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南林业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蒋兆岗(正厅级)涉嫌受贿罪、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临沧市人民检察院向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蒋兆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蒋兆岗,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蒋兆岗在担任云南财经大学副校长、云南省政府副秘书长、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西南林业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或本人职权以及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提供帮助、谋取利益,收受或索取他人巨额财物,滥用职权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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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丨田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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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 |肖凤珍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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