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由此,該投資公司作爲案涉房屋的所有人,物業公司作爲管理人,酒店作爲使用人,均對案涉建築負有安全管理職責,其對小區外牆瓷磚脫落砸傷李雲的損害後果均存在過錯,應當對李雲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2019年1月24日,李雲以物件脫落、墜落損害責任糾紛爲由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該小區投資公司、小區物業公司、酒店共同承擔連帶責任,賠償各項損失共計10萬餘元。

(原標題:外牆脫落致行人重傷 開發商、物業、酒店共賠10萬元)

走在路上,卻被酒店外牆脫落的大理石磚砸中頭部,導致重傷,責任該由誰承擔?近日,成都雙流法院審結了一起物件脫落、墜落損害責任糾紛案件。

事件經過:

酒店外牆磚從天而降砸傷9歲孩童被告上法庭

2018年5月11日,9歲的李雲(化名)在補課途中經過一小區外的酒店門口時,被該酒店所在建築二樓頂部脫落的外牆大理石磚砸中頭部,當即昏迷不醒。

隨後,李雲被送至雙流區中醫院進行治療。當日,因病情嚴重轉至四川大學華西醫院上錦院區住院治療,後於2018年5月21日出院。出院診斷爲:左頂部開放性顱腦損傷,左頂急性硬膜外血腫、左頂骨折、左頂部頭皮挫裂傷。

2019年1月24日,李雲以物件脫落、墜落損害責任糾紛爲由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該小區投資公司、小區物業公司、酒店共同承擔連帶責任,賠償各項損失共計10萬餘元。

法院判決:

物業公司應擔主責,開發商、酒店方均有責任

雙流法院經審理查明,小區物業公司作爲事發小區的物業管理人,其物業管理的範圍包括了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等事項。即該物業公司對小區的外牆瓷磚負有日常安全管理、維修、養護之職責,同時物業公司未提交任何證據證明其已經盡到物業安全管理義務,且由於其疏於管理,未及時發現、排除隱患,導致案涉脫落的外牆瓷磚砸傷李雲。故該物業公司未盡到管理責任是導致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其應當對李雲承擔主要賠償責任。

而投資公司作爲該小區的業主,負有防止該建築物不得對他人造成損害、及時排除安全隱患等職責。但由於該小區的外牆瓷磚問題,在無證據證明存在外力影響的情況下,外牆瓷磚自行脫落,從而致李雲砸傷。故該投資公司作爲建築物的所有人,對事故的發生也存在過錯,因此投資公司對李雲應當承擔次要賠償責任。

此外,雖然酒店的經營場所爲室內,但砸傷李雲的瓷磚系自酒店使用的房屋外牆脫落;且根據當時現場照片顯示,該酒店也在脫落瓷磚部位的外牆處懸掛了酒店招牌,其並非完全未使用房屋外牆部分。因此,作爲案涉房屋外牆的使用人,酒店與物業公司共同負有對案涉外牆瓷磚日常安全管理,及時排除使用建築範圍內的安全隱患之職責。

由此,該投資公司作爲案涉房屋的所有人,物業公司作爲管理人,酒店作爲使用人,均對案涉建築負有安全管理職責,其對小區外牆瓷磚脫落砸傷李雲的損害後果均存在過錯,應當對李雲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法院判決,該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向李雲賠償各項損失共計6萬餘元;該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向李雲賠償各項損失共計2萬餘元;該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返還墊付的費用2萬餘元。

一審判決後,該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不服判決,向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2019年12月12日,經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判決,該案維持原判。目前判決已生效。

劉雨欣 本文來源:華西都市報 責任編輯:劉雨欣_NBJS7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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