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令人髮指!宿遷縣城一早餐店狂售7500只“毒包子”

熱氣騰騰的饅頭,濃香四溢的包子,是不少市民朋友最日常的兩樣食物。

泗洪人王某某經營一家早點鋪,爲讓包子、饅頭,賣相佳、口感好,2017年8月3日至9日期間,王某某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含鋁泡打粉。

泗洪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店包子、麪糰進行抽樣檢驗時發現:包子中鋁殘留含量爲399mg/kg,麪糰中鋁殘留含量爲450mg/kg,鋁含量超標準值四倍還多,可想而知,人如果長期喫這種高劑量的含鋁包子、饅頭,危害有多大?!

泗洪縣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某犯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於2018年6月7日向泗洪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18年9月5日,泗洪縣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王某某使用含鋁泡打粉製作包子並銷售給消費者,損害了不特定消費者的生命健康權爲由,向法院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11月8日下午,宿遷首例食品安全公益訴訟案件在泗洪法院依法公開宣判。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王某某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其行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條的規定,應當以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要求被告人王某某支付包子、饅頭銷售價款的十倍賠償金37500元以及在泗洪縣級媒體上向社會公衆公開賠禮道歉。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王某某自2016年8月在泗洪縣青陽鎮東方新城菜場南門東側經營早餐店。

2017年8月2日,泗洪縣公安局、泗洪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執法時,發現被告人王某某在生產包子、饅頭等食品時使用含鋁泡打分,遂向被告人王某某發出《食品安全告知書》,告知其在生產包子、饅頭等食品時禁止使用含鋁泡打粉。

此後,被告人王某某在製作包子、饅頭時仍然使用含鋁泡打粉,並將製作的包子、饅頭對外銷售。2017年8預支月9日,泗洪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被告人王某某經營的早餐店進行檢查,並對包子、麪糰進行抽樣檢驗。

經檢測,抽樣送檢包子中鋁殘留含量爲399mg/kg,麪糰中鋁殘留含量爲450mg/kg,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爲不合格。

被告人王某某在2017年8月3日至9日期間,共使用上述含鋁泡打粉加工包子、饅頭合計7500餘隻,銷售得款3750餘元。

根據國家衛計委等5部門2014年第8號《關於調整含鋁食品添加劑使用規定的公告》、GB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自2014年7月1日起,禁止在小麥粉及其製品生產中使用硫酸鋁鉀和硫酸鋁銨,幹品中鋁殘留量不得超過100mg/kg。

法院認爲,被告人王某某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其行爲已構成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

被告人王某某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王某某的行爲同時損害了不特定消費者的生命健康權,除應受到刑事處罰外,還應承擔相應的民事侵權責任。

泗洪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的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是依法維護社會公衆利益的一種方式,法院予以支持。

由於被告人王某某生產、銷售的食品不符合安全標準,且在一段時間內給不特定消費者的生命健康權造成潛在的損害,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相關規定,可以支持消費款十倍的賠償款。

故泗洪縣人民檢察院作爲公益訴訟起訴人要求被告人王某某支付包子、饅頭銷售價款十倍的賠償金37500元,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

因被告人王某某的侵權行爲給消費者造成一定的損害,其可以通過賠禮道歉的方式取得消費者的諒解。故公益訴訟起訴人要求王某某在公開媒體上賠禮道歉的請求,法院予以支持。

判決如下:

最後,法院依法作出判決:

一、被告人王某某犯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判處拘役五個月,並處罰金七千五百元(已繳納)。

二、被告人王某某在判決生效後五日內向泗洪縣人民檢察院交付賠償款人民幣三萬七千五百元,由泗洪縣人民檢察院納入公益訴訟基金依法管理。

三、被告人王某某在判決生效後五日內在泗洪縣級媒體上賠禮道歉。

四、扣押在案的含鋁泡打粉予以沒收。

泡打粉瞭解一下?

⊙百度百科

泡打粉是一種複合膨鬆劑,又稱爲發泡粉和發酵粉,主要用作面制食品的快速疏鬆劑。有些分香甜型和食用型泡打粉,是一種快速發酵劑,主要用於糧食製品之快速發酵。在製作蛋糕、發糕、包子、饅頭、酥餅、麪包等食品。

⊙產品特點

1. 產氣效率高,產氣曲線符合工藝加工需要,膨鬆效果好。

2. 配方平衡,在產品中無鹼澀味,PH值接近中性。

3. 產氣快速、均勻、持久,顯著改善產品內部結構,增加產品體積。

4. 可使產品口感鬆軟,形狀飽滿、不粘底。

⊙相關規定

根據國家衛計委等5部門2014年第8號《關於調整含鋁食品添加劑使用規定的公告》、GB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自2014年7月1日起,禁止在小麥粉及其製品生產中使用硫酸鋁鉀和硫酸鋁銨,幹品中鋁殘留量不得超過100mg/kg。

⊙過量攝入鋁損健康

含鋁泡打粉主要成分爲硫酸鋁鉀或硫酸鋁銨。在醫界,鋁被認爲是慢性神經毒素,一旦被人食用後進入體內,基本無法排出,其毒副作用主要體現在金屬元素鋁對大腦及神經細胞的損害,雖然不會危機生命,但過度攝入可能導致腦萎縮、癡呆等症狀的出現,影響青少年的智力發育。

來源:泗洪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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