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對此,江蘇監管局擬決定:1、對藍豐生化給予警告,並處以五十萬元罰款。新浪財經訊 12月30日晚間,藍豐生化發佈一則公告稱,公司於12月27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蘇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蘇證監罰字[2019]8 號)。

受損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維權平臺登記該公司維權:http://wq.finance.sina.com.cn/

微博關注@新浪證券、微信關注新浪券商基金、百度搜索新浪股民維權、訪問新浪財經客戶端、新浪財經首頁都能找到我們!

新浪財經訊 12月30日晚間,藍豐生化發佈一則公告稱,公司於12月27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蘇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蘇證監罰字[2019]8 號)。藍豐生化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一案,已由江蘇監管局調查完畢,江蘇監管局依法擬對相關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藍豐生化維權入口

該公告顯示,藍豐生化涉嫌違法事實如下:王宇作爲藍豐生化的關聯自然人,禾博生物、寧夏華寶和方舟置業構成藍豐生化的關聯法人。王宇佔用方舟製藥資金的行爲實質上構成藍豐生化與關聯方之間的關聯交易,該關聯交易藍豐生化未按規定在2016年半年報、2016年年報、2017年半年報進行如實披露。

對此,江蘇監管局擬決定:1、對藍豐生化給予警告,並處以五十萬元罰款;2、對王宇給予警告,並處以三十萬元罰款;3、對楊振華、劉宇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二十萬元罰款;4、對熊軍給予警告,並處以十五萬元罰款;5、對薛超給予警告,並處以十萬元罰款;對幹春暉給予警告,並處以五萬元罰款;對陳康、梁華中、顧子強、顧思雨、秦慶華、楊光亮、賈和祥、杜文浩、陳德銀、沈永勝、張曉敏、鄭剛、範德芳、王國濤、夏善清、沈新華、熊炬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三萬元罰款。

此外,王宇採用劃轉方舟製藥資金不入賬、僞造銀行賬戶資金流水及資金餘額等方式,刻意隱瞞其違規佔用方舟製藥鉅額資金,其佔用的資金至調查終結之日仍有330,356,646.97元尚未歸還,給上市公司造成重大損失,其違法行爲情節嚴重。根據《證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證券市場禁入規定》第三條、第五條規定,江蘇監管局擬決定:對王宇採取 5 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往前回顧,2019年1月10日,藍豐生化發佈公告稱,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調查通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值得留意的是,藍豐生化曾在2018年4月28日發佈《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的公告》。公告提及,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原因之一是王宇違規將方舟製藥銀行資金劃轉至與王宇相關的單位或自然人賬戶,隱瞞大量資金劃轉業務,並虛構部分付款和理財業務,造成公司前期財務報表存在重大會計差錯。

對此,廣東環宇京茂律師事務所謝良律師表示,根據 《證券法》及其相關司法解釋等規定,並參照相關案例,在2016年8月23日至2018年4月27日前買入且在2018年4月28日之後賣出或持有藍豐生化股票的推定受損投資者或可索賠投資差額損失、佣金、印花稅和利息(具體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爲準)。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