任。2017年12月至2018年4月,被告人馬某某先後虛構“楊龍”結婚、住院,“楊倩倩”外出打工、租房居住、戀愛需要等理由,向陶某某提出轉賬要求。陶某某遂通過微信先後轉賬給被告人馬某某29278.52元。

法院審理認爲,被告人馬某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以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爲構成詐騙罪。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之規定作出判決:被告人馬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對被告人馬某某的詐騙所得錢款予以追繳,退賠被害人陶某某。

來源: 山東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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