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重磅】大力清理工程保證金和清欠政府及國企拖欠賬款!

“要抓緊開展專項清欠行動,切實解決政府部門和國有大企業拖欠民營企業賬款問題。”李克強總理在11月9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要求。

李克強指出,當前經濟形勢錯綜複雜,民營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已經較爲突出。

“不論是政府部門還是國企,都要堅決杜絕拖欠民營企業賬款。政府部門這樣做更是有違‘人民政府爲人民’的基本職責。”李克強嚴厲地說。

李克強要求就此開展專項清欠行動:一是凡有此類問題的都要建立臺賬,對欠款“限時清零”;二是嚴禁發生新的欠款。

“嚴重拖欠的要列入失信‘黑名單’,嚴厲懲戒問責。對地方、部門拖欠不還的,中央財政要採取扣轉其在國庫存款或相應減少轉移支付等措施清欠。”李克強要求。

當天會議明確,要繼續大力清理規範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大幅提升商業債務違約成本。

李克強最後強調:“這件事情今天定下來要立即行動,國辦牽頭督辦,有關部門各負其責,審計部門要介入。清欠情況明年春節前要向國務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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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公佈《國務院部門涉企保證金目錄清單》,包含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等23個項目。各地區要參照此目錄清單,年底前公佈本地清單;各地區各部門必須嚴格執行涉企保證金目錄清單制度,清單之外的保證金一律不得執行,並要建立健全涉企保證金配套管理制度。

《國務院部門涉企保證金目錄清單》共分23種,對每種保證金的設立單位、設立依據、徵收標準、徵收程序、返還時間等均作了明確規定。《國務院部門涉企保證金目錄清單》中,同建築業密切相關的主要有以下4類保證金:

一、投標保證金

徵收標準:投標保證金不得超過招標項目估算價的2%。

返還時間:招標人最遲應當在書面合同簽訂後5日內向中標人和未中標的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二、履約保證金

徵收標準:履約保證金不得超過中標合同金額的10%。

返還時間:根據中標合同約定,待中標人履行完合同約定權利義務事項後退還。

三、工資保證金

徵收標準:具體徵收標準由地方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設定並組織實施。建立工資保證金差異化繳存辦法,對一定時期內未發生工資拖欠的企業實行減免措施,發生工資拖欠的企業適當提高繳存比例。

返還時間:具體返還時間及返還程序由地方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設定並組織實施。

四、工程質量保證金

徵收標準:保證金預留比例由發承包雙方自行約定,但不得高於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3%。

徵收程序: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可以銀行保函方式繳納工程質量保證金,採用工程質量擔保、工程質量保險等其他保證方式的不得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建築企業繳納履約保證金的,建設單位不得同時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

返還時間:缺陷責任期結束後,承包人可向發包人提出返還保證金申請。發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還保證金申請後,應於14天內會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覈實。如無異議,發包人應當按照約定將保證金返還給承包人。

最高院最高檢: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嚴禁亂抓人、亂查封、亂凍結,嚴禁刑事手段介入經濟糾紛: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會議,對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提出明確要求,促進增強企業家人身、財產安全感和幹事創業信心,讓企業家卸下思想包袱,輕裝前進。

最高人民法院明確

進一步加大產權司法保護力度,依法平等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切實維護企業家人身和財產安全。

堅決防止將經濟糾紛當作犯罪處理,堅決防止將民事責任變爲刑事責任,讓民營企業家專心創業、放心投資、安心經營,讓財產更加安全,讓權利更有保障。

要全面清理、完善司法政策和司法解釋,凡是有悖於平等保護民營經濟的條款,要及時廢止或調整完善。

依法審慎適用強制措施,禁止超標的、超範圍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財物,最大限度減少司法活動對涉案民營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不利影響。

要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從嚴治院,教育引導廣大法院幹警將依法保護企業家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各項要求落實到立案、審判、執行全過程,以零容忍態度嚴肅查處利用審判執行權侵害民營企業和企業家合法權益的行爲,努力讓人民羣衆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最高人民檢察院明確

認真總結落實平等保護、加強產權保護、糾正涉產權冤錯案件等工作的經驗,進一步加大落實力度,依法平等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爲民營經濟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檢察機關要切實轉變司法理念,堅持各類市場主體訴訟地位平等、法律適用平等,嚴格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等法律原則和制度。

要繼續加強產權司法保護,妥善辦理各類涉產權案件。對於有關部門移送的刑事案件,涉及民營企業行賄人、民營企業家的,要依法審慎採取強制措施,充分考慮保護企業發展需要。

要強化公正執行、善意執行、文明執行理念,依法審慎適用強制措施,禁止超標的、超範圍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財物,最大限度減少司法活動對涉案民營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不利影響。

教育引導廣大法院幹警將依法保護企業家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各項要求落實到立案、審判、執行全過程,以零容忍態度嚴肅查處利用審判執行權侵害民營企業和企業家合法權益的行爲,努力讓人民羣衆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相關全文:

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

要求加大金融支持緩解民營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

決定開展專項行動 解決拖欠民營企業賬款問題

部署有效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作用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

資料圖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1月9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加大金融支持緩解民營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決定開展專項行動,解決拖欠民營企業賬款問題;部署有效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作用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

會議指出,爲民營企業、小微企業解困,是更大激發市場活力、更多增加就業的重要舉措。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各地區、各部門多措並舉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題,取得一定進展,但民營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依然突出。下一步,要加大對民營企業、小微企業支持力度,切實做到國有企業、民營企業等各類所有制企業一視同仁。一要拓寬融資渠道。將中期借貸便利合格擔保品範圍,從單戶授信500萬元及以下小微企業貸款擴至1000萬元。從大型企業授信規模中拿出一部分,用於增加小微企業貸款。創新融資工具,深化多層次資本市場改革,支持更多小微企業開展股權、債券融資。二要激發金融機構內生動力,解決不願貸、不敢貸問題。明確授信盡職免責認定標準,引導金融機構適當下放授信審批權限,將小微企業貸款業務與內部考覈、薪酬等掛鉤。對小微企業貸款基數大、佔比高的金融機構,給予監管正向激勵。三要力爭主要商業銀行四季度新發放小微企業貸款平均利率比一季度下降1個百分點。整治不合理抽貸斷貸,清理融資不必要環節和附加費用,嚴肅查處存貸掛鉤等行爲。同時採取措施做好信貸風險防範。

爲清理政府部門和國有大企業拖欠民營企業賬款,會議決定抓緊開展專項清欠行動,國辦牽頭督辦,有關部門各負其責,審計部門要介入。凡有此類問題的都要建立臺賬,對欠款“限時清零”。嚴重拖欠的要列入失信“黑名單”,嚴厲懲戒問責。對地方、部門拖欠不還的,中央財政要採取扣轉其在國庫存款或相應減少轉移支付等措施清欠。大力清理規範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大幅提升商業債務違約成本,嚴禁發生新的欠款。清欠情況明年春節前向國務院報告。

爲進一步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作用,使金融更好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會議確定,一是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要以支農支小融資擔保爲主業,重點支持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二是降低融資成本。國家融資擔保基金的擔保費率不高於省級機構費率水平。中央財政對擴大小微企業融資擔保規模、降低擔保費率等成效明顯的地方給予獎補。三是實行風險分擔,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和金融機構承擔的風險責任比例原則上均不低於20%,銀行不得因此減少實際放款數額。鼓勵各地對支農支小擔保業務佔比高、增長快的機構給予風險補償,探索建立以財政出資爲主的多元化資金補充機制,確保政府性融資擔保可持續經營。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

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召開會議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

強調充分運用司法手段爲民營經濟發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周強主持會議並講話

11月5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召開會議,傳達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研究部署貫徹落實措施。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周強主持會議並講話。

會議指出,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高屋建瓴、總攬全局、內涵豐富、語重心長,是新時代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綱領性文件,是一篇光輝的馬克思主義文獻,在國內外產生強烈反響。

習近平總書記充分肯定民營經濟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廓清了當前對民營經濟的各種錯誤認識,深入分析民營經濟發展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明確提出支持民營企業發展壯大的政策舉措,爲促進民營企業發展並走向更加廣闊的舞臺注入了強大動力和堅定信心。黨的十八大以來,最高人民法院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先後出臺《關於依法平等保護非公有制經濟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的意見》《關於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切實加強產權司法保護的意見》《關於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爲企業家創新創業營造良好法治環境的通知》等文件,加大產權司法保護力度,妥善審理各類涉民營企業案件,依法甄別糾正張文中案等一批涉產權冤錯案件,促進增強企業家人身、財產安全感和幹事創業信心。各級人民法院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始終做到“兩個維護”,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講話精神上來,牢牢堅持“兩個毫不動搖”,找準工作結合點、切入點,認真總結加強產權司法保護、甄別糾正涉產權冤錯案件經驗,查找差距和不足,進一步加大產權司法保護力度,依法平等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切實維護企業家人身和財產安全,爲企業家創新創業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會議強調,要深刻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的精神實質和實踐要求,切實轉變司法理念,依法平等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

要堅持各類市場主體訴訟地位平等、法律適用平等、法律責任平等,依法保護誠實守信、公平競爭,嚴格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等法律原則和制度,堅決防止將經濟糾紛當作犯罪處理,堅決防止將民事責任變爲刑事責任,讓民營企業家專心創業、放心投資、安心經營,讓財產更加安全,讓權利更有保障。要全面清理、完善司法政策和司法解釋,凡是有悖於平等保護民營經濟的條款,要及時廢止或調整完善。要加強調查研究,高度關注民營企業股權質押、三角債、互聯互保等所涉法律問題,合理和準確把握資金借貸的裁判尺度,立足司法職能促進解決民營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會議指出,要充分發揮司法職能作用,運用司法手段鼓勵支持引導民營企業發展壯大,爲民營經濟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要繼續加強產權司法保護,妥善審理各類涉產權案件,進一步加大涉產權冤錯案件依法甄別糾正力度,進一步強化以案釋法工作,及時公佈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和企業家合法權益的典型案例和好做法、好經驗,推動形成企業家健康成長的良好法治環境和社會氛圍。要妥善審理企業破產案件,發揮破產重整程序特殊功能,優化資金、技術、人才等生產要素配置,幫助和支持民營企業恢復生機、重返市場。要充分發揮司法保護知識產權主導作用,加大對侵犯知識產權行爲的懲治力度,鼓勵民營企業通過技術進步和科技創新實現產業升級,提升核心競爭力。要加強反壟斷案件審理,依法制止佔有市場支配地位的市場主體濫用壟斷地位,爲民營經濟發展營造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要加大力度推進“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綜合運用各種強制執行措施,保障民營企業債權及時實現。在中央政法委領導下,深入開展涉黨政機關執行清積專項行動,促進黨政機關帶頭履行生效判決。要強化公正執行、善意執行、文明執行理念,依法審慎適用強制措施,禁止超標的、超範圍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財物,最大限度減少司法活動對涉案民營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不利影響。要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從嚴治院,教育引導廣大法院幹警將依法保護企業家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各項要求落實到立案、審判、執行全過程,以零容忍態度嚴肅查處利用審判執行權侵害民營企業和企業家合法權益的行爲,努力讓人民羣衆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最高人民法院領導參加會議。(來源: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

最高檢黨組會傳達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  張軍強調

“三個沒有變”關鍵在落實

着力爲民營經濟發展貢獻檢察力量

11月6日上午,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張軍主持黨組會,專題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研究部署貫徹落實的具體措施。

會議認爲,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講話就堅持基本經濟制度的一系列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作出深刻闡釋,突出強調“兩個毫不動搖”和“三個沒有變”,提出支持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6個方面政策舉措,充分表明了黨中央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堅定決心和鮮明態度,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注入了強大信心和動力。

會議指出,“三個沒有變”既是一次重申,又是一次動員令,關鍵在落實。近年來檢察機關堅持把服務和保障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作爲服務大局的重要內容,先後制定實施了《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依法保障和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的意見》《關於充分履行檢察職能加強產權司法保護的意見》《關於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營造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的法治環境支持企業家創新創業的通知》等意見和舉措。但總體上看,抓落實還是不夠。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講話精神,結合學習貫徹修改後刑事訴訟法,認真總結落實平等保護、加強產權保護、糾正涉產權冤錯案件等工作的經驗,進一步加大落實力度,依法平等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爲民營經濟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會議強調,支持民營企業發展永遠在路上,支持民營經濟發展重在務實。檢察機關要切實轉變司法理念,堅持各類市場主體訴訟地位平等、法律適用平等,嚴格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等法律原則和制度。要繼續加強產權司法保護,妥善辦理各類涉產權案件。對於有關部門移送的刑事案件,涉及民營企業行賄人、民營企業家的,要依法審慎採取強制措施,充分考慮保護企業發展需要。要落實好修改後刑事訴訟法有關認罪認罰從寬的規定,對符合改變羈押強制措施的及時改變,對符合從寬處理的案件依法堅決從寬。要始終堅持嚴格規範文明司法,對包括民營企業在內的涉經濟犯罪案件,不該封的賬號、財產一律不能封,不該採取強制措施的一律不採取,發現問題的要敢於監督糾正,確保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秩序,實現辦案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的統一。對申訴要求糾正涉產權刑事、民事等裁判已生效案件,要及時、優先辦理,嚴格依法律和政策提出審查處理意見,確有錯誤的,堅決依法啓動糾錯程序,促進依法糾正。

會議要求,要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爲民營經濟發展貢獻檢察力量。結合服務保障打好“三大攻堅戰”、“一帶一路”建設、推進長江經濟帶發展等中心工作,結合新形勢新要求,不斷完善檢察工作服務保障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實實在在的舉措。通過“檢答網”對辦理涉民營經濟發展案件的法律理解、政策適用作出解讀,督導各地檢察機關統一、規範辦理此類案件。加強與工商聯和企業家的溝通,加強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中民營企業家的聯繫,利用各種渠道充分聽取意見建議,不斷改進檢察工作。集中辦理、總結一批侵害民營經濟發展的案件,及時公佈典型案例,發揮案例指導作用。

最高檢院領導參加會議。

(來源:高檢網、建築業那點事兒)

責編:徐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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