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强化日常监督,自觉把监督寓于日常工作,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11月16日,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出台了《关于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工作规定》等五项制度,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规范了责任,实现了以制度治党为保障,以从严管党为重点的工作创新,为推进人民法院改革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纪律保证。

此次出台的《关于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工作规定》等五项制度,是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结合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新要求和法院监督执纪具体实际,在前期深入天津、内蒙古、江西、贵州等四个高院积极学习和考察借鉴的基础上,广泛征求省纪委监委领导、部门和全省各中级法院意见,并多次听取省法院党组及相关庭室修改建议,针对权力运行“关节点”、内部管理“薄弱点”、问题易发“风险点”不断新建完善的制度机制成果。

目前上述五项制度已在省法院各部门和直属法院试行,为确保试行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要求各试行部门单位,一是强化认识,要以落实五项制度为契机,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认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极端重要性,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二是确保实效。要加大执行力度,确保五项制度落地见效,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真正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全体干警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纵深发展。三是压实责任。要扛起主责、抓好主业、当好主角,党组织书记要当好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要认清责任、坚守责任、担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担负起监督责任,切实解决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

来源:省纪委监委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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