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撤销减刑、恢复执行无期徒刑的“黑老大”又被判了!曾被安排凌晨出狱

来源:北京青年报

山西黑老大“小四毛”终于被判了!

12月30日上午,太原市中院依法对被告人任爱军等24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公开开庭进行宣判。

该案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10项罪名,共14起犯罪事实、7起违法事实,有20名被告人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监狱“空投”黑老大

政知君注意到,任爱军曾两次入狱,七次被减刑。

他出狱后,继续寻衅滋事参与组织社会团体活动,被部分网友描述为“山西监狱空投黑社会老大”。

任爱军在1994年因犯流氓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被判6年,在太原一监服刑期间,于1996年以“重大立功”为由被减刑2年6个月,同年9月释放。

2003年4月,任爱军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被判无期。

2007年1月,该犯由无期减为18年。2009年至2013年2月期间,该犯五次获得减刑,于2013年6月28日刑满释放。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山西高院对任爱军两次犯罪服刑期间相关减刑案件进行复查。

2018年2月13日,山西省公安厅通报,以“小四毛”任爱军为首的涉黑团伙被再次成功打掉。

这次法院审理查明,任爱军被判无期后,服刑期间指使被告人张天舒、任晓浩等人拉拢国家工作人员为其违法减刑。

省监狱局局长曾催着下面给他减刑

据上游新闻此前报道,山西省政法系统知情人士曾介绍,“小四毛”被判刑后,先后在山西省多个监狱服刑。

在汾阳监狱服刑期间,“小四毛”曾无故暴打同监犯人王敏,王敏在监狱自焚被烧成重伤。

王敏刑满出狱后,在网上公开举报自己遭到毒打及“小四毛”在狱中不出工、住单间、开小灶,与同监犯人及外来人员吃饭喝酒,却总能获得高分减刑。

另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披露,任爱军在汾阳监狱不服管教、严重违反监规、充当牢头狱霸等表现在全监狱上下人所共知。

但减刑必须公示。为规避“风险”,山西省监狱管理局将他调换到晋中监狱关押,并指令由汾阳监狱准备减刑材料,由晋中监狱提出减刑意见。

报道提到,时任山西省监狱管理局局长王伟多次主动给下面的监狱打招呼,有时甚至催促监狱尽快给“小四毛”办减刑材料。

“在‘小四毛’违法减刑过程中,我曾接受他人请托,对其减刑案督促办理。对违纪请托,我既未拒绝,也没有详细问明情况,而是盲目地予以接受,轻率地加以督办。”山西省高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关中翔曾对媒体说。

关中翔在担任临汾中院院长时,伙同他人徇私枉法,三次裁定减少任爱军刑期。

山西监狱管理系统有的民警主动为任爱军在监狱内开单间、设小灶,给其玩电脑、用手机提供便利,并纵容其与外界联系减刑事宜。

牵出90余名公职人员

法院查明,“小四毛”在出狱前就积极笼络其他服刑人员,出狱后迅速纠集、拉拢被告人张帅、王毅、张贵保等多人,以亲友、狱友等为纽带,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树立强势地位,逐步形成了以任爱军为组织、领导者的新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18年9月1日,刑罚执行机关向法院提交了关于罪犯任爱军服刑期间违规违纪的相关证据,山西高院、临汾中院、太原中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对任爱军犯罪服刑期间的违规违法减刑,恢复执行无期徒刑。

2018年9月13日,山西省高院向任爱军送达了依法纠正对其违规违法减刑的《刑事裁定书》。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披露,该案牵出90余名公职人员。

“这起案件是一起监狱、法院、检察、公安系统人员和‘黑’律师交织的司法腐败窝案。一个鲜明的特点是涉案主体身份特殊,有着较强的反调查能力。”山西省纪委常务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专案组组长陈学东曾对媒体说。

上述媒体披露,共对12名违纪违法情节特别严重涉嫌犯罪的人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其他涉案人员将严格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从来没见过一个案子移送了四名省管干部。”李颖南在山西省纪委监委案管室工作了11年,在谈到该案时如此感慨。

凌晨3点出狱 豪车相迎

任爱军在多次减刑后,曾高调出狱。

据封面新闻披露,任爱军出狱时,有豪车车队相迎、鞭炮声不断的“风光”场面。

监狱为避免引发关注,特意把任爱军出狱的时间定在凌晨3点多。然而,天未黑,监狱门口就聚满了接他的人,当年的马仔,黑社会弟兄,还有煤老板,都开着豪车来。

半夜,监狱领导带领十多名干警,开着警车把任爱军送到高速路口,大批黑社会人员驾驶的劳斯莱斯、宾利车队尾随警车之后,直到任爱军从警车上下来,随即鞭炮声响起,持续长达1个多小时。

如今,他又被判了无期。

法院查明,任爱军利用组织势力和影响力,通过强迫交易使他人借给其2673万元,还向他人借用大量房产和十余辆高档汽车,长期不还;以其实际控制的多个公司参与经营铁矿等项目,积累了一定经济实力。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采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在公共场所聚众滋事,插手民间纠纷,非法侵入他人住宅,随意殴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多人,欺压、残害群众,在太原市造成重大影响。

最终,任爱军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与先前所判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对其他被告人根据所犯罪行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到2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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