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企業“華麗轉身”既需制度保障,又要練好內功——訪北京大學經濟學院教授王曙光

  來源:光明日報

  【支持民營企業轉型升級】

  如今,民營經濟已成爲我國經濟制度的內在要素,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重要成果,推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12月22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公佈。當前,我國民營企業發展面臨哪些問題?如何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記者圍繞相關問題採訪了北京大學經濟學院教授王曙光。

  王曙光表示,《意見》體現了中央一以貫之、堅定不移發展壯大民營經濟的戰略決心,也體現出中央致力於爲民營經濟發展提供長期制度保障、增強民營企業改革發展信心的深刻用意與戰略定力。

  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

  黨的十八大以來,圍繞民營企業關切的產權保護、企業家精神等重大課題,中央接連出臺重要文件。2016年,《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出臺;2017年,《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營造企業家健康成長環境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更好發揮企業家作用的意見》出臺。

  “這些文件高規格、高密度出臺,其釋放的信號是極其明顯的,那就是要爲我國民營經濟發展提供強大且持久的制度支持,提供長期性、穩定性、系統性的制度框架。”王曙光說。

  王曙光認爲,對國有經濟和民營經濟實施平等產權保護,既嚴格保護國有經濟產權,保障國有資本保持增值不流失,同時又要切實保護民營經濟合法的財產權利和其他與所有權相關的權利。《意見》重申“保護民營企業和企業家合法財產”,釋放出的平等保護民營經濟產權的信號極爲強烈。

  “要在所有競爭性領域對國有經濟和民營經濟進行平等市場準入,形成國有經濟和民營經濟依據各自的比較優勢和稟賦結構進行公平競爭,這就需要鼓勵競爭,防止壟斷。”王曙光說,《意見》提出,“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精簡市場準入行政審批事項”“強化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剛性約束”“破除招投標隱性壁壘”。這些操作性強的措施,對於建立競爭性市場機制、鼓勵民營企業進入競爭性領域開展平等公平市場競爭,具有重要意義。

  王曙光表示,建立國企和民企共贏機制,要在混改過程中,鼓勵雙向混改模式。不僅鼓勵國有企業引入民營經濟股份,還要鼓勵民營企業引入國有經濟股份,從而形成兩者“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企業所有制結構,推動國有經濟和民營經濟協調發展,優化企業所有制結構,完善公司治理結構。

  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

  改革開放40多年來,我國民營經濟獲得了空前發展,民營經濟展現出巨大的活力和生命力。

  “我國民營經濟體系中湧現出大量優秀企業和優秀企業家,但也存在一些問題。”王曙光認爲,很多民營企業的創新能力不足,從而導致其長遠發展的內在動力不足;一些民營企業缺乏高瞻遠矚的企業目標規劃與持之以恆的工匠精神;功利主義、短期機會主義的經營理念在一些民營企業中比較盛行,這些觀念嚴重阻礙了民營企業向更高水平邁進;大量民營企業的管理方式較爲落後,公司治理和企業經營都有很大的改善空間。

  王曙光表示,企業家精神的缺乏成爲制約民營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民營企業家的企業家精神需要進一步培育和成長,民營企業家的管理素質、市場意識、契約意識、合規意識、社會責任意識等還有待提升。

  《意見》提出,大力弘揚愛國敬業、遵紀守法、艱苦奮鬥、創新發展、專注品質、追求卓越、誠信守約、履行責任、勇於擔當、服務社會的優秀企業家精神,認真總結梳理宣傳一批典型案例,發揮示範帶動作用。

  “這些措施對於進一步激發和弘揚企業家精神,是極爲有益的。”王曙光說,要在全社會形成尊重企業家、激勵和弘揚企業家精神的社會氛圍,並運用有效的政策手段和法律手段保障民營企業家的合法權益。

  引導民營企業改革創新

  如何解決制約民營經濟高質量、可持續發展的深層問題?

  王曙光認爲,一方面,要致力於保護產權、鼓勵市場競爭、放寬市場準入、弘揚企業家精神、推動國家治理現代化和法治化;另一方面,民營企業自身也要自我更新、自我提升。前者是爲民營經濟發展提供外在的法治化的寬鬆環境和制度保障,後者纔是民營經濟長遠發展的內因和動力源泉。

  王曙光表示,《意見》提出“鼓勵引導民營企業改革創新”“促進民營企業規範健康發展”,強調“鼓勵民營企業轉型升級優化重組”“引導民營企業聚精會神辦實業”“推動民營企業守法合規經營”,就是旨在從民營企業自身的角度,引導其提高質量,實現轉型發展,其用意可謂深切。

  “未來,隨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不斷完善,來自國內市場和全球市場的競爭將更加激烈。”王曙光說,一些管理不善、創新能力不足、經營方式和公司治理模式落後的民營企業將會被淘汰,這需要民營企業努力練好內功、抓住機遇,實現“華麗轉身”與高質量、可持續發展。

  王曙光表示,《意見》所體現的總體精神,從更深層次上說是要實現國家治理能力的現代化;要以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爲指導原則,進一步建立完善激勵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體制機制;要遵循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本規律,以構建現代化經濟體系爲目標導向,構建親清政商關係與規範化政企溝通機制,實現民營經濟可持續發展。

  (本報記者 劉坤)

責任編輯:梁斌 SF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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