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9年伴隨着中管金融企業派駐機構改革的深化,駐中管金融企業紀檢監察組發揮“派”的權威、“駐”的優勢,與地方紀委監委協作配合,金融領域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進一步加強,爲深入開展金融反腐、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提供了重要的組織制度保障。(原標題:金融領域反腐力度持續加大,近一年來趙景文、胡懷邦、顧國明等人相繼“落馬”)。

(原標題:金融領域反腐力度持續加大,近一年來趙景文、胡懷邦、顧國明等人相繼“落馬”)

雲南省紀委監委在省農村信用社召開警示教育大會,通報查處的羅敏、萬仁禮、施增榮、蔣兆崗等該社領導系列案件情況,督促推動深入剖析原因,吸取教訓、整改到位,並建立和完善各項制度,堵塞漏洞,加強風險防控。圖爲大會現場。(資料圖片)馬湛秋 攝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與《咬文嚼字》編輯部日前聯合發佈2019年度十大反腐熱詞,金融領域反腐位列其中。

金融是國民經濟的血脈。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強調,要加大金融領域反腐力度,對存在腐敗問題的,發現一起堅決查處一起。

一年來,紀檢監察機關將查處腐敗案件與防範風險、挽回損失結合起來,持續加大金融領域反腐力度。中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執行董事趙景文,國家開發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鬍懷邦等中管幹部,以及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顧國明,吉林省投資集團黨委副書記、總經理潘中玉等多名金融領域腐敗分子落馬。從總部到地方,從國內到海外,從銀行到證券,從投資公司到監管部門,金融領域反腐動作不斷,受到社會各界持續關注。

持續加壓 深挖蛀蟲 警鐘長鳴

“人在做,天在看。永遠不要有僥倖心理!”這是吉林省信託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高福波遲來的懺悔。

金融反腐是反腐敗鬥爭中的重要戰場。一年來反腐“利劍”出鞘,金融領域的政治生態、產業生態正在廓清。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的通報顯示,利用自己在金融單位的崗位之便以權謀私,是金融腐敗的共性之一。比如,重慶進出口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蔣斌,“將信貸審批權作爲謀取個人私利的工具,收受貸款客戶鉅額賄賂,違法發放貸款”;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顧國明“在幹部選拔任用過程中,爲關係人‘量身定做’選拔任用方案”……

一個黨性失守、熱衷物質攀比,心理失衡、行爲失範,又掌管着大量金融資源的黨員領導幹部,距離貪腐深淵,也就是一根頭髮絲的距離。在“圍獵”與被“圍獵”中他們都束手就擒。

以高福波爲例,他斂財的方式,主要是利用其掌握和控制的資金,通過爲他人融資提供幫助,收取鉅額錢款。北京某集團公司王某爲感謝高福波在辦理融資、貸款事項上提供的幫助,送給高福波鉅額錢款和北京市朝陽區的一套房產。“心態在此時發生了明顯變化,感覺錢來得太容易了。”只恨錢財聚無多,斂到手時禍來了。如今,不義錢財換來的是滿面淚水:“現在夢醒了,才知道家庭、親人、自由多麼珍貴,對妻子無法盡到一個丈夫的責任、讓女兒無法享受到父親的撫愛,心如刀割,悔之晚矣。”

被“貪”字擊倒的金融領域的黨員領導幹部,都自恃自己“術業有專攻”,認爲金融業務很專業,只要自己動作隱蔽,“外行人”無從覺察。結果,他們無一不是“聰明反被聰明誤”。比如,交通銀行廣西分行風險管理部原高管唐海彪,從2017年5月至2019年5月,在負責處理不良貸款訴訟形成的非正常掛銷賬業務中,利用職務便利,採取提高律師費或者虛構律師費的既“隱蔽”又“專業”的方式,非法佔有訴訟執行回款中的溢出款,共計246.8萬元。穿上“隱身衣”,照樣跑不了!2019年9月30日,唐海彪因職務侵佔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有的放矢 攻堅克難 堵塞漏洞

2019年12月1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研究出臺了銀保監會系統名貴特產特殊資源清單和會管單位名貴特產特殊資源清單。

上述兩份清單共開列名貴特產特殊資源17類,既包括有形的“特產”,比如高端信用卡、紀念幣(鈔)、金融機構非公開定向發行(發放)的存貸款、信託、理財和保險產品等;又包括無形的“資源”,如金融監管或經營服務相關審批權、決定權、可獲利的內部信息和機會,等等。這是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協助銀保監會黨委,持續整治系統黨員幹部利用名貴特產特殊資源謀取私利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的切實舉措。

回顧一年來的金融領域反腐敗鬥爭,諸多深層次問題浮出了水面。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組長李欣然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說:“部分從業人員紀律意識規矩意識淡漠,面對金融市場巨大利益誘惑,容易防線失守被‘圍獵’;金融圈子小,裙帶關係交織,問題和風險容易蔓延,監管者與監管對象之間親而不清、公私不明,容易形成利益團伙;腐敗問題存量多、增量不斷,不收手、不收斂問題依然突出。”

愈艱難,愈要勇往直前。李欣然介紹,在監督黨委落實主體責任方面,駐會紀檢監察組協助會黨委制定《2019年黨風廉政建設暨紀檢監察重點工作任務分解表》,明確全年5個方面52項重點任務,落實部門責任和完成時限;協助制定《銀保監會黨委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落實領導班子集體和領導班子個人6方面23條責任,使監督有了切合行業實際的具體抓手。

“拓展日常監督深度廣度,堵塞漏洞‘治未病’,以強監督倒逼強監管責任落實。”駐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以問題爲導向,因地施策,針對原廣西、新疆、深圳銀監局違規批設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問題,推動開展該類機構市場準入問題全面自查和專項排查。針對原山西銀監局違規覈准高管任職問題,問責3人並將有關情況和處分決定在系統內通報。針對5家銀保監局有關監管履職問題問責幹部22人,其中局級幹部9人。在嚴肅問責的同時,制定《關於監管工作中盡職免責的指導意見》,建立容錯糾錯機制,協助銀保監會職能部門制定修改多部監管履職規範辦法,保護好履職盡責、敢於作爲的幹部。

2019年伴隨着中管金融企業派駐機構改革的深化,駐中管金融企業紀檢監察組發揮“派”的權威、“駐”的優勢,與地方紀委監委協作配合,金融領域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進一步加強,爲深入開展金融反腐、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提供了重要的組織制度保障。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派駐中國建設銀行紀檢監察組組長朱克鵬介紹,派駐機構改革後,根據監督對象的不同特點,駐建行紀檢監察組將重點人劃分爲“五大羣組”,即總行黨委班子成員和高管、總行部門和直屬機構負責人、一級分行和駐地審計機構負責人、境內子公司負責人、海外機構負責人,針對不同羣組,制定不同的日常監督方案。比如,針對資金密集、違紀違法及職務犯罪多發頻發的信貸領域,駐建行紀檢監察組緊盯不良資產覈銷業務、打包業務、財務列損業務“三關”,就項目是否隱藏道德風險和問題線索,從違規、違紀、違法及涉嫌犯罪等方面進行“四看”,監督質效不斷提升。

專家點評 一體推進“三不”防控金融腐敗

山東大學經濟研究院副教授陳言說,重點領域的腐敗問題往往是經濟、政治問題交織,在這些領域持續加強反腐,不僅維護經濟健康持續發展,更有效增強羣衆向心力和凝聚力,也見證了我國社會綜合治理向現代化邁進。

“反腐永遠在路上,金融系統也不例外。去年以來一批金融領域腐敗分子被查,體現了黨中央持續高壓反腐和鞏固發展反腐敗鬥爭壓倒性勝利的決心。”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高等研究院副院長杜治洲認爲,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背景下,未來必須加大金融及相關領域的法治化和透明化改革的力度,要完善金融業相關法律,特別是要推動修訂反洗錢法,充分發揮反洗錢在預防和化解金融風險方面的特殊作用。

“當前的金融領域反腐敗實踐,也是一體推進‘三不’在金融領域的成果。”北京科技大學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宋偉建議,一方面要繼續加大對金融腐敗的查處力度,系統總結分析金融腐敗的規律和趨勢,研究其中存在的制度漏洞;另一方面深化金融領域體制機制改革,推動金融領域各環節制度化、規範化發展,從而有效控制金融腐敗風險。

不斷鞏固制度建設成果,以制度盯住人、管住錢。北京大學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建議,下一個階段,要利用好反腐敗的成果,把金融領域反腐敗成果上升到制度和體制的層面,轉化爲制度成果。要健全完善金融領域監督體制機制建設,把不敢腐的成果轉化爲不能腐的制度成果;要完善金融領域監管制度,特別是金融決策制度、金融資金的審批制度等。

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湖南工商大學教授、中國廉政法制研究會副會長鄧聯繁說,要以公開爲龍頭,讓金融單位在陽光下公開運行,以公開促公正、以陽光保廉潔。要實行兩手抓,一手抓內部公開,保障職工羣衆的知情權、監督權;一手抓外部公開,讓金融單位接受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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