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南京 記者 查道坤 賈曉寧)訊 給錢幹活,這是市場經濟最基本的規則之一,但是如今有企業在項目施工方幹完活之後,卻拖欠着工程款不支付。

據財聯社記者獨家瞭解到,港股上市公司超威動力(00951 HK)旗下公司池州超威電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池州超威")將5.98MW的光伏電站承包給中國電建集團貴州工程公司,隨後又將工程分包給山東航禹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東航禹能源)。

但是項目在完成併網之後,池州超威卻拖欠工程款近1400萬元拒不支付,目前承包方已經起訴了池州超威。

由於光伏電站項目大量基礎工作需要農民工來完成,所以池州超威拖欠工程款,也間接導致了數十位農民工資將被拖欠。

拖欠近1400萬元工程款

超威動力是一家主要從事鉛酸動力電池相關業務的港股公司。主營鉛酸動力電池、風能與太陽能發電配套儲能電池及鋰離子電池的生產及銷售

根據財聯社記者獲取的資料顯示,2017年12月11日,中國電建集團貴州工程公司與池州超威簽訂了《池州超威電力有限公司5.98MW屋頂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EPC總承包合同》。合同約定,由中國電建集團貴州工程公司承包池州超威位於安徽池州市青陽縣丁橋鎮5.98MW光伏電站的項目施工。

合同採用項目EPC總承包合同,固定單價爲5.39元每瓦,初步的總價款爲3134萬元。隨後,在2017年12月27日,中國電建集團貴州工程公司將項目分包給了山東航禹能源,並簽訂了分包合同。這也意味着,山東航禹能源實質承包了池州超威的電站項目施工工程。

按照合同約定,付款方式爲合同生效7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的20%。在組件、逆變器、支架等主要設備到場驗收合同後7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40%。同時扣除10%作爲項目的質保金。

在併網發電驗收合格後,支付項目方剩餘40%即人民幣12677280元,質量保證金在併網發電驗收十二個月予以返還。同時,雙方還就組成合同的文件、項目概況、合作內容、等進行了約定。合同簽訂後,項目在2017年12月25日開工,施工項目於2018年8月16日併網發電投入使用。

後經雙方確認,最終裝機量爲5767.74kWp,根據合同固定單價5.39元/瓦結算爲31088118.30元。後因池州超威變更設計、增購二期用設備等原因,總計增加費用1189034.00元,合計工程款爲32277152.6元。

然而,池州超威在分三次支付了近1900萬元後,開始拖欠剩下的工程款,"剩下的近1400萬元的工程款,對方池州超威的人說,就算公司被破產清算,也不會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山東航禹能源項目經理梁審龍對財聯社記者說。

後經多次協商,在2018年12月25日施工方與池州超威簽訂了《超威池州項目付款協議》,根據該協議第3條規定,池州超威應當於2019年6月30日前支付質量保證金外的剩餘款項,於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項目質保金。

但是時至今日,已經進入了2020年,剩下的工程款依然未能支付,"到去年6月30日按照協議規定要支付七百多萬,剩下的質保金就是8月份還清。但是他們是6月份款沒付,8月份質保金也沒付。"梁審龍對財聯社記者說。

被指惡意拖欠不給錢

補充協議規定的日期到了,還是拖着不給錢。爲此,施工方山東航禹能源多次前往安徽池州和浙江長興的超威總部討要工程款,但是都無功而返。

"時間到了,也找他們了,就是不給錢,並且今年也談了大概有不下10次,我們的人也多次前往長興,因爲它項目地在安徽池州,但是他們的辦公人員都在超威總部浙江長興縣,但是就不給錢。"梁審龍對財聯社記者表示,做了這麼多年光伏電站項目,還是第一次遇到這樣拖欠工程款的企業,"他們是大的上市公司,一年營業額那麼多,拖欠我們小公司這些工程款,對他們來說可能無所謂,但是對我們來說就是大資金,甚至能拖垮我們。"

明明項目已經併網發電,爲何拒不支付餘下的工程款?對此,梁審龍對財聯社記者表示,"他們沒有理由,就是不給錢,後來我們就在安徽青陽起訴他們,他們就找出一堆什麼電站質量問題的理由來解釋,但是問題是我們建設的電站是通過有關部門的驗收的,驗收通過了沒有問題,現在說有質量問題,很顯然是不成立的。"

在梁審龍看來,這個事情其實很簡單,就是惡意拖欠工程款,"惡意拖欠,然後以種種理由拖欠,也併網了,也付了一千七八百萬,現在還欠近1400萬不支付,但是現在我們一起訴,他說質量問題不行了,並且原先還有還款協議,他如果沒有還款協議,你可以不承認,但是你有了還款協議還不執行確認金額,這就是惡意的。"

對此,財聯社記者致電超威光伏項目負責人安華陽,詢問超威項目欠款工程款原因,以及導致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將如何解決。對於雙方欠款糾紛,安華陽表示超威電力與山東航禹能源的欠款糾紛,已經在12月20日在池州市青陽法院公開審理,第一次審理過程完全公開,建議記者到法院公告中查詢相關結果以及雙方提供的證據材料。而對於因爲拖欠工程款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沒有做出回應。

農民工工資或將無法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被拖欠的近1400萬元工程款,其中有一部分是數十位農民工的工資,這也意味着如果池州超威一直拖欠工程款,那麼這些農民工工資也將被拖欠。

據財聯社記者瞭解,由於光伏電站起初很多基礎工作需要聘用農民工來完成,"我們施工之初,陸續聘用了近100位當地的農民工,這些農民工工資是根據工程款進度來支付,目前工程款沒有支付完成,很多農民工工資也沒有辦法支付,超威其實間接拖欠了農民工工資。"梁審龍對財聯社記者說。

爲此,在1月6日,部分被拖欠的農民工前往浙江長興的超威集團總部索要工資。

據前往現場的農民工李飛鵬發給財聯社記者的文字表示:由於超威欠款實在時間太長,迫不得已1月6號上午11點,我和其他3個農民工一起到超威集團大門口馬路對面拉開橫幅討要工資,不到一分鐘左右保安及超威工作人員上前阻止拉扯,並沒收橫幅。十分鐘後長興縣畫溪派出所警察趕至現場將我們四人帶上警車拉至畫溪派出所,超威人員安華陽和阮容自行去所裏協助調查。

雖然農民工代表前往超威總部討要工資,但是結果卻是不了了之,"我們去配合調查了一天,晚上被放了,但是也沒有人告訴我們,我們被拖欠的工資該如何解決。馬上過年了,拿不到錢,我們都不知道怎麼回家過年,有的工友都不打算回家過年了,因爲沒錢。"李飛鵬對財聯社記者說。

據財聯社記者從山東航禹能源瞭解到,目前被拖欠的近1400萬元工程款,有105萬元是農民工工資。

對於被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如何解決,梁審龍對財聯社記者說,"現在解決不了,我們墊不起錢了,只有超威儘快把工程款支付了,我們才能第一時間解決農民工工資的問題,這其實也是超威間接拖欠了農民工工資。"

需要說明的是,國家層面對農民工工資多次要求嚴禁拖欠,並且李克強總理也多次發聲要求嚴查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企業,禁止拖欠農民工工資。

同時,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佈《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對於上述條例,司法部立法三局局長王振江在會上說,條例對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爲的法律責任作出了明確規定。按照條例規定,對違反規定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執行;逾期不支付的,向勞動者加付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賠償金;涉嫌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對此,律師黃劍峯對財聯社記者說,"農民工工資,國家層面已經三令五申,禁止拖欠,並且國務院已經形成有法律效應的條例,此時有關企業拖欠工程款導致間接拖欠農民工工資,這與國家層面的規定背道而馳,性質非常惡劣。"

對於此事,財聯社記者將會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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