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裁判官則直斥汽油彈對王女士本人及社會均構成危險,考慮到被告無案底,決定先索取背景報告再量刑,期間被告須繼續還柙。裁判官指,汽油彈對被告和社會均構成危險,判監無可避免,決定先索取背景報告,延至1月24日宣判。

(原標題:香港一女子因藏汽油彈被捕 裁判官:判監無可避免)

中新網1月10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2019年10月13日,香港一名女設計師在大埔因藏有汽油彈被捕,2020年1月9日她承認在公衆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辯方求法庭輕判。裁判官指,汽油彈對被告和社會均構成危險,判監無可避免,決定先索取背景報告,延至1月24日宣判。

女被告王琬瑜(23歲),任職設計師,控方1月9日在開庭時即呈上修訂控罪,將《簡易治罪例》改控《公安條例》,辯方並無反對,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准。

法庭書記讀出控罪後,被告承認於2019年10月13日,在大埔運頭坊近運頭角道休憩處管有攻擊性武器,即3瓶汽油彈,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辯方律師稱,被告明白不應牽涉暴力,又稱她案發時只希望將汽油彈帶走,並無其他意圖。

裁判官則直斥汽油彈對王女士本人及社會均構成危險,考慮到被告無案底,決定先索取背景報告再量刑,期間被告須繼續還柙。

羅崇緯 本文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崇緯_NB12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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