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峰

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庭长

周峰,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现任刑四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三十多年,先后审理和指导协调过多起大要案。

担任《人民司法》、《刑事审判参考》、《刑事法判解研究》、《法律适用》、《公检法办案指南》、《中国案例指导》编辑委员会委员,北京师范大学死刑研究国际中心咨询专家,国家检察官学院兼职教授,编著有《最高人民法院自首、立功司法解释——案例指导与理解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典型案例评析及法律法规精选》、《新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案例精析与理解适用》、《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司法政策案例指导与理解适用》、《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不核准死刑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著作。

为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市委、市委政法委有关会议精神,深入理解和领会扫黑除恶相关司法解释的内容,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质量,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近日,由市扫黑办主办,市高级人民法院承办的全市扫黑除恶专题培训班暨天津法院《高端讲坛》第11期在市高院举办。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庭长周峰受邀来津授课。

据了解,虚假诉讼犯罪的认定是刑民结合的疑难复杂问题,是当前黑暗势力攫取财富的常用手段之一;在实践中,黑恶势力操控涉黄产业的情况时有发生,依法打击涉卖淫犯罪,对于维护良好社会秩序意义重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解决实践难题提供了有力指导。

培训班以两部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为主题。周峰的讲课深入浅出,理论联系实际,用丰富的案例,结合两部司法解释的起草背景和起草过程,全面细致地对两部司法解释的具体规定逐条进行了阐述和讲解,使司法人员更加准确地掌握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定罪量刑,衡量罪与非罪,分辨此罪与彼罪。

市高院要求,全市法院要认真学习领会讲课精神,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用好两部司法解释,更加准确有力地打击犯罪,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努力实现天津“无黑城市”的目标。

市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张亮参加培训。市委政法委、市扫黑办、市高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有关领导以及相关单位的干警代表120余人在市高院主会场参加培训。全市中基层法院、中基层检察院分管院领导及从事刑事审判的干警,各区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单位和部门领导及政法干警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参加培训。

(来源:“天津高法”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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