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令人发指!宿迁县城一早餐店狂售7500只“毒包子”

热气腾腾的馒头,浓香四溢的包子,是不少市民朋友最日常的两样食物。

泗洪人王某某经营一家早点铺,为让包子、馒头,卖相佳、口感好,2017年8月3日至9日期间,王某某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含铝泡打粉。

泗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包子、面团进行抽样检验时发现:包子中铝残留含量为399mg/kg,面团中铝残留含量为450mg/kg,铝含量超标准值四倍还多,可想而知,人如果长期吃这种高剂量的含铝包子、馒头,危害有多大?!

泗洪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于2018年6月7日向泗洪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8年9月5日,泗洪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王某某使用含铝泡打粉制作包子并销售给消费者,损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为由,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11月8日下午,宿迁首例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在泗洪法院依法公开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应当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要求被告人王某某支付包子、馒头销售价款的十倍赔偿金37500元以及在泗洪县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某自2016年8月在泗洪县青阳镇东方新城菜场南门东侧经营早餐店。

2017年8月2日,泗洪县公安局、泗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执法时,发现被告人王某某在生产包子、馒头等食品时使用含铝泡打分,遂向被告人王某某发出《食品安全告知书》,告知其在生产包子、馒头等食品时禁止使用含铝泡打粉。

此后,被告人王某某在制作包子、馒头时仍然使用含铝泡打粉,并将制作的包子、馒头对外销售。2017年8预支月9日,泗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被告人王某某经营的早餐店进行检查,并对包子、面团进行抽样检验。

经检测,抽样送检包子中铝残留含量为399mg/kg,面团中铝残留含量为450mg/kg,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被告人王某某在2017年8月3日至9日期间,共使用上述含铝泡打粉加工包子、馒头合计7500余只,销售得款3750余元。

根据国家卫计委等5部门2014年第8号《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自2014年7月1日起,禁止在小麦粉及其制品生产中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干品中铝残留量不得超过100mg/kg。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被告人王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某的行为同时损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除应受到刑事处罚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

泗洪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是依法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的一种方式,法院予以支持。

由于被告人王某某生产、销售的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且在一段时间内给不特定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造成潜在的损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可以支持消费款十倍的赔偿款。

故泗洪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要求被告人王某某支付包子、馒头销售价款十倍的赔偿金37500元,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因被告人王某某的侵权行为给消费者造成一定的损害,其可以通过赔礼道歉的方式取得消费者的谅解。故公益诉讼起诉人要求王某某在公开媒体上赔礼道歉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判决如下:

最后,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一、被告人王某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七千五百元(已缴纳)。

二、被告人王某某在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泗洪县人民检察院交付赔偿款人民币三万七千五百元,由泗洪县人民检察院纳入公益诉讼基金依法管理。

三、被告人王某某在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在泗洪县级媒体上赔礼道歉。

四、扣押在案的含铝泡打粉予以没收。

泡打粉了解一下?

⊙百度百科

泡打粉是一种复合膨松剂,又称为发泡粉和发酵粉,主要用作面制食品的快速疏松剂。有些分香甜型和食用型泡打粉,是一种快速发酵剂,主要用于粮食制品之快速发酵。在制作蛋糕、发糕、包子、馒头、酥饼、面包等食品。

⊙产品特点

1. 产气效率高,产气曲线符合工艺加工需要,膨松效果好。

2. 配方平衡,在产品中无碱涩味,PH值接近中性。

3. 产气快速、均匀、持久,显著改善产品内部结构,增加产品体积。

4. 可使产品口感松软,形状饱满、不粘底。

⊙相关规定

根据国家卫计委等5部门2014年第8号《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自2014年7月1日起,禁止在小麦粉及其制品生产中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干品中铝残留量不得超过100mg/kg。

⊙过量摄入铝损健康

含铝泡打粉主要成分为硫酸铝钾或硫酸铝铵。在医界,铝被认为是慢性神经毒素,一旦被人食用后进入体内,基本无法排出,其毒副作用主要体现在金属元素铝对大脑及神经细胞的损害,虽然不会危机生命,但过度摄入可能导致脑萎缩、痴呆等症状的出现,影响青少年的智力发育。

来源:泗洪法院

编辑 | 六哥   审核 |编辑一部 点赞一下,给六哥鼓励

查看原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