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鄭州市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發佈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的通知》要求,新鄭市於11月17日22時發佈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並在11月18日12時啓動Ⅲ級應急響應措施。在預警管控期間,新鄭市組織聯合執法組認真開展現場督查執法,嚴厲打擊環境污染違法行爲,特別是對未落實預警管控措施進行違法生產的企業法人或個人,嚴格依據有關法律從嚴從重從快處罰。

秋冬季以來,新鄭市在全市開啓夜查+晨查+巡查督導模式。在11月18日至21日黃色預警管控期間,全市共處理9起違反應急管控規定的違法施工生產行爲。

1、11月20日晚上,新區管委會鄭州西亞斯國際學院倫敦街項目工地,黃色預警管控期間,違規進行土石方作業,現場攪拌,室外切割作業,無任何抑塵措施。

2、11月19日上午,郭店鎮S102郭店段-蒿家段道路改造工程,黃色預警管控期間,違規進行土石方作業,現場八個百分百落實不到位。

3、11月21日上午,郭店鎮居易工業園景躍倉儲項目工地,黃色預警管控期間,無開復工手續擅自施工,非道路移動機械違規作業,現場八個百分百落實不到位。

4、11月21日上午,新區管委會新新家園項目工地,在黃色預警管控期間,違規運輸物料進行商混作業,現場查處水泥罐車1輛。

5、11月21日上午,新區管委會鴻福路小學項目工地,在黃色預警管控期間,違規運輸物料進行商混作業,現場查處水泥罐車1輛。

6、11月21日上午,龍湖鎮龍湖地產項目,在黃色預警管控期間,非道路移動機械違規作業,違規運輸物料進行商混作業,現場查處水泥罐車1輛。

7、11月21日上午,龍湖鎮康橋那云溪項目,在黃色預警管控期間,非道路移動機械違規作業,違規運輸物料進行商混作業,現場查處水泥罐車1輛。

8、11月21日上午,新村鎮賓悅龍城7號樓項目,在黃色預警管控期間,違規運輸物料進行商混作業,車輛怠速污染嚴重,現場查處泵車1輛。

9、11月21日上午,辛店鎮百果園農莊西側一無名料場,在黃色預警管控期間違規生產,現場大面積物料未覆蓋。

處理情況

針對督查發現問題,市公安機關連夜取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條第一款第(一)之規定,以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予以行政拘留、訓誡談話等處罰並通報。

已實施行政拘留的企業法人或個人(6起)

1、新區管委會鄭州西亞斯國際學院倫敦街項目工地項目負責人,被新煙街派出所行政拘留七日。

2、郭店鎮S102郭店段-蒿家段道路改造工程項目負責人,被郭店鎮派出所行政拘留五日。

3、郭店鎮居易工業園景躍倉儲項目工地項目負責人,被郭店鎮派出所行政拘留五日。

4、龍湖鎮龍湖地產項目負責人,被龍湖鎮派出所行政拘留七日。

5、新村鎮賓悅龍城7號樓項目負責人,被新村鎮派出所行政拘留五日。

6、辛店鎮百果園農莊西側一無名料場負責人,被千戶寨派出所行政拘留五日。

行政處罰決定書

已實施訓誡談話的企業法人或個人(2起)

新區派出所對新新家園項目工地、鴻福路小學項目工地負責人進行訓誡談話。

待實施行政拘留的企業法人或個人(1起)

龍湖鎮派出所正在對龍湖康橋那云溪項目在黃色預警管控期間違規物料運輸進行商混作業、違規使用非道路移動機械等情況進行調查取證,待對其負責人實施行政拘留。

下步工作要求

針對督查發現問題,新鄭市要求各責任單位加快整改,從嚴處理,

並要堅決做到倒查企業主體責任,看是否依法依規處罰到位;

倒查屬地管理責任,查網格員、工地警長職責是否履職到位;

倒查行業監管責任,看行業監管部門是否監督、執法、處罰到位,監督員是否履職到位。

同時,要求各單位舉一反三,深入排查,切實做到壓力傳導到位、措施落實到位、精準施策到位,堅決杜決類似問題的發生。

舉報方式

1.撥打12369環保熱線;

2.撥打鄭州晚報熱線96678;

3.下載鄭州+APP、心通橋APP等進行投訴。

來源 綠色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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