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不是药神》里的“天价药” 宿迁可免费领取,人均每年省三万

随着我国医保制度的改革完善,一批价格较高、用于治疗特大疾病的特殊药品,也就是所说的“特药”,被成功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除了药品的报销范围扩大以外,近日,在宿迁地区,一批符合重点医疗救助对象条件的“特药”患者,还享受到了免费的赠药。

今年52岁的徐先生是宿豫区侍岭镇的低保户,2005年开始一直在服药。

并且,这种药的价格还不便宜,两盒药就要两千多元。

这次他拿着特药待遇证,没出一分钱就领到了平时吃的药。

根据江苏省医保中心和宿迁当地的相关规,符合“重点医疗救助对象”的宿迁市民可享受免费赠药政策。

经过责任医师评估符合条件的患者,可凭相关材料,到“特药”定点药店,申请免费赠药。

宿迁“特药”定点药店店长施娜介绍申领流程,符合条件的患者可以先到药店咨询,药店的工作人员会帮患者填写表单,再把表单一次性寄到慈善机构。

药店继续跟踪进程,等药品寄到药店的时候,会及时通知患者过来领药。

截至目前,宿迁市执行“特药”管理的23种药品中,符合买赠结合条件的药品有尼洛替尼胶囊、西达本胺片等5种,符合全程免费赠药条件的药品有甲磺酸伊马替尼、吉非替尼片等14种。

成功享受全程免费赠药待遇的患者,一年人均减少个人负担医疗费用3万余元,此举将惠及宿迁123名患者。

新闻链接:免费的“特药”怎么领?

那么问题来了,全程免费领取“特药”,谁能领?怎么领?

“特药”保障对象: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管理经办操作规程,“特药”保障对象为,本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人社部门管理的其他类型医疗保障参保人员中,符合特药医保支付范围的患者。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具有当地户籍的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儿,设区市县(市、区)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特药”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患者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因患重特大疾病使用特药的,其费用由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享受“买赠共付”或“全程无偿赠药”待遇的参保患者,在赠药期内医保基金和患者个人均不再支付特药费用。

那么怎样领取“特药”呢?根据省里相关部门的规定,各地都出台了具体的操作流程。“特药”的优惠和赠药比例也各不相同。

以宿迁市为例,符合“苏政办发〔2015〕135号文件”规定的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可享受由生产企业合作的(慈善)机构提供的全程免费治疗待遇。

患者张某患有EGRF基因突变的晚期小细胞肺癌,需要长期服用“易瑞沙”这款药。

经过审核,张某属于低保户,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在他的《特药待遇证》“重点医疗救助对象”中,确认相关信息后。

张某就可以在当地的“特药”定点药店,免费领取“易瑞沙”。

目前,宿迁市符合全程赠药的药品有14中。

就宿迁市民来说,免费领取赠药的流程,分别是:

第一步:到“特药定点医院”申请特药待遇;

第二步:携带患者的相关病例材料找“特药责任医师”进行评估确认;

第三步:携带相关证明及患者的一寸证件照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特药证》;

第四步:持《特药证》到“特药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免费领药。

由于江苏各地区关于“特药”的补贴和赠药规则有所不同,具体情况,大家可以到当地医保部门咨询,或者拨打12333社保查询热线,了解当地的详细政策信息。

来源丨江苏新闻  编辑 | 六哥   审核 |编辑二部 点赞一下,给六哥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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