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轉眼間,時光如同手中緊抓的沙子,無聲無息的流失。回顧2019年,展望2020。2019年對於兩輪車行業來說註定是一個喜憂參半的時間節點,行業整合速度進一步提速,產業升級轉型迫在眉睫。

在兩輪車“行業政策”這個巨大的推進器下,大部分傳統兩輪車企業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上不留餘力,主動擁抱新鮮事物,新鮮管理服務模式。而在產品結構上,技術含量更豐富,品質更耐用的產品猶如雨後春筍般湧現.........

有行業人員形容2019年是國家對傳統兩輪車行業的“眷顧之年”,罕見地發佈瞭如此之多的紅利政策文件。得益於黨中央和國務院對“放管服”工作的深入推進,多個利於兩輪車發展的頂層法規相繼頒發實施, 產業政策紅利正在持續釋放。

本期達摩院整合了相關的政策法規並且以時間爲引線,爲各位盤點2019年度利好兩輪車的政策法規。

一、廣東率先開展摩托車“帶牌銷售”

雖然只是一個地方政策,但是”廣東開展摩托車帶牌銷售“這個消息幾乎傳遍了兩輪車圈內圈外,一時間成爲超級熱點。

原因很簡單,就是消息出來之後,絕大部分媒體過度地解讀了這個政策,並且與“解禁摩”與“禁限摩地區放開牌照”等信息混淆。實際上,該政策將不影響已經實行禁限摩的地區,而後續官方已經出來闢謠。

對於廠商或車友雖然是“空歡喜一場”,但是實際上官方推出摩托車“帶牌銷售”政策,也在表明城市管理者對摩托車的管理態度正在往好的方向去改變。

二、保障兩輪車消費者權益,推消費品召回管理法規(徵求意見稿)

隨着我國消費者安全意識日趨提升,急需提升缺陷消費品召回立法層級,提升召回制度的權威性與影響力,爲全面系統地推進缺陷消費品召回管理、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提供法律制度保障。國家監管總局根據有關法規起草了《消費品召回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

性質上這是一部保障消費者權益的強制性法規,摩托車、電動車作爲一種相對耐用的消費品,也同樣將受到該法規的監管。屆時,車主購買兩輪車的時候遇到缺陷也將有法可依,切實保障到車主或準車主的權益。

目前,該法規已經通過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2019年第14次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佈,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興趣的小夥伴不妨看一下。

三、製造業增值稅再下調,兩輪車企業受惠

對於兩輪車企業來說,這絕對是2019年初的一個大禮物。爲響應國家“減稅降費”“壯大實體經濟”等政策,製造業繼續下調增值稅的徵收稅率,從16%下調到13%,爲製造業企業再“瘦身”。

而作爲傳統輕工業的兩輪車企業也是受惠的行業之一,助推傳統兩輪車企業升級轉型,降低運營成本集中更多資源投入到研發生產上。此外,增值稅下調後,不少車企更是下調了自家產品的價格。

四、多項“放管服”便民便企措施推出

爲持續深化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放管服”工作的推進,公安部再次推出10項利民利企新舉措。其中也增加了不少摩托車的領域的便民措施。

新政策包含了“摩托車全國通檢”“摩托車6年內免檢”“擴大使用原摩托車號牌號碼範圍和時間”以及“全面推行車輛購置稅信息聯網”等便民舉措。

五、電動自行車新國標正式落地實施

影響將近1000億產值,2億多車主的電動自行車新標準法規終於在4月15日當天實施,後續《關於加強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實施監督的意見》等多個新國標配套法規也陸續推出,並且形成了一套“電動自行車新國標的實施和監管組合拳”。

此後,全國各地根據自身的電動車保有量情況制定了過渡期、符合新國標註冊登記等工作,並且全面加強了電動自行車上路的監管措施。目前省內大部分地方已經發布了電動自行車管理的新法規,但不少地區具體執行落地仍在商榷、討論當中。

不過行業媒體對其(電動自行車新國標)形容是洗牌式政策,但達摩院認爲新國標更像是電動車產業從中低端產業向技術型中高端產業過渡的“催化劑”。

六、化油器摩托車全面退市,摩托車國四排放標準實施

對於摩托車行業來說,國四排放標準的全面實施是摩托車邁向全新電噴時代的重要推手。達摩院並且沒有誇張闡述該政策。

根據《關於摩托車產品公告管理實施國四排放標準的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的相關要求,今年7月1日後國三的車型目錄將撤銷,國三車將停止上牌,意味着化油器車將正式推出市場。

但根據達摩院走訪省內地區發現,不少地方的商家仍然存在銷售國三車。後續達摩院將繼續重點關注該事件。

七、≤150毫升的摩托車免徵購置稅,剛需通勤類消費者受惠大

7月1日,兩輪車行業另外一個利好政策也同時落地——≤150毫升的摩托車免徵購置稅。該政策對於剛需通勤類的消費者相當利好,尤其購買1-2線品牌車省下了不少的“油費”。

此外,達摩院認爲該政策同時也拉進了品牌車企與雜牌車企、摩托車企業與電動車企業的競爭距離,有效降低了前者購車價格門檻高的短板,激活了前者的市場活力。

根據廣東稅務部門相關數據顯示,7月1日新政策實施之後,廣東省平均每年摩托車約60萬臺將被排除在徵稅範圍之外,約佔同期應稅車輛總量的20%。

八、《准入新規》實施,兩輪車企“運營成本大減負”

如果達摩院評比的話,《准入新規》成爲年度利好政策之最也不爲過。爲什麼?因爲該政策包含了諸多利好兩輪車企業的乾貨。

去年,由工信部發布的《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許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經於6月1日正式實施,《辦法》或許對於我們兩輪車消費者來說感覺不到有什麼影響,但是對於摩企來說,這絕對是一個十分利好的政策。

首先是摩托車類別准入機制的調整,將原來過於細分的十九類生產企業和產品,簡化爲乘用車類、貨車類、客車類、專用車類、摩托車類、掛車類六個大的類別,企業獲得某一個類別的准入後,生產該類別之內的產品,無需再次申請企業准入。

這也就意味着,國內的摩托車企業或電動摩托車企業,只要此前獲得兩輪摩托車,三輪摩托車,兩輪電動摩托車,三輪電動摩托車任何一類產品的生產資質,在未來就可以生產這4大類車型,而無需再辦理相關生產准入手續。

達摩院從摩托車企業相關負責人處瞭解到,目前正規摩托車企業要增加這4類產品其中一類的生產准入,投入成本均超過200萬元。

其次是新產品准入的費用門檻降低,《辦法》提出車輛產品系族管理,鼓勵企業對同一系族的車型產品按照系族申請產品准入,大幅減少准入產品型號。據相關業內人事透露,摩企向中機申請一個新產品目錄公告包括機構認證檢測的費用大概需要20萬。

顯然,企業和產品類型的手續和費用減少之後,摩企能夠將更多的資源投入到研發和生產方面,對推動整個摩托車產業升級有一定的幫助,尤其對於剛剛起步或走個性化路線的摩企來說,這絕對是一個相當利好的政策。

《辦法》除了上述之外,還鼓勵摩企使用包括新技術應用、集團化管理等”放管服“措施。

九、公安部再推多項便民措施

踏入下半年,公安部持續深化“放管服”工作,繼上半年的10項新舉措後,再次推出6項便民便企新舉措,其中,本輪新舉措彙總雖然摩托車類別受惠較少,但是也包含了“簡化臨時入境機動車牌照程序”“推行激動車銷售企業快捷代辦登記”等措施。

十、摩托車號牌工本費降低一半

12月17日,發改委、財政部近日印發《關於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通知明確,摩托車(包括普通摩托車、輕便摩托車、教練摩托車、使館摩托車、領館摩托車)號牌工本費收費標準由每副70元調整爲35元,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