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12月28日消息 先前天貓網店被“薅羊毛”一事引起公衆對於電商平臺諸多交易細節的廣泛關注。近日據國內媒體報道,有法院對一則有關網絡電商平臺“薅羊毛”以及“刷單”有關的案件也做出了審理。

據法院方面介紹,原告鄔某早前從某網絡交易平臺的能源公司網店上以1元單價先後購買了20臺空氣能熱水器,共計20元貨款。2016年下半年鄔某因商家遲遲未發貨狀告該能源公司並要求其按照空氣能熱水器的市場價值賠償42萬餘元。法院在後續的查證過程中發現該能源公司原有貨品爲已發貨且相關訂單號也已填寫,由於工作人員後期標錯價格才導致發生此事件。不過能源公司後期也沒有撤銷相關訂單,雙方訂單依舊生效,故能源公司需要賠償鄔某22萬元。

不過能源公司也提出了上訴,而法院也發現該案件中一個很大的疑點:該公司並不是以實際1元的價格銷售這些熱水器,而是該公司自導自演的一個刷單行爲。除了鄔某爲“羊毛黨”外,能源公司其實爲“刷單黨”,因此法院最終認定雙方的第一筆交易成立並生效,能源公司應賠償鄔某3萬6000元,而後續3次交易爲鄔某故意“薅羊毛”的行爲,因而後三筆合同並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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