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扫黑除恶】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

近日,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各相关部门通报了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据介绍,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密切协作,迅速在全市范围内对黑恶势力展开凌厉攻势,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11月上旬,我市共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87个,抓获团伙成员432人。

据介绍,今年2月11日,市委成立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截至目前,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共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案件协调会、专题培训会、专项督查会、电视电话会、“打伞”专题会等各类会议13次,推动全市扫黑除恶工作有序开展。同时,根据中央、自治区文件精神,市扫黑办制定《呼和浩特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方案》等工作制度,先后印发《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建立扫黑除恶信息月报制度》等文件,不断健全会商、研判、调度、通报、督办、考核等工作机制,为指导扫黑除恶工作提供有力抓手。

据了解,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同市委政法委、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法院、市司法局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全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印制10万份分发到各自然村、社区。市公安局与自治区公安厅联合举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日活动,印制“两高两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10万份、《致全区各族人民群众的一封信》10万份、《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100万份,并张贴于全市每一个自然村、居委会,各旗县区通过集中宣传活动、LED滚动播放、媒体报道等方式展开宣传。在此基础上,还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和网络举报平台,发布奖励公告,进一步扩大线索来源。通过群众举报等多种途径,共收到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516条,其中接收上级部门移交129条,目前已按照管辖权限全部移交相关地区和部门办理,并及时进行督办。

此外,市扫黑办还与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建立联席工作机制,与市纪委监委建立涉黑涉恶腐败线索与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制度、查办结果反馈制度,合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督查督导方面,由市四大班子分管领导组成督查组,由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市9个旗县区和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3次督查,推进边督边改、真督实改,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压实责任。在后勤保障方面,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扫黑办,办公室设在市委政法委,并从各成员单位抽调骨干力量,组成实体化运作工作专班,并根据阶段性部署及时调整、补充小组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推动落实。此外、市财政局核拨600万元,为扫黑除恶工作提供经费保障,确保专项斗争顺利推进。同时,针对已有涉黑涉恶线索,市公安局抽调专人组成专案组负责侦办。深挖“打伞”方面,由市纪委监察机关、市委组织部根据群众举报、已接收线索负责查办。

记者从新闻发布上还了解到,下一步我市将推进完善各级组织建设,及时开展“回头看”行动,坚决剔除不符合条件的人选,整顿治理一批软弱涣散的基层组织,提高基层党组织的纯洁性和战斗力,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集中侦破一批涉黑涉恶案件,集中宣判一批涉黑涉恶案件,集中查处一批涉黑涉恶“保护伞”。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着力解决黄赌毒、抢盗骗、食药环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问题和治安乱象,斩断违法犯罪的“经济链”,扫除“黑恶根”,筑牢防黑防恶堤坝,净化我市社会治安环境,提高社会治安整体水平;同时,不断丰富宣传方式,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及新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借助广播、电视、宣传栏、横幅、LED屏等多种媒介,通过普法讲座、知识竞答、征文比赛等多种活动形式,深入农区、街道社区、矿区、学校、酒店等人员集中场所,围绕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现象、犯罪特征、举报渠道等多项内容,全方位、持续性、高质量地开展线上线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话题宣传,并严格落实保护措施,做好举报线索核查及反馈工作,确保群众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确保群众举报不落空;此外,将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相结合,将治理政法干警、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实现重拳打击“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以及推动对被督导部门及单位的通报、约谈、日常督办制度全面展开,坚持严字当头,督促问题整改落实,通过规范性、权威性督导,实现政治督导、行业督导、基层督导全面覆盖,推动侦办涉黑涉恶案件与打击“保护伞”同步进行,确保专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呼和浩特人民政府)

丨内容来源:呼和浩特广播电视台整理报道

丨本期编辑:郝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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