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新农村今天告诉黑龙江的广大玉米种植户一个好消息,今年你们将会领取一项新的补贴。它甚至比比今年的黑龙江省玉米生产者补贴还要高,达到了每亩标准40元!

有的粉丝要问啦!为啥没有辽宁地区?北方新农村只能说等吧,一有消息我们会第一时间发布的!

具体请看详情:

通知指出,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哈尔滨市、绥化市、肇州县、肇源县秸秆综合利用行动方案》(黑政办规〔2018〕39号)规定,秸秆还田每亩补助40元,省级和县(市、区)分担比例1:1。

即省财政每亩补助20元,各县(市、区)每亩自筹20元,对没有自筹资金的县(市、区),省将不予补贴。

补助面积确定

各县(市、区)根据本地玉米种植情况和资金匹配能力提出还田计划,经市(地)审核后,以正式文件向省提出本地当年作业补助面积申请。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根据当年省安排确定的作业补助资金总额,结合各地申报情况,将计划补助面积分配下达各地,待年底各地补贴面积核实后据实拨付资金。

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为全省安装秸秆还田监测仪,并通过公开竞争方式在本地当年作业补助区域内实施作业的农机户、现代农机合作社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经农机指挥平台检测作业合格后,方可享受作业补助。

补助程序

县(市、区)组织核查。作业开始后,各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要指定专人,每天登陆农机指挥平台查看已签订作业合同的机车作业记录和质量分析,做好每天的核查、反馈记录。

作业地块由村委会负责质量验收,县、乡在作业期间加强指导,随机抽查。

作业结束后,各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根据作业合同,对照在农机调度指挥平台上监测到的作业面积,指导作业机主,在乡、村配合下填写《玉米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验收单》和《玉米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初步确定拟补助面积和对象,在县、乡、村同步公示7日。

对有异议的,需进一步组织人工核查,经与农机调度指挥平台沟通确认后,将补助对象和面积,上报市(地) 。

来源: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电子政务网 、北方新农村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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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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