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解碼,香港財華社原創王牌專欄,金融名家齊聚。看完記得訂閱、評論、點贊哦。

  11月20日,楓葉教育(01317-HK)發佈公告稱,於2017年12月27日及2018年11月20日,該集團與中新天津生態城管理委員會分別訂立合作協議及補充協議,內容有關在天津濱海新區建設、運營及管理一所建議學校。待最終確定,建議名稱爲天津生態城楓葉國際學校。天津生態城楓葉學校主要是提供小學及初中教育,可容納學生總人數目標約1620人。計劃建設項目於2020年9月前竣工,而學校於不遲於2021年9月開放。

  此次,打造天津生態城楓葉國際學校,是有利於楓葉教育增進現有業務、擴展其學校網絡、間接提升企業盈利能力。是一個利好的資訊,有利於提振股價及企業內價值。倘若反觀近期的教育新政的不斷收緊施壓;長期看,楓葉教育的擴張之路或將受阻,盈利能力也將受到考驗。

  教育新政劍指K12領域

  2018年,對於教育股行業可謂是“冰火兩重天”,上半年,藉助民辦教育促進法利好“東風”下,民辦教育企業掀起了一股證券化熱潮,單單尋求赴港上市的教育企業有近20家。而IPO熱潮的背後,出現部分民辦學校一邊打着“非營利”旗幟,一邊卻是以營利目的進行兼併擴張和資本運作。完全違背了教育的本質,給社會帶來不良的影響及負擔。對此,下半年司法部公開諮詢《民辦教育促進法》(送審稿),此次送審稿的主要打擊對象均面向義務教育的民辦學校。

  特別是11月15日,推出的《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提出:民辦園一律不準單獨或作爲一部分資產打包上市;上市公司不得通過股票市場融資投資營利性幼兒園,不得通過發行股份或支付現金等方式購買營利性幼兒園資產。通俗的講,禁止一切資本以“營利性”爲目的,進入幼兒園。

  以上教育新政均劍指k12(學前教育至高中教育)教育領域,而作爲K12國際學校龍頭的楓葉教育無疑是一次重傷。從楓葉教育學校分佈情況看,基本垂直覆蓋K12領域。截至2018年3月31日,楓葉教育在中國及加拿大擁有29991名學生(90%來自中國)、約2754名教師及77所學校,包括13所高中(爲十至十二年級學生而設)、21所初中(爲七至九年級學生而設)、21所小學(爲一至六年級學生而設)、19所幼兒園及3所外籍人員子女學校。

  躺着賺錢的日子,或將逝去

  收入貢獻佔比方面,截至2018年2月28日半年報,楓葉教育營業收入爲6.32億元人民幣(單位下同),同比增長30.7%。值得注意的是,近84.8%的收入來源於學費;其中,高中學費佔總營業收入的41.7%,初中學費佔總營業收入的15.2%,小學學費佔總營業收入的22.2%,幼兒學費佔總營業收入的3.7%。

  對於楓葉教育,收入大部分來自於學費,而民辦學校的學費收入增減要於學生人數增減有關。由於學生人數受到單一學校規模限制及地域影響,而外延併購成爲企業迅速擴大規模的法寶。

  源於此,楓葉教育規模的擴張也是靠着併購購的方式進行的,例如,2017年2月,海南科教集團52.4%的股權,這是楓葉教育第一次收購大型地方學校。步入2018年,楓葉教育的收購動作更加的頻繁,1月25日,1.5億元拿下海口3所學校,1所幼兒園,1個青少年培訓中心。同月,楓葉教育花費8904.50萬元完成收購伊思頓(深圳)55%股權;8月29日,更是斥資1.3億元收購襄陽君鵬教育諮詢有限公司50%股權,後者旗下有7所間幼兒園。以上被收購方均從事於K12教育領域。

  收購規模的擴大,容納學生的體量也在不斷增加,過去5年楓葉學校可容納學生數年複合增長率爲20.5%,學校使用率由2014年的59.8%提升至2017年的67.5%。學校使用率的提升及附加近幾年學費的增長,也拉動了楓葉收入盈利能力的增長。截至2013年-2018年2月28日,楓葉教育的純利率分別爲22.4%、23.6%、28.5%、36.6%、39.5%及38.0%。

  而這躺着賺錢的模式,未來將會逝去。送審稿指出“實施集團化辦學的,不得通過兼併收購、加盟連鎖、協議控制等控制非營利性民辦學校”,這無異於爲這些正在擴張的企業當頭一棒。

  另外,在送審稿中提到“可變利益實體”(VIE)字眼,未來政府有可能在義務教育(1至9級)階段禁止VIE架構。值得注意是,現在大部分教育股是以VIE架構上市。如若未來草案實施,楓葉教育的擴張之路將受阻,過往的盈利模式將受到不小的影響。畢竟,收購此路不通,倒逼部分企業進行自建擴張的步伐,例如:上文說到的楓葉教育在天津建立生態城楓葉國際學校。自建的弊端在於,項目運行週期長,造成現金流緊張且成本也會相應的提升,毛利自然就增加;純利潤收入增速將相應的受阻。

  政策持續收緊,倒逼企業轉型

  雖然《民促法》最終稿出臺前仍不明朗,但是從送審稿到學前教育《意見》的推出,說明政策信號已經明確,政策會持續的跟進。不排除,政策圍繞着VIE架構進一步監管。畢竟,國家明確規定實施義務教育的學校不得定性爲營利性。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新政對素質教育類的並沒有被設置門檻,這或許是給民辦教育企業指了條“明路”。

  《民促法》的第十五條,“設立招收幼兒園、中小學階段適齡兒童、少年,實施與學校文化教育課程相關或者與升學、考試相關的補習輔導等其他文化教育活動的民辦培訓教育機構,應當依據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十二條的規定,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審批。”

  設立實施語言能力、藝術、體育、科技、研學等有助於素質提升、個性發展的教育教學活動的民辦培訓教育機構,以及面向成年人開展文化教育、非學歷繼續教育的民辦培訓教育機構,可以直接申請法人登記,但不得開展第一款規定的文化教育活動。

  結語:

  對於楓葉教育此次合作建立學校,雖然不受到新政的設置門檻的影響不大。但是反觀大環境下,楓葉教育的擴張之路將受阻。畢竟,過往的併購模式被斷,合作自建又將延長學生源的增速,從而影響企業營收及淨利潤的收入。另外,一旦企業增速放緩,其二級市場的市值將受到影響。

  作者:沈少鴻

  編輯:賀秋霞

查看原文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