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香港20歲男子涉破壞星巴克被控刑事毀壞罪!被禁止進入全港商場)

香港修例風波持續半年,不少商鋪成爲暴徒破壞打砸對象。近期於聖誕節期間,香港一名20歲男青年在旺角朗豪坊商場踢翻星巴克咖啡店貨架,令貨架及杯子損壞,涉嫌刑事毀壞罪被捕,他與12月28日被押至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勒令保釋期間禁止進入全港商場且不得離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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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港媒報道,涉案男子爲20歲的王焯彥,他同時報稱售貨員、健身教練、水喉匠、裝修工人及廣告工程等多個職業,被控於2019年12月26日,在香港九龍旺角亞皆老街8號朗豪坊4樓2號鋪星巴克咖啡店,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星巴克咖啡店的財產,即杯及貨架,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被控刑事毀壞罪。

12月28日,涉案男子被押至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控方表示,案件仍需等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包括查看任何在現場拍到的片段,以及朗豪坊各層的閉路電視片段,香港警方亦會聯絡涉案星巴克店鋪員工及目擊證人以錄取口供。控方強調,被告重犯機會很高。

署理主任裁判官最終決定,在香港控方蒐集證據期間,準被告以現金5000港元保釋,案件押後至1月24日再行審理。但裁判官同時附加要求爲,在保釋期間需要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準離港、並遵守每晚12時至早上6時的宵禁令。

裁判官同時下令,被告除可到其住所日出康城地下的商場範圍,一律禁止進入全港其他所有商場,並禁足洗衣街、豉油街等旺角區一帶。這是修例風波以來,首次有被告被禁進入任何商場。

南都記者瞭解到,自修例風波以來,已有多名人士涉嫌刑事毀壞罪被捕。據南都此前報道,一名19歲的大專生在港鐵何文田站天橋噴黑漆,被控刑事毀壞罪,他在27日法院提堂時承認控罪但希望罰款了事,遭到裁判官決絕直指對該行爲只罰款“絕對不合適”,案件押至1月17日判刑。

netease 本文來源:南方都市報 責任編輯:劉雨欣_NBJS7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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