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巴布豆中國認爲,廣州巴布豆公司註冊並使用“巴布豆”字號的企業名稱,在兒童鞋類商品上擅自使用與涉案多個商標近似的標識,極易造成消費者的混淆誤認,構成對涉案商標專用權的侵犯和不正當競爭行爲,故訴至法院,請求判令廣州巴布豆公司停止侵權,消除影響,賠償其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合議庭在充分聽取上訴人和被上訴人的陳述後,歸納該案的主要爭議焦點爲:廣州巴布豆公司是否侵犯了巴布豆中國公司相關商標的註冊商標專用權,廣州巴布豆公司註冊並使用含有“巴布豆”字號企業名稱的行爲是否構成對巴布豆中國公司的不正當競爭等。

巴布豆童鞋和巴布狗童鞋是否有關係?BOBDOG和BABUDOG到底誰是真的巴布豆?2019年4月16日,上海知識產權法院審理了一起近似商標侵權案。

巴布豆品牌源自日本。1995年,臺灣人林啓東在上海成立上海巴布豆兒童用品有限公司,該公司後更名爲巴布豆(中國)兒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巴布豆中國”)。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巴布豆中國的經營範圍是服裝服飾、面料輔料、鞋帽、玩具、文具、寢具、包袋、日用品、嬰童用品、電子產品的批發、零售和進出口相關業務,並提供相關的配套服務;服裝面料領域的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服務、技術轉讓,品牌營銷管理。2003年,巴布豆被評定爲“上海市著名商標”。

2017年,巴布豆中國發現一名爲“廣州巴布豆兒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州巴布豆”)在網上銷售帶有與巴布豆商標近似標識的兒童鞋類商品。巴布豆中國公司是巴布豆系列商標的權利人或中國大陸地區被授權使用人。巴布豆中國認爲,廣州巴布豆公司註冊並使用“巴布豆”字號的企業名稱,在兒童鞋類商品上擅自使用與涉案多個商標近似的標識,極易造成消費者的混淆誤認,構成對涉案商標專用權的侵犯和不正當競爭行爲,故訴至法院,請求判令廣州巴布豆公司停止侵權,消除影響,賠償其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

一審法院審理後認爲,廣州巴布豆公司在產品名稱、外包裝盒等處均標註“廣州巴布豆”字樣,吊牌上印有“巴布豆機能鞋”,購物袋上印有“廣州巴布豆公司”,在商品外包裝盒、吊牌、購物袋、鞋身等處,印有與涉案商標中的狗頭圖形相同或近似的狗頭圖形,侵犯了涉案商標專用權。

一審法院指出,廣州巴布豆公司作爲同業經營者,在無法提供合理理由的情況下,將“巴布豆”作爲自己的企業字號進行登記,並在經營相同產品時使用,主觀上存在故意,客觀上容易使相關公衆產生誤認,構成不正當競爭。

據此,一審法院判決廣州巴布豆公司立即停止商標侵權行爲,停止在企業名稱中使用“巴布豆”字號,在廣州報紙上刊登聲明消除影響,並賠償巴布豆中國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共計12萬元。

廣州巴布豆公司不服一審判決,向上海市知識產權法院提出上訴。4月16日,上海知產法院開庭審理此案,真假巴布豆公司庭前交鋒。

廣州巴布豆代理律師指出,2015年9月,來自廣東山區的周利珍來到上海一鞋城做營業員,銷售泉州市巴布豆兒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泉州巴布豆”)的童鞋。而後店主將鞋店轉讓給周利珍,周利珍認爲進貨價格過高,向泉州巴布豆提出能否自行委託貼牌生產童鞋。

原案被告的丈夫向泉州巴布豆的關聯公司福建晉江萬泰盛鞋服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晉江萬泰盛)支付了8萬塊錢商標轉讓費,授權週期爲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授權商標爲巴布豆BABUDOG、巴布狗數個商標。泉州巴布豆向周利珍提出,要設立公司才能進行童鞋生產,隨後周利珍在廣州註冊廣州巴布豆公司。工商信息顯示,廣州巴布豆成立於2016年11月8日,法人爲周利珍,註冊資本500萬人民幣。

廣州巴布豆代理律師表示,2016年,周利珍委託一浙江生產商貼牌生產了4000-5000雙童鞋。童鞋賣不動,周利珍無法支付鞋店的店租,便關了小店,轉而在阿里巴巴網上銷售剩下的庫存。2017年,公安機關接到巴布豆中國的舉報線索,對周利珍夫婦實施了強制措施,並扣押了倉庫裏的9300餘雙童鞋。一個月後,周利珍夫婦被釋放,隨後遭到巴布豆中國的起訴。

廣州巴布豆代理律師在庭上表示,廣州巴布豆的商標來源於第三方轉讓,系註冊商標。“如果說原案被告逾期使用了商標,那也是我們向泉州巴布豆承擔責任,與上海的巴布豆中國沒有關係。我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如果我們廣州巴布豆要改名,那全國數百家巴布豆公司是不是全部要改名?”

巴布豆中國指出,泉州巴布豆囤積了大量商標,已經被商標評審委員會和北京知產法院宣告部分商標無效。

真假巴布豆對簿公堂,上海知產法院開庭審理一近似商標侵權案

界面新聞記者查詢中國商標網發現,泉州市巴布豆兒童用品有限公司於2001年註冊了巴布豆兩個相似商標,目前一個已被註銷,一個被駁回、不予受理;2013年12月26日提交申請註冊巴布豆BABUDOG的商標,註冊號爲13811032,用於版權管理、服裝出租、知識產權許可等,目前商標狀態顯示爲“異議中”。2013年12月26日和27日兩天,該企業提交申請註冊涉及巴布豆的商標共14個,商標狀態目前均顯示爲“異議中”。

界面新聞記者查詢中國裁判文書網發現,2014年8月6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曾對晉江萬泰盛因商標異議複審起訴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一案宣判,駁回晉江萬泰盛的訴訟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曾指出,晉江萬泰盛多個商標與巴布豆中國的註冊商標在表現手法、設計風格、構圖特點等方面較爲相近,整體難以區分,構成近似商標;而且,晉江萬盛泰被異議商標指定使用的服裝等商品與巴布豆中國商標覈定使用的服裝等商品在功能、用途等方面相近,關聯性較強,屬於同一種或類似商品。因此,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晉江萬盛泰的多個被異議商標不予覈准註冊。

該起案件由上海知產法院副院長黎淑蘭擔任審判長。合議庭在充分聽取上訴人和被上訴人的陳述後,歸納該案的主要爭議焦點爲:廣州巴布豆公司是否侵犯了巴布豆中國公司相關商標的註冊商標專用權,廣州巴布豆公司註冊並使用含有“巴布豆”字號企業名稱的行爲是否構成對巴布豆中國公司的不正當競爭等。案件未當庭宣判,將在合議庭評議後擇日宣判。

閉庭後,本案法官吳盈喆進行了“以案釋法”案例宣講會,上海市工商聯組織近40家成員單位企業代表走進法院旁聽並與法官進行面對面交流。

吳盈喆指出,註冊商標如果與註冊商標之間發生衝突,一般由工商行政部門來裁定。她指出,本案較爲特殊,一方面存在商標權利人主動撤銷商標的情況,另一方面還存在原案被告雖有授權但使用與授權商標不一致商標的行爲,而且前期還存在公安機關調查,存在刑民判斷的問題。

她認爲,該案涉及近似商標侵權問題。“判斷近似商標,首先要以一般公衆的判斷爲原則,假如你是消費者,會不會產生混淆。”同時,對近似商標的判斷需要採取隔離觀察;也要對商標的文字、圖形等構成元素進行整體觀察和要部觀察,並考慮到商標的知名度和顯著性問題。

企業名稱相似,是否需要停止使用?吳盈喆表示,這涉及侵權人使用商標的時間、商標知名度、侵權人攀附的主觀惡意和是否引起市場混淆等問題。她強調,商標的不當使用,也可能構成刑事犯罪。《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上海知產法院副院長黎淑蘭表示,上海知產法院將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主導作用,積極延伸司法功能,認真履行“誰執法誰普法”責任,爲上海打響“四大品牌”、營造一流營商環境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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