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商務部2017年發佈的《汽車銷售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經銷商銷售汽車時不得強制消費者購買保險或者強制爲其提供代辦車輛註冊登記等服務。只要辦理分期付款,就必須交納手續費,實質上是一個霸王條款,消費者沒有選擇權,也違反了《汽車銷售管理辦法》要求的“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或收取額外費用”的規定。

最近一段時間,隨着“奔馳車主維權”事件不斷髮酵,全國各地都曝光了不少汽車經銷領域的亂象。據記者調查,山東濟南吉普4S店與吉利4S店都明確告知顧客,必須在店內買保險,否則就不賣車,並聲稱“從濟南買什麼車保險都得從店裏買”。與此同時,銷售還表示:如果分期購車,消費者必須繳納額外的手續費。

4S店亂象叢生,潛規則盛行多年爲何才曝光

與所有車主都必須繳納的交強險不同,機動車保險是保險公司爲車主提供的商業保險產品,車主有權根據自己的需要決定是否投保、選擇哪個保險公司的產品、購買多少保險額度。因此,任何機構和個人都不得強迫消費者購買車險。4S店將車與車險捆綁銷售,強制要求消費者在店內購買車險的行爲,顯然侵犯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與公平交易權。商務部2017年發佈的《汽車銷售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經銷商銷售汽車時不得強制消費者購買保險或者強制爲其提供代辦車輛註冊登記等服務。”

與此同時,店家要求分期車主繳納的所謂“手續費”,則無非是近日引發廣泛爭議的“金融服務費”的另一種說法。只要辦理分期付款,就必須交納手續費,實質上是一個霸王條款,消費者沒有選擇權,也違反了《汽車銷售管理辦法》要求的“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或收取額外費用”的規定。更何況,許多4S店實際上根本不具備提供金融服務的資質,所謂的手續費,其實就是一種變相加價。

4S店亂象叢生,潛規則盛行多年爲何才曝光

這些汽車經銷商之所以敢於觸碰法律紅線,根本原因便是對利潤的渴求。據報道,近些年來,受汽車行業整體影響,4S店售車利潤空間縮水,因此便想出了種種“歪主意”,諸如多賣保險、收取手續費等。然而,這一切都需要消費者來買單,消費者在4S店購買保險的費用,往往高於他們自主購買同類保險的費用,4S店利潤的來源,正是這兩者之間的差價。

對於這種公然違法的“潛規則”,當地的監察部門理應予以堅決取締,但是,我們更應思考的是,這種已經習以爲常的“潛規則”,爲什麼能盛行多年,直到現在才被曝光?如果不是因爲這次西安奔馳女車主維權引發了輿論對4S店黑幕的高度關注,不知道這些4S店內“潛規則”還會運行多久,消費者的利益又會受到多麼嚴重的損害。

解決社會問題,不能只靠熱點事件帶來的“東風”。普通買車者很難有足夠的知識與經銷商談判,經銷商可以利用對汽車與法律條文的瞭解,向顧客收取“智商稅”,消費者卻並不具備對等的條件與之抗衡。爲此,有關部門還需積極作爲,主動監察汽車銷售企業的不法行爲,要求其對相關的合同條款闡釋清楚,以免讓消費者落入大大小小的“坑”中。

4S店亂象叢生,潛規則盛行多年爲何才曝光

從近日媒體陸續曝光的新聞來看,冰凍三尺,絕非一日之寒,4S店亂象由來已久。這種局面,不僅會讓公衆的利益受損,也會影響政府的公信力。如果有關部門總是在出現輿情之後,才着手解決問題,恐怕難免遭到公衆的詰問與質疑。

一個健全的市場監管體系,應該在平時就能做到“悄無聲息”地取締各類市場違法行爲。像4S店亂象這樣的沉痾宿疾,需要有關部門持之以恆的日常治理。真正能夠制裁欺客4S店的,不是轉瞬即逝的民衆輿論,而是市場監管部門日常的積極作爲。

爲此,有關部門部門需要督促經銷商向消費者主動、詳細地說明合同上的各項細則,讓消費者明白自身享有的權利,避免經銷商利用知識壁壘牟取暴利,同時也要嚴厲打擊欺詐消費者的行爲,建立便捷親民的投訴渠道,讓消費者能更容易地拿起法律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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