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項目都快完工了,咋才招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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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看到村委會門口貼出了招標公告,想着村裏又要建什麼了得去看看,一看是安裝治安監控的,可這個項目2個月前就開工了,現在都快做好了,怎麼又招標了呢?”

村民的疑問,揭開了村幹部違反廉潔紀律的遮羞布。

項目給誰都一樣,給自己人總好過給旁人

馬斌峯曾擔任寧波市海曙區橫街鎮應山村黨支部書記、股份經濟合作社董事長,而林某某則是馬斌峯堂妹的丈夫,兩人素來關係要好,林某某常稱馬斌峯爲“小哥”。

2014年年底,林某某得知應山村將在2015年安裝治安監控,就打電話給馬斌峯說“小哥,我想做這個項目”。馬斌峯想着這只是個小項目,給誰做都一樣,雖然按規定村裏的項目都需公開招標或議標,但林某某平時跟自己交好,又是親戚,既然他想要做這個項目,那就給他做吧。因當時安裝監控的通知還未下發,馬斌峯就應允林某某等到通知下發之後再聯繫。

2015年6月初,馬斌峯收到下發的安裝監控通知,隨即聯繫林某某前去商量定位報價,並許諾定位報價確定下來後就可以開始施工。

沒過幾天,林某某就提交了定位報價,並順利通過。就這樣,林某某以7—8萬的價格拿到了這個尚未招標的項目,並在一週內進場施工。

報價一改再改,村書記慌了

項目開始施工後,林某某以線路老化、原報價不含稅等藉口一次一次改報價,使得報價即將超出10萬元。按規定,10萬元以上的項目是要進入橫街鎮公共資源交易站公開招投標的,看這情形,馬斌峯就開始慌了,隨即決定要給這個項目走個形式、補個程序。

2015年8月,馬斌峯對林某某說爲了堵上村民的嘴,免得日後多閒話,要補一些手續,讓林某某提供項目預算的造價明細,還要求林某某找人來冒充參加議標的人走走過場。同時,爲了規避鎮裏的公開招投標規定,馬斌峯特意囑咐林某某將報價控制在10萬元以下。

荒唐的招標

在馬斌峯的安排下,招標公告如期在村委會門口貼出,之後的項目議標程序也如一場演出般按照他寫的劇本進行。爲了體現此次“招標”確有其事,馬斌峯甚至還在其中耍了個小聰明,他將項目預算做到9.8萬元,而最終的合同價格則定爲9.6萬元,試圖讓程序看上去更爲“真實”。

這一系列荒唐“操作”,讓馬斌峯滿以爲他的違規行爲可以得到遮掩,卻終究逃不過羣衆監督的眼睛。2017年5月,寧波市海曙區紀委接到一封長達4頁的舉報信,反映橫街鎮應山村支部書記馬斌峯存在私自將村級工程承包他人等問題。區紀委對此高度重視,立即着手對該問題線索開展初步覈實。

2018年1月,馬斌峯因違反廉潔紀律、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被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執紀者說

村支部書記,“官”不大,卻是村裏的帶頭人,不僅要帶頭樹立廉潔意識,更要帶頭維護紀律的權威,做到克己奉公、率先垂範。在行使公權力時一旦有了私心,將黨規黨紀放在一邊,就要“犯事”。

本案中,馬斌峯就是忘記了公權力姓公,沒能正確履行職責,鬧出“先施工後招標”的鬧劇,他自己也因此付出了代價。此案再次警醒廣大黨員幹部,一定要時刻保持清醒的認識,切實負起責任,牢記“公權力爲民,一絲一毫都不能亂用”。

來源:寧波市紀委監委

編輯:蔡琳

浙江省紀委省監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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