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十區特殊住房需提交哪些證明材料?小一初一升學必備指南!
前幾天,小編整理了深圳各區小一初一學位申請的材料。其中,住房證明材料是很重要的一項。租賃證明、房產證、特殊住房材料等都屬於住房材料,是申請深圳公辦學校必備材料,有其一即可。
根據2018年深圳各區學位申請指南,小編整理了深圳各區特殊住房的學位申請指南,詳細說明了特殊住房證明材料要求包括部分不屬於特殊住房但情況特殊的,覺得有用的話不妨分享一下哦~
備註
以下內容根據2018年深圳各區學位申請指南整理,僅供家長們參考。
1.福田
一.購買的房產尚未入夥
2019年9月1日前未入夥的住房,其購房合同不能作爲學位申請依據,申請者應先在現實際居住址地段學校申請,住址變動後再調劑學位。
二.特殊住房需提交的材料
屬於軍產房的,提供住房軍產證或軍產房所屬部門出具的購房證明(附付款憑證),及轄區社區工作站出具的實際居住證明;
屬於集資房的,應出具購房合同和交款收據,並由轄區社區工作站出具住房證明材料、實際居住證明;
屬於自建房的,應提供轄區街道辦或社區工作站出具的住房證明材料、實際居住證明;
屬於原住居民祖屋的,由轄區社區工作站開具相應證明;
屬於商務公寓的,提供房產證(不動產登記證)及轄區社區工作站出具的實際居住證明;
屬於單位宿舍的,適齡兒童父母所在工作單位提供擁有該住房的合法使用權證明材料(房產證或租賃憑證,如提供租賃憑證需符合初始發證日期的要求)及與適齡兒童父母工作關係證明(與社保繳納單位須一致),並提供轄區社區工作站出具的住房證明材料、實際居住證明。
三.房產證抵押在銀行
房產證(不動產權證書)抵押在銀行,可以不提供原件,提供房產證(不動產權證書)複印件需加蓋銀行公章。
2.南山
一.未入夥的住房
持有《購房合同》但要2019年9月1日後才入夥入住的,不接受申請。該類學生應先到現居住學區申請,待正式入夥入住後,按《南山區中小學轉學插班細則》(見南山教育在線網站http://www.szns.edu.cn/)辦理,不保證就近入讀。
二.已入夥的住房
《房產證》正在辦理中的,網上填表時選擇填寫“購房合同號”。
三.購房戶是指父母產權在51%(含)以上,父母產權在51%(不含)以下的可按購房類申請,但分值較低。購房時間以房產證或購房合同登記日期爲準,已辦有房產證的,購房合同上的日期無效。
四.凡祖父母(外祖父母)購房,兒童及其父母的戶籍與購房者在同一個戶口本上時,按 “購房”類填寫;
戶口不在同一個戶口本,但能提供本市公證處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材料的,按“租房”類填寫,不再要求其提交租房合同,網上填表時無需填寫“租賃合同號”,系統將自動默認爲租房,以上兩種情況均需要提供由居委會開具的居住證明。
五.父母不能以購買或租賃的寫字樓或商鋪申請學位;在同一套住房內有多戶居住者,公辦學校只接受一戶家庭的報名申請。
六.購合法集資房及自建房的,應提供合法房產證明,尚未辦理好房產證的集資房、自建房,若能提供街道查違辦或社區工作站的相關證明及購房發票等材料,即可按“購合法集資房、自建房”填寫,網上填表時,無需填寫“房產證號”,系統將自動默認爲“購合法集資房、自建房”。租住政府週轉房的填表時選擇此項後系統將默認爲“政府週轉房”無需填寫“租房合同號”。
七.在單位集體宿舍居住者,提供單位購買此房的《房產證》或《購房合同》;
或者單位租用此房的《深圳市房屋租賃憑證》。同時家長提供單位分房證明、居委會出具的居住證明及父母繳納水電費的證明,居住年限以截止到網上報名開始前父母連續繳納房屋水電費發票的時間爲準。網上填表時 “租賃合同號”一欄系統默認爲集體宿舍或者單位宿舍。
八.房屋用途是住宅或是商住兩用的公寓
2018年秋季用來申請學位的房屋用途須是住宅或商住兩用,不能是其他用途,如商鋪、廠房、倉庫、辦公、商務公寓等。
針對南山區商住兩用公寓增量越來越多的實際情況,爲了緩解學位壓力,抑制投機性擇校現象,保障公平的就讀機會,若家長用商住兩用公寓申請學位的,須提供該家庭在本市的無房證明。
3.羅湖
一.已辦理房改手續的住房、購買的保障性住房、特區原居民手續齊全的(屬於原住居民祖屋的,由轄區社區工作站開具相應證明)自有住房可視爲住宅類商品房。
二.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商務公寓。
分別提供下列材料及與房屋地址相符的《內地居民採集表》,按特殊房產處理,不予積分。
①軍產房提供住房軍產證或軍產房所屬部門出具的購房證明(附付款憑證);
②集資房出具購房合同和交款收據;
③自建房提供“二證一書”或股份公司(或社區工作站)出具的住房證明材料;
④商務公寓提供住房產權證明及在本市沒有其他住宅類房產的《不動產信息查詢結果單》(即無房證明)。
三. 祖輩房(祖父母、外祖父母)。
適齡兒童及父母須和祖輩在同一個戶口本,同時提供顯示父母(或監護人)在本市沒有住宅類房產的《不動產信息查詢結果單》,及與居住地址相符的《內地居民採集表》。
四. 單位職工(集體)宿舍。
父母應爲該單位正式員工,住房屬所在單位所有。申請人提供房屋產權證明,父母(或監護人)與所在單位的工作關係證明和顯示父母(或監護人)在本市沒有住宅類房產的《不動產信息查詢結果單》,及與居住地址相符的《內地居民採集表》,按租房(藍本)處理。不予積分。
五. 2019年4月30日前未入夥的住房,購房合同不能作爲學位申請依據,申請者應先在現住址地段學校申請,住址變動後再申請轉學插班;8月31日前能入夥的,由學校視學位情況決定是否接受申請。
六.《內地居民採集表》由社區工作站出具;
《不動產信息查詢結果》(無房證明)可到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檔案管理部查詢打印(地址:羅湖區愛國路3046號惠名大廈)。
4.寶安
一.屬於自購商品房的
提供我區原房地產權登記部門或現不動產登記中心出具的真實有效的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以下統稱“房產證”)。
已購房但證件原件在銀行抵押的,提供加蓋銀行公章的房產證複印件;
已購房但房產證尚未辦理的,提供經國土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原件。
產權登記人須是學生的直系親屬(父親、母親、爺爺、奶奶、外公、外婆),且所佔份額須≥51%。如產權登記人是學生的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的,該生須與他們在同一戶口本上或通過公,安部門出具的有關證明、兒童父母結婚證、兒童出生證等材料來體現。
二.屬於祖屋、安居房、人才房、軍產房、自建房等住房類型的
根據類別提供相應的證明,持特殊住房申請學位的,申請人須是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
部分證明式樣可在寶安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網頁下載。
祖屋、集資房、自建房、集體宿舍、社保清單等有關證明須於招生工作開始前一個月出具,一般爲當年2月、3月。
(一)屬於本地原住居民的祖屋的:提供社區居委會出具的證明。
(二)屬於購買安居房、經濟適用房的:提供與住房主管部門簽訂的購房合同或房產證。
(三)屬於企業人才住房的:提供住房主管部門的備案文件、購房企業與人才簽訂的租賃合同、勞動聘用合同和企業用戶爲該員工打印的社保清單。
(四)屬於租住保障性住房的:提供與住房主管部門簽訂的租賃合同。
(五)屬於軍產房的:提供住房軍產證或軍產房所屬部門出具的證明,以及轄區居委會出具的實際居住證明。
(六)屬於集資房的:出具購房收據和有效合同,並提供轄區居委會出具的實際居住證明。
(七)屬於自建房的:提供歷史遺留違法建築普查申報回執和社區工作站出具的自建房證明。
(八)屬於集體宿舍的,要提交以下材料:
1、單位與該員工簽訂的合法有效的勞動合同;
2、單位爲該員工購買社保的證明即員工的社會保障卡和社保清單;
3、單位或法人的產權證明(集體宿舍屬於商品房的,提供單位或法人的房產證或購房合同;集體宿舍爲租房的,提供單位或法人的商住或住宅租賃材料;集體宿舍是自建房的按上述第七款提供材料);其它特殊類房,提供單位或法人的相應房產的證明資料);
4、加蓋單位公章和轄區居委會公章的集體宿舍證明。
注意
1.關於入住時間的提醒
提供其他特殊類住房證明的,入住時間必須是入學前一年的9月30日前(含9月30日),其中,屬於集體宿舍的,入住時間不能早於進入該公司的時間(通過勞動合同、社保清單體現)。
2.關於資料時限的提醒
住宅類《房屋租賃憑證》、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及其他類特殊住房的資料時限:
2019年秋季入學的,須2018年9月30日(含當日,下同)前辦理,
2020年秋季及以後入學的,須入學前一年的3月31日前辦理。
例如,2020年秋季入學的,須2019年3月31日前辦理。辦理時間以登記(備案)蓋章時間爲準。
5.龍崗
住房材料(提供以下資料中的任一種,且都要求是住宅類房屋,房產所在土地用途爲住宅或者商住兩用)
一.房產證明和購房合同
提供我市國土部門出具的真實有效的房產證明,產權人必須是父親或母親或父母共有且產權份額大於50%;
已購房但房產證原件在銀行抵押的,提供加蓋銀行公章的房產證複印件;
已購房但房產證尚未辦理的,提供國土部門統一樣本的購房合同原件(須有國土部門的備案號)和繳款發票原件(如繳款發票尚未辦妥且在深圳市無其它房產的,可提供國土部門出具的不動產信息查詢結果單)。
如果權利人不是父母,是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的,該生須與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戶口本上,並按特殊住房處理。
二.祖屋、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和集體宿舍住房資料
(1)屬於原住居民的祖屋類別的,應由轄區居委會開具相應證明材料;
(2)屬於軍產房類別的,提供住房軍產證或軍產房所屬部門開具的證明,以及轄區居委會出具的實際居住證明;
(3)屬於集體宿舍類別的,所住集體宿舍應屬合法住房且取得房產證。適齡兒童父母提供房產證複印件和所在工作單位及轄區居委會開具的住房證明材料;
(4)屬於集資房類別的,應出具購房收據或合同,並由轄區居委會開具住房證明材料;
(5)適齡兒童父母在深圳自建房屋居住的,應提供轄區街道辦事處開具的房屋不屬於“查違拆違”對象的證明材料。
6.龍華
一.學位類型1、2、5中的自購商品房
提供國土部門出具的真實有效的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
已購房但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原件在銀行抵押的,提供加蓋銀行公章的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複印件;
已購房但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尚未辦理的,提供國土部門統一樣本的購房合同原件。
產權登記人須是學生的直系親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之一,且所佔份額須≥51%。如產權登記人是學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之一的,該生須與他們在同一戶口本上,未在同一戶口本上的,需提供親屬關係證明。
二.住在祖屋、保障性住房、其他類住房(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集體宿舍等)的
原住居民的祖屋:提供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合法有效房產證明及《股權證》、所在股份合作公司和社區居委會證明。
安居型住房:現行的安居型住房分爲兩類——公共租賃房和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賃房提供與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或龍華區住房和建設局簽訂的租賃合同;
安居型商品房類別的,提供購房合同或房產證。(如屬企業型人才房的,還需要提供個人與單位簽訂的小合同,所屬企業需將住戶信息到住建部門進行備案)
軍產房:提供住房軍產證或軍產房所屬部門開具的證明,以及轄區居委會出具的實際居住證明。
集資房:出具所在社區股份公司(或政府、事業單位等)購房收據和合同,並提供轄區居委會開具的住房證明材料。非社區股份公司、政府、事業單位出資承建的房產,不屬於集資房類別。
自建房:提供轄區街道辦事處開具的房屋不屬於“查違拆違”對象的證明材料。(已在“歷史遺留辦”辦理回執的,提供該回執和轄區居委會開具的住房證明材料)
集體宿舍:
(1)提供單位與該員工簽訂的合法有效的勞動合同文本;
(2)單位爲該員工購買社保的證明即員工的社會保障卡;
(3)單位或法人的產權證明(集體宿舍屬於商品房的,提供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或購房合同;集體宿舍爲租房的,提供房屋租賃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憑證(信息)》;其它特殊類房,提供相應房產的證明資料,私人或企業間簽定的合同無效);
(4)加蓋單位公章和轄區居委會公章的集體宿舍證明,集體宿舍證明樣稿在“深圳市龍華區基礎教育”(網址:http://lhxqjy.sz.edu.cn/)欄目的“家長服務”處查詢、下載。
上述4項材料的單位、公章或法人必須一致。集體宿舍用途必須是商住兩用或住宅,商鋪、廠房、倉庫、辦公、商務公寓不用能來申請學位。
7.光明
一.祖屋:提供社區證明。
二.集資房:提供經社區或其他合法集資單位的購房合同和收款收據,並提供轄區居委會出具的集資房證明。
三.自建房:提供政府部門開具的房屋不屬於“查違拆違”對象的證明材料或報建手續回執(適齡兒童監護人已在相關材料中備案)。
四.集體宿舍:提供所在單位開具並簽有居委會或派出所意見的集體宿舍證明(參見資料下載欄樣稿)、集體宿舍的房產證明、與單位簽訂的合法有效的勞動合同、深圳市社會保險參保證明(在社保部門或職能部門網站上打印,證明上的單位需與集體宿舍所在單位一致)。
8.鹽田
一.屬於自購房的
自有產權房的,購房手續需在2019年4月1日前完成。
(1)提供房產證明的,用途必須爲住宅,產權人須爲父親或母親或父母共有,產權房產權份額須大於50%(含50%);
(2)已購房但房產證原件在銀行抵押的,提供加蓋銀行公章的房產證複印件;
(3)已購房但房產證尚未辦理的,提供國土部門統一樣本的購房合同原件(須有國土部門的備案號)和繳款發票原件;
(4)提供其祖輩在學區內自有合法房產的,該兒童的戶口需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均在同一戶口本上,其它親戚朋友的產權房不予認可。
二.住在祖屋、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廉租房及集體宿舍的
(1)屬於原住居民的祖屋類別的,應由轄區居委會開具相應證明材料;
(2)屬於軍產房類別的,提供住房軍產證或軍產房所屬部門開具的證明,以及轄區居委會出具的居住證明;
(3)屬於集資房類別的,應出具購房收據或合同,並提供轄區居委會開具的住房證明材料;
(4)自建房屋居住的,應提供轄區街道辦事處開具的房屋不屬於“查違拆違”對象的證明材料。
(5)住廉租房的,到鹽田區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辦理證明材料;
(6)屬於集體宿舍類別的,提供父母單位集體宿舍合法租賃憑證或房產證複印件、父母所在工作單位及轄區居委會開具的住房證明材料。
由居委會或單位開具的居住證明材料,學校收驗原件。
9.坪山
一.屬於自購房產類別的:
(1)房屋用途必須是住宅或商住兩用,不能是商業性質、公寓、商鋪、廠房、倉庫、辦公等。
(2)提供我市國土部門出具的真實有效的房產證(不動產權登記證),產權人須是父親或母親或父母共有;
如果房屋產權登記人不是父母,是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該生(或該生父母)須與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戶口本上,若不在同一個戶口本,可提供該生父母與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戶口本上的相關資料或者村委出具證明爲親屬關係,並還需提供該生的出生證明原件。
(3)已購房但房產證(不動產權登記證)原件在銀行抵押的,提供加蓋銀行公章的房產證複印件和繳款發票原件。
(4)已購房但房產證(不動產權登記證)尚未辦理的,提供國土部門統一樣本的購房合同原件(須有國土部門的備案號)+購房發票(如購房發票尚未辦妥且在深圳市無其他房產的可提供國土部門出具的不動產信息查詢結果單)。
二.屬於租房類別的
(1)坪山區房屋租賃部門出具的真實有效的第一志願學校招生地段內的住宅租賃憑證(紅本),租賃信息(藍本),憑證(紅本)與信息(藍本)的房屋用途必須是住宅或商住兩用,不能是商鋪、廠房、倉庫、辦公、公寓等。
(2)如果住宅承租人不是父母,而是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該生(或該生父母)須與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戶口本上,若不在同一個戶口本,可提供該生父母與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戶口本上的相關資料或者村委出具證明爲親屬關係,並還需提供該生的出生證明原件。
(3)公租房需提供與住建部門簽訂的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
三.屬於祖屋、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集體宿舍、回遷房、統建樓及租住無任何房產證明房屋的(特殊房產)
(1)屬於原住居民的祖屋類別的,應由轄區居委會開具相應證明材料並至少提供該房屋2019年1、2、3月份的水費或電費繳費單據。
(2)屬於軍產房類別的,提供住房軍產證或軍產房所屬部門開具的證明,以及轄區居委會出具的居住證明。
(3)屬於集體宿舍類別的,適齡兒童(少年)父母須與該宿舍權利人或承租人(以下簡稱僱主)具有僱傭關係,須提供以下材料(提交材料時請按照下面順序排列)。
a.該宿舍屬於僱主所有的房產證,或不動產權登記證,或租賃合同,或租賃信息等證明材料。
b.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與僱主簽訂的有效勞動合同,僱主爲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繳納社保的相關證明。
c.僱主和居委會出具的適齡兒童(少年)父母居住在該宿舍的住房證明。
(4)屬於集資房、統建樓類別的,應出具購房收據或合同,並提供轄區居委會開具住房證明材料。
(5)屬於自建房類別的,應提供轄區居委會開具的住房證明併到土地監察部門開出不屬於“查違拆違”對象的證明材料,並且至少提供該房屋2019年1、2、3月份的水費或電費繳費單據。
(6)屬於回遷房類別的,需提供原回遷房戶主與房地產開發商簽訂的相關合同或憑據。
上述(1)、(2)、(3)、(4)、(5)、(6)類人員的居住證明材料原件由第一志願學校收驗並留存備查,相關證件由學校高拍儀掃描。
(7)適齡兒童(少年)父母租住無任何房產信息的房屋,不能出具房屋租賃部門租賃合同、租賃信息或相關有效住房證明材料的,其子女不能參加公辦學校的積分派位。
10.大鵬
一.房產證明和購房合同
提供我市國土部門出具的真實有效的房產證,產權人必須是父親或母親或父母共有且產權份額大於50%。
已購房但房產證原件在銀行抵押的,提供加蓋銀行公章的房產證複印件;
已購房但房產證尚未辦理的,提供國土部門統一樣本的購房合同原件(須有國土部門的備案號)和繳款發票原件。
如果產權人不是父母,是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的,該生須與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戶口本上,或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並按特殊住房處理。
二.祖屋、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和集體宿舍住房(統稱爲特殊住房)資料
(1)屬於原住居民的祖屋類別的,應由轄區居委會開具相應證明材料;
(2)屬於軍產房類別的,提供住房軍產證或軍產房所屬部門開具的證明,以及轄區居委會出具的實際居住證明;
(3)屬於集體宿舍類別,所住集體宿舍應屬合法住房且取得房產證,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提供房產證複印件和所在工作單位及轄區居委會開具的住房證明材料;
(4)屬於集資房類別的,應出具購房收據或合同,並提供轄區居委會開具的住房證明材料;
(5)適齡兒童父母在深圳自建房屋居住的,應提供轄區辦事處開具的房屋不屬於“查違拆違”對象的證明材料。
來源:深圳各區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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