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獨山縣監察委查辦首例貪污案公開審理

11月22日,獨山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一起涉嫌徵地拆遷貪污犯罪案件。經庭審舉證、質證和法院認定,分別判處被告人岑某某和饒某有期徒刑10年、處以罰金50萬元,同時,追繳二人犯罪所得贓款並上繳國庫。

該案是獨山縣監察委員會成立以來,首次採取留置措施查辦後移送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職務犯罪案件。當日庭審還特邀了各鎮、村涉及徵地拆遷領導幹部代表60餘人旁聽,旨在以案明紀、以案學法,敲響警鐘。

庭審中,公訴機關指控,2014年5月至2018年4月期間,被告人岑某某和饒某在獨山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百泉鎮)開展有關項目徵收工作中,利用各自的職務之便,相互配合,單獨或夥同被徵戶,採取修改原始數據、變更土地性質、虛增土地面積、虛增土地附着物等方式,先後多次套取國家徵收補償款並分贓,其中,岑某某涉案金額達460萬餘元,分得贓款91萬餘元;饒某涉案金額達418萬餘元,分得贓款75.5萬餘元。

法院審理認爲,被告人岑某某、饒某二人的行爲侵害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爲的廉潔性和公共財物財產所有權,構成貪污罪。二人在本案的共同犯罪中,相互配合、共同商量,而且參與分贓,在共同犯罪中作用地位相當,均屬於主犯,應當對參與的全部犯罪事實和犯罪數額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有關司法解釋規定,判處岑某某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50萬元,違法所得贓款由偵查機關追繳國庫;判處饒某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50萬元,違法所得贓款予以沒收,並由偵查機關依法上繳國庫。被告人岑某某、饒某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當日,參與旁聽的鎮、村幹部代表們正襟危坐,認真聽取整個庭審過程。紛紛表示,將以此爲鑑,嚴於用權,強化規章制度的執行力度,真正做到權爲民所用、利爲民所謀。

“平時,我們都是通過網絡、報紙看到一些案件的審理,感覺不到這種氣氛和壓力,這樣親臨現場,觸動更大。在下步拆遷工作中,我將以身作則,嚴格執行徵地拆遷方案,帶好管好自己的拆遷幹部,並多開展一些廉潔自律培訓,加強幹部監管,防止幹部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 ”麻尾鎮副鎮長蒙澤紀說。

“這次旁聽,給我們上了一堂很有意義的黨風廉政教育課。在國家大項目建設當中,有些利慾薰心的幹部,套取國家資金,非常引起民憤。作爲基層幹部,我們一定要在利益面前守好底線,把握好自己的言行和分寸,把國家的大是大非和各項政策擺在首位,不做傷害羣衆的事情。”影山鎮桑麻村村主任羅國友說。

“通過這次旁聽,讓我觸目驚心,作爲一名徵拆工作人員,從未想象到,涉及的資金如此巨大。下一步,我們將增強責任意識,自覺履行好黨風廉政責任,遵守政治紀律和規矩,強化組員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確保徵拆工作順利開展。”百泉鎮徵地拆遷組組長石崇立說。(袁燕)

公開審理

旁聽人員

審理現場

依法宣判

查看原文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