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北京時間12月25日,2020賽季中超政策說明會在北京崑崙飯店舉行,會上出臺多項規範,其中最令中圈君不能理解的就是關於工資帽中對於U21球員的規定,規定是這麼說的:球員薪酬方面,國內球員在2019年11月20日之後簽訂的合同爲新合同,稅前頂薪不超過1000萬人民幣,入選國家隊球員上浮20%。在2015年底,由於U23政策的實施,廣州恒大淘寶足球俱樂部宣佈與球員徐新、李源一正式簽約,當時就掀起了輿論的一片聲討,但是並沒有什麼作用,之後中超俱樂部回購海外球員出現了熱潮,大批的海外球員受高薪的誘惑回到了國內,或許這纔是足協制定這項政策的初衷。

北京時間12月25日,2020賽季中超政策說明會在北京崑崙飯店舉行,會上出臺多項規範,其中最令中圈君不能理解的就是關於工資帽中對於U21球員的規定,規定是這麼說的:球員薪酬方面,國內球員在2019年11月20日之後簽訂的合同爲新合同,稅前頂薪不超過1000萬人民幣,入選國家隊球員上浮20%。U21球員稅前年薪不超過30萬人民幣。

規定之後可能會出現的情況

如果按照這個規定我們來看看會出現什麼,上海申花的朱辰傑現年只有19歲,但他是國足和申花的雙料主力,年薪1000萬都不算多。他的合同到2020年12月31日到期之後,如果想和上海申花重新簽訂合同,那麼年薪最多隻能是30萬。如果梅西生長在中國,那麼17歲就代表巴薩出場的他至少要拿4年的30萬才能“轉正”。

何必用年薪限制球員

足協用工資帽限制球員可以理解,這樣可以避免過多的好球員集中在一個俱樂部,影響聯賽的發展。但是限制年輕球員的年薪完全沒有必要,能力有多大,薪酬就應該有多高,年齡不應該成爲一個障礙。既然制定了最高工資、平均工資,剩下的就交給俱樂部去平衡就可以了,足協這麼做等於越俎代庖。

足協這麼做的目的是什麼

我想足協這麼做的目的就是鼓勵年輕球員多去國外聯賽鍛鍊,避免待在中超的安樂窩裏不願出去。另外一點就是防止像之前一樣,很多在國外聯賽鍛鍊的年輕球員被挖回國內。在2015年底,由於U23政策的實施,廣州恒大淘寶足球俱樂部宣佈與球員徐新、李源一正式簽約,當時就掀起了輿論的一片聲討,但是並沒有什麼作用,之後中超俱樂部回購海外球員出現了熱潮,大批的海外球員受高薪的誘惑回到了國內,或許這纔是足協制定這項政策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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