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教育部:明年5月底確保九成公費師範生到中小學任教)

新京報快訊 12月27日,教育部發布《關於做好2020屆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公費師範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各地各校2020年5月底前,確保90%的公費師範生通過雙向選擇落實任教學校。

按照《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師範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校應保證2020屆部屬師範大學公費師範畢業生全部安排到中小學校任教。

《通知》還指出,除重大疾病原因且經體檢確認,公費師範生畢業前一律不得解約;公費師範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協議的,須退還已享受的公費教育費用,並繳納違約金。

公費師範生離校前須全部落實任教學校

《通知》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在覈定的中小學教師編制總額內,提前安排、準確覈查接收公費師範生編制計劃,統籌本地區中小學教師崗位需求,於2020年1月5日前,將本省(區、市)公費師範生就業崗位需求信息通報給部屬師範大學,同時在相關網站或平臺公開發布。

同時,各地部署師範大學及時公佈、針對性地推送用人信息及人事招聘政策,做好公費師範生就業崗位選擇與中小學教師崗位需求的有效銜接。

《通知》還要求,各省持續組織公費師範生專場招聘活動,通過優先利用空編接收等辦法,保障符合就業條件的公費師範生有編有崗,嚴禁“有編不補”,全部落實任教學校。

時間安排上,《通知》明確:2020年5月底前,確保90%的公費師範生通過雙向選擇落實任教學校。2020年6月底仍未簽約的公費師範生,其檔案、戶口等遷轉至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由各省安排到師資緊缺地區的中小學校任教,公費師範生離校前須全部落實任教學校。

跨省任教需生源地、接受地省級部門覈准

對於跨省任教,《通知》再次做出說明。

各省應嚴格按照規定規範執行審覈程序和手續,對符合跨省任教條件的,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與接收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溝通,確認對方同意接收,且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同意蓋章後,送接收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覈准。

公費師範生跨省任教後,由接收省份負責管理。服務期內申請跨省就業的,須報請歸口管理省份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審覈。服務期滿跨省就業的,按照事業單位人員工作調動的有關政策規定辦理。

不能履約的公費師範生須退還教育費用、繳違約金

在履約管理上,《通知》明確,各部屬師範大學確保2019年12月31日前將2020年即將畢業的公費師範生信息上傳至管理系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在覈實生源信息後,從2020年2月起每月更新就業簽約數據。

《通知》指出,除因重大疾病無法完成學業或不適合從教,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二級甲等(含)以上醫院按照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檢查確認後終止協議,應屆公費師範生畢業前一律不得解約。

公費師範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協議的,須經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並按規定退還已享受的公費教育費用、繳納違約金,解除師範生公費教育協議,重新改派就業;已免試攻讀非全日制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的,由培養學校取消學籍。

《通知》指出,各地要確保公費師範生就業政策落到實處。對於公費師範生就業工作落實不力的地方,將酌情減少部屬師範大學在當地的招生計劃。


netease 本文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李超_NB12814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