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杭锦后旗森林公安局原局长兼林业局护林大队队长牛力套取退耕还林补贴款问题。

2011年至2013年,牛力担任林业局护林大队队长及退耕还林验收小组成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农户名义套领国家退耕还林专项补贴款577780元。所套款项用于护林大队办公支出。2017年12月1日,杭锦后旗人民法院判处牛力犯滥用职权罪,免予刑事处罚。2018年8月17日,杭锦后旗纪委给予牛力留党察看一年处分。2018年8月17日,杭锦后旗监委给予牛力撤职处分,由副科级降为科员级。

2

乌拉特后旗潮格温都尔镇乌兰敖包嘎查原党支部书记、委员会主任巴音朝鲁违规帮助他人享受草原奖补资金问题。

2011年8月,谢某某为享受牧区户籍的优惠政策,请托巴音朝鲁帮助其将户籍从其他嘎查迁出,落入乌兰敖包嘎查牧民巴某某家庭户籍中。2012年至2016年期间,以谢某某名义共违规套取草原奖补资金6601元。其中,1300元由巴某某经巴音朝鲁转交给谢某某。2018年10月11日,乌拉特后旗潮格温都尔镇党委给予巴音朝鲁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规领取款项已退回乌兰敖包嘎查。

3

乌拉特前旗新安镇乌海村王满库组村民边亮虚报冒领玉米种植补贴款问题。

2017年,边亮通过虚报玉米种植面积冒领国家补贴款1378元。2018年9月30日,乌拉特前旗新安镇党委给予边亮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全部违纪所得。

4

乌拉特中旗乌加河镇林工站站长李光套取退耕还林补贴款问题。

2010年11月,李光违规为不符合条件的郭某办理渠留地退耕还林手续,致使其违规领取三年退耕还林补贴款共计8160元。2018年8月14日,乌拉特中旗纪委给予李光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款项退还林业局。

5

临河区新华镇隆胜村会计张四有部分筹款未计入村帐问题。

2011年,隆胜村新建小油路和村文化活动中心,张四有在上交筹款时,向村委会少上交1016元。2017年3月22日,新华镇党委责令张四有作出书面检查,补交上述筹款。但直至2018年7月,张四有仍未上交。2018年7月20日,临河区新华镇党委给予张四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缴未上交的筹款。

6

磴口县隆盛合镇民兴村村民委员会主任李宏林违规领取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问题。

2017年至2018年,李宏林通过虚构种植面积,违规领取16.4亩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1344.6元。2018年10月11日,磴口县隆盛合镇党委给予李宏林党内警告处分。

7

额济纳旗审计局工作人员魏继承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3月19日至4月15日,魏继承借开展审计工作之机,以检查社区相关人员公务卡支出使用情况为由,要求两个社区的主任及副主任3人提供公务卡卡号、姓名、电话、密码进行审计检查,而后对3人公务卡刷卡套现44375元。魏继承身为中共党员、国家公务员、审计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向被审计单位工作人员骗取公务卡用于个人消费,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2018年10月12日,额济纳旗纪委监委给予魏继承留党察看(两年)、行政降级(一级)处分。

8

海拉尔区纪委监察委查处一起民生领域涉嫌职务犯罪案件。

日前,海拉尔区纪委监察委向检察机关成功移送第二起民生领域涉嫌职务犯罪案件。

经查,迟某某在任海拉尔区医保局工伤生育保险办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更改灵活就业参保人身份为企业职工参保人身份的方式,多次套取、骗取生育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补贴款,给医保基金造成了巨大损失,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执政公信力,社会影响恶劣。

来源:清风巴彦淖尔、阿拉善清风、呼伦贝尔纪检监察

编辑:任晋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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