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往今来,无论在什么时期,冤案的发生都是层出不穷的,就如郑琼罗《叙幽冤》中所说的:“痛填心兮不能语,寸断肠兮诉何处。”可见那些蒙冤的人心中之痛。而我就拿清末时期的四大冤案来举例子;清末时期的四大冤案分别是: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名伶杨月楼冤案、太原奇案、张汶祥刺马案。

而其中,就属“杨乃武与小白菜”的案件审理时间最长,涉及审级最多,审理次数最频繁,受关注度最广,被人们所熟知并影响深远。

在四大冤案中,为什么“杨乃武与小白菜”如此的受关注呢,下面,就让我们翻开历史的画卷,看一看“杨乃武与小白菜”为什么受冤,而这个冤案和清末时期的朝廷与地方有什么联系呢?为什么它受到的关注度那么高呢?以下文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一、 清末“杨乃武案”的背景

“杨乃武案”发生在同治十二年,那时候由于同治皇帝刚刚亲征不久,并且两宫皇太后以同治皇帝尚且年幼为借口,实行垂帘听政,以至于皇帝并没有掌握实权。再由于,当时清朝受到太平天国运动的影响,国家动荡不安,经济萧条。

并且适逢当时的湘军刚刚击败太平天国的军队,使得他们在民间的威望极大,这不得不使皇帝对他们进行封赏;而他们上任的地方又恰巧都在江浙一带,这也间接的为“杨乃武案”埋下了隐患。

由于江浙一带新上任的官员,都是那些湘军中的将领,他们都是武夫,只懂得带兵打仗,文化水平不高,并没有经过严格的审案经验的教育,再加上江浙一带各级的官员大多出身于湘军,以至于他们官官相护,互相遮掩,导致江浙一带冤案频发,百姓们也上告无门。

而面对这种情况,实际上朝廷还是知道的,但碍于湘军的势力过大,使得统治者只能暂时的隐忍,而“杨乃武案”的发生,使得朝廷找到了压制湘系军阀的契机,这也是“杨乃武案”之所以受如此的广泛的关注和最后得以平反的缘由。二、清末“杨乃武案”的发展过程

1. “屈打成招”式的立案

杨乃武,字书勋,道光十六年生,浙江余杭县人,他结过三次婚,并且他天资聪慧,三十三岁就中了举人,刚刚不久续娶妻室。他本该是幸福的过一生的,但天不遂人愿,他被诬陷和毕秀姑有私情,并与毕秀姑联合毒杀了她的丈夫,另外,他也被隔去了好不容易考取的“举人”的功名。

而这一切的发生,除了被诬陷的成分之外,还有杨乃武自身的原因在。杨乃武由于性情耿直,和因自身的文化水平高,瞧不起那些武夫出身的官员,经常和那些官员对着干。

在普通百姓们受到冤屈时,他会主动帮他们书写诉状,并且有时候还主动免费的帮他们在公堂上当状师,这使得官员们对他的好感度不高。再加上他把自己所看到的官绅勾结、欺压平民现象编成了歌谣,借此讽刺官府。这更使得江浙一带的官员对他的不喜达到了厌恶的程度。

所以,余杭知县刘锡彤在接收到沈喻氏报案说葛品连疑似中毒致死时,积极地处理案件;并派遣仵作进行验尸,恰逢门人沈彩泉前来拜访,所以派他二人去验尸,在验尸的过程中由于二人的意见不和,所以银针在没有经过皂水洗涤的情况下,就进行了验尸,这使得银针插入尸体喉咙时成黑色,疑似砒霜中毒,但又因尸体的症状和《洗冤录》中,对砒霜中毒者特征的描写又有所不同。

这使得两人含混的上报葛品连是中毒身亡,但未明确表示是所中何毒。同时也由于刘锡彤受民间杨乃武和毕秀姑的绯闻的影响和自身对他的不喜,使得他在没有调查清楚时就把两人抓入牢中,并且施以残酷的刑法,使二人屈打成招。

2. 水落石出,沉冤昭雪

在这个案件中,杨乃武无故蒙冤判死,其家人自然不甘心屈从认罪。所以他的家人不断地上诉案件,从地方上诉到中央,在这期间,即使历经了多次的失败与艰辛,他的家人也没有放弃。

这使得这个案件在江浙一带沸沸扬扬的,即使官员有心压制也得不到效果,最后,因杨乃武旧友京城士绅们的上诉和《申报》对这门案件的报道,引起了中央对它的关注;最终,这个案件在刑部尚书,九卿等官员的审理下,终于昭雪。

这个案子平反昭雪以后,引起了当时清朝政治的轩然大波,慈禧太后连续发布旨意,对余杭知县刘锡同处流刑,仵作沈祥以及其他相关人等30多位官员被革职、充军或查办,浙江巡抚杨昌浚、浙江学政胡瑞澜,杭州知府陈鲁一干官员100余位,革除顶戴花翎,永不续用。

而从这表面上看是中央为案件的公正而施以的惩罚,其实是中央借此案件,来打击地方势力,打击湘军势力,如果不是因中央想对地方进行压制,那么“杨乃武案”很难得以昭雪;实际上,这是一场中央和地方之间围绕所谓的“结果正义”和“事实正义”进行的司法对抗罢了。三、中央派和地方派产生分歧的原因1.地方势力的迅猛发展

清朝当时的统治者年幼,对地方的管理并不严苛,使得地方的权利不断扩大,并且由于太平天国运动的发生,致使中央不得不依仗地方的湘军来打击太平天国的军队,这导致地方势力不受管束的做大做强,并在百姓中也有一定的威望,而“杨乃武案”的发生,使得地方势力的强大摆在清朝统治者的面前。

在清朝的《大清例律》中规定:“军民人等遇有冤抑之事,应先赴州县衙门具控。如审断不公,再赴该管上司呈明,若在屈抑,方准来京呈诉。”而用我们通俗的话来讲,就是要求凡刑事案件,必须逐级审理、逐级上报,只有走完了省府州县所有的司法层级,如果还认为蒙受冤屈,才可以进京控诉。”

这使得地方势力抓住律例的漏洞,进行地方抱团,官官相护,势力发展到中央想插手,都很难进入的状态。并且在案件平反过程中,四川巡抚丁宝桢曾跑到刑部大发雷霆,说此案如果要翻,地方将无人再敢做官。这变相的威胁,使得地方和中央的矛盾更大化,分歧更大的加深。

2.中央急于压制地方势力

由于地方势力的不断扩大,使得朝廷急于的想压制地方势力,而恰逢“杨乃武案”的发生,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使得朝廷得到了打击地方势力的借口;并且也因四川监察御史王昕上呈了一道很有分量的奏折。

奏折中写到:“此案奉旨饬交 抚臣详核于前,钦派学臣复审于后,宜如何悉心研鞠以副委任,万不料徇情枉法,罔上行私,颠倒是非,至于此极,臣揆胡瑞澜、杨昌浚所以敢于为此者,盖以两宫太后垂帘听政,皇上冲龄践祚,大政未及亲裁,所以藐法欺君,肆无忌惮;且恐此端一开,以后更无顾忌,大臣倘有朋比之势,朝廷不无孤立之忧。”

这一份奏折,彻底的激发了统治者的怒火,使得朝廷加大力度的对这个案件进行审查,同时也铁面无私的对地方官员的进行惩罚。四、中央派和地方派产生分歧的结果

其实,中央派和地方派除了因权力而产生分歧之外,也还有出身,文化程度的因素存在,中央大多是由士族大家组成的派系,只属于皇上,而地方则是大多出身寒门,武将,文化程度不那么高的人来做官,这使得他们在根本的思想上就有所不同。

而这次的案件,不过是他们分歧的导火索罢了。对于该案件的最终结果的处理,使得中央即向外界表明了,中央对地方依然拥有绝对控制权,同时,又赢得了百姓对中央的好感度,这使得朝廷和地方的势力达到一种均衡的状态。总而言之,“杨乃武案”的昭雪,不过是表面上对正义的追求,实质上,是中央与地方彼此之间,权利斗争后相互妥协的产物而已。结语

无论是位于什么时代的背景下,冤案的发生都不可避免,而真正能得到昭雪的又能有几个呢,就如元好问《壬辰十二月车驾东狩后即事》中所说的“精卫有冤填瀚海,包胥无泪哭秦庭”。“杨乃武案”之所以得以昭雪,不得不说它恰逢的时机之巧妙。

所以说,身处当下这个和谐社会的我们,更应该珍惜当下自己的生活,我们不用像古人那样,因受封建王朝的制度的限制,使得位于那个时代的人们,无处申冤,我们要感激这个时代的自由与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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