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共筑文明幸福醉美泸州

据了解,文件对52个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列入正面清单,有权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322个单位列入负面清单,不得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未在正、负面清单之内且不具备行政职能的单位、清单公布后因机构设置新增的但不具备行政职能的单位、部门内设机构均不得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

市司法局立法科工作人员郑聪表示,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主体清单,第一是落实国务院的相关要求;第二是为了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让市级各部门知晓并明确自己是否具备主体资格,防止多头发文、越权发文。同时,将清单公布出去也有利于接受公众监督。

据悉,通过公布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正、负面清单,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要求相关单位“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从源头上遏制“奇葩”文件出台,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了泸州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泸州广播电视台记者/万诚廷

编辑/张林莉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