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筆65780.25元的違約使用電費繳入國網開化縣供電公司電費賬戶,這是近5年來開化縣範圍內第一起立案起訴並判實刑的竊電案件。

  2018年5月31日,浙江省開化縣人民法院對開化境內某鑄造企業且竊電案作出判決,判處被告人黃某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兩萬元,對違法所得21926.82元予以追繳,返還權益受害單位開化縣供電公司。根據規定,國網開化縣供電公司對該企業另行追繳3倍私增電量的違約使用電費。

  由於電能看不見也摸不着,竊電這樣的違法行爲有着隱蔽性強、蒐證困難、犯罪分子警覺性高等特點,供電公司在查處竊電工作上經查無處着手或無獲而歸,反竊電難度大。

  2016年10月,國網開化縣供電公司營銷部發現某條線路的線損異常偏高,懷疑該線路上有用戶存在竊電行爲。經過系統數據篩查,用電檢查人員鎖定了竊電最大嫌疑對象爲某鑄造製品加工廠。由於該廠對竊電查處工作防範嚴密,平時鐵門緊閉且飼養了猛犬看門,只在晚上開爐生產,給竊電查處帶來很大難度。用電檢查人員擔心貿然行動導致竊電證據被銷燬,於是聯合開化縣公安局刑偵大隊開始周密部署“竊電打擊專項行動”,嚴密監控該廠的負荷數據,掌握用戶的竊電規律,終於在11月14日凌晨3時控制竊電現場並報警取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盜竊電能的,由電力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爲,追繳並處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或者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爲提高全社會依法用電和誠信用電意識,維護公司合法權益,保障全社會供用電秩序穩定爲目的,國網開化縣供電公司營銷部將加強反竊查違工作責任意識,深化應用大數據技術手段,積極開展警企協調聯動,嚴肅查處竊電及違約用電行爲,形成全社會依法用電的良好氛圍。

  圖文/葉璐增

  編輯/徐澤歡

  監製/汪開明

  來源/開化新聞網,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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