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要求,新郑市于11月17日22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在11月18日12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在预警管控期间,新郑市组织联合执法组认真开展现场督查执法,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特别是对未落实预警管控措施进行违法生产的企业法人或个人,严格依据有关法律从严从重从快处罚。

秋冬季以来,新郑市在全市开启夜查+晨查+巡查督导模式。在11月18日至21日黄色预警管控期间,全市共处理9起违反应急管控规定的违法施工生产行为。

1、11月20日晚上,新区管委会郑州西亚斯国际学院伦敦街项目工地,黄色预警管控期间,违规进行土石方作业,现场搅拌,室外切割作业,无任何抑尘措施。

2、11月19日上午,郭店镇S102郭店段-蒿家段道路改造工程,黄色预警管控期间,违规进行土石方作业,现场八个百分百落实不到位。

3、11月21日上午,郭店镇居易工业园景跃仓储项目工地,黄色预警管控期间,无开复工手续擅自施工,非道路移动机械违规作业,现场八个百分百落实不到位。

4、11月21日上午,新区管委会新新家园项目工地,在黄色预警管控期间,违规运输物料进行商混作业,现场查处水泥罐车1辆。

5、11月21日上午,新区管委会鸿福路小学项目工地,在黄色预警管控期间,违规运输物料进行商混作业,现场查处水泥罐车1辆。

6、11月21日上午,龙湖镇龙湖地产项目,在黄色预警管控期间,非道路移动机械违规作业,违规运输物料进行商混作业,现场查处水泥罐车1辆。

7、11月21日上午,龙湖镇康桥那云溪项目,在黄色预警管控期间,非道路移动机械违规作业,违规运输物料进行商混作业,现场查处水泥罐车1辆。

8、11月21日上午,新村镇宾悦龙城7号楼项目,在黄色预警管控期间,违规运输物料进行商混作业,车辆怠速污染严重,现场查处泵车1辆。

9、11月21日上午,辛店镇百果园农庄西侧一无名料场,在黄色预警管控期间违规生产,现场大面积物料未覆盖。

处理情况

针对督查发现问题,市公安机关连夜取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一)之规定,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予以行政拘留、训诫谈话等处罚并通报。

已实施行政拘留的企业法人或个人(6起)

1、新区管委会郑州西亚斯国际学院伦敦街项目工地项目负责人,被新烟街派出所行政拘留七日。

2、郭店镇S102郭店段-蒿家段道路改造工程项目负责人,被郭店镇派出所行政拘留五日。

3、郭店镇居易工业园景跃仓储项目工地项目负责人,被郭店镇派出所行政拘留五日。

4、龙湖镇龙湖地产项目负责人,被龙湖镇派出所行政拘留七日。

5、新村镇宾悦龙城7号楼项目负责人,被新村镇派出所行政拘留五日。

6、辛店镇百果园农庄西侧一无名料场负责人,被千户寨派出所行政拘留五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

已实施训诫谈话的企业法人或个人(2起)

新区派出所对新新家园项目工地、鸿福路小学项目工地负责人进行训诫谈话。

待实施行政拘留的企业法人或个人(1起)

龙湖镇派出所正在对龙湖康桥那云溪项目在黄色预警管控期间违规物料运输进行商混作业、违规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等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待对其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

下步工作要求

针对督查发现问题,新郑市要求各责任单位加快整改,从严处理,

并要坚决做到倒查企业主体责任,看是否依法依规处罚到位;

倒查属地管理责任,查网格员、工地警长职责是否履职到位;

倒查行业监管责任,看行业监管部门是否监督、执法、处罚到位,监督员是否履职到位。

同时,要求各单位举一反三,深入排查,切实做到压力传导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精准施策到位,坚决杜决类似问题的发生。

举报方式

1.拨打12369环保热线;

2.拨打郑州晚报热线96678;

3.下载郑州+APP、心通桥APP等进行投诉。

来源 绿色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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