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聲音

華說/輯

“影視演員成了名,站在那兒就是成本,開口就有利潤,出了名、得了利,還不依法納稅,不履行公民應盡的義務,這無論如何是說不過去的。”

——中國電視藝術家協會副主席、中國文聯文藝工作者職業道德建設委員會委員林永健說,必須正視影視業存在的偷逃稅現象。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是現代法治社會的重要標誌之一。我們不可能因爲犯法的是公衆人物而給予優待,同時也不可能因爲是公衆人物而給予超出必要的制裁。”

——人民日報評論范冰冰陰陽合同案。

“從網絡傳言看,還有個別影視明星的所做所爲並不在范冰冰之下,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我們且等下一個。”

——央視網評范冰冰涉稅案。

“文藝工作者不能掉進錢眼裏。文藝作品應該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文藝工作者應樹立正確的義利觀,不能唯利是圖,甚至爲了牟取利益無視底線、觸犯法律。”

——新華微評:范冰冰案警示了什麼?

“有專業人士稱:‘有些明星太不像話,站那兒就是成本,開口就是利潤,而且還不繳稅。’這種狀況必須得到根本扭轉。”

——光明日報評論員文章稱,更須重警示守規矩立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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