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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遭遇了家暴,你会怎么做?

  每年的11月25号是“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从1993年联合国设立这个日子以来,家暴,从未在我们的世界中消失,它一直在角落里暗自生长,发出低鸣。

  在新闻上,家暴事件屡见不鲜,从李阳家暴,董珊珊案、张默殴打女友童瑶、黄奕被丈夫打得脑震荡、至上励合成员刘洲成在妻子怀孕期间家暴.....到前几天,又一则明星家暴事件上了热搜:演员蒋劲夫家暴日本女友。

  这些引起热议的家暴新闻主角大多因公众人物身份而备受关注,而对于水面之下的更多普通的受害者来说,她们会遭遇怎样的命运呢,我们先从《每日人物》曾报道的一个家暴受害者盲女杨希(化名)的故事开始讲起。

  那时,17岁的她坐在哐哐当当的绿皮车上,看着蓝蓝的天,春天的太阳,会泛起甜甜的笑,会有很多从心底跳跃出来的梦和憧憬。

  然而,命运却在婚姻中急转流下,定亲后的一个早晨,男友把她的两个眼睛挖了下来,此后,生命的黑暗便一直挥之不去。她在后来的第二段婚姻中,除了要面对黑暗,还要面对不定时发生的家暴,被鞭打,生理期被逼喝冷水,被刀架在脖子上......整整持续了五年,这样的生活无异于人间地狱。

  直到那一刻的来临:她用斧头砍死了丈夫,一共砍了16刀,而接下来她要面对的是10年的牢狱生活。

  中央电视台纪录片《中国反家暴纪事》中,遭受家暴被男友挖去双眼的李翠翠。

  在中国,和盲女杨希同样遭受过家暴的受害者,是一个庞大的群体,而其中又以女性为主要群体。据全国妇女联合会的统计数据,在我国24.7%的女性曾遭受配偶辱骂、殴打、恐吓、经济控制等不同形式的家暴;近90%的家暴受害者为妇女。据联合国统计,中国4.3亿个家庭的门后,平均每7.4秒就会有一位女性受到丈夫殴打。

  媒体人类实验室曾做过一个街头采访:“当你面对家暴你会怎么做?”,受采访的人都不约而同地说:“离婚!”这也许也是你的答案。

  离婚对于我们普通家庭来说,不是一件难事。可对于真正处在家暴困境中的受害者,离婚,离开家暴,无异于一场在暴风中的逆旅,要付出的代价也许就是结束生命。

  今天,我们暂且将目光对准占绝大多数的女性受害者群体,从一个普通的女性受害者出发,去看看,在今天,正处在家暴中的她们面临的是怎样难以逃脱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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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害者在层层枷锁中挣扎

  人类实验室采访的一位家暴受害者说:“我们是自由恋爱结婚的,你会对自己选择的这个人,有一个执念,就是每次在他打你的时候,你都会告诉自己,他不是这样的人。你懂么?”

  2017年,全国涉及家暴案件数量总共94571件,报警率只有9.5%,而能够请律师提起诉讼的人,只有66%。据联合国调查,在中国,面对暴行,女性平均被虐待35次才选择报警。这说明,在中国,只有少数家暴受害者会采取法律措施,而她们也是在经历了一段长时间的家暴后才有所行动。为何要忍受这么久呢?

  关上门,家就成了一个隐秘的场所,如果不主动向外求助,这座房子无异于隔绝社会的一座孤岛,没人知道这里曾发生过什么,这里正在发生什么。

  进入婚姻时,我们确信对方是爱我们的,我们怀着爱与憧憬生活到了一起,可恰恰,当爱变成了拳头落下来时,我们会选择不相信对方是这样的人,而往往,对方在暴力之后再给你一颗糖,给你道歉,这让女人更愿意选择相信,相信对方会变好。毕竟,生活在一起,那份感情不是说断就能断的。

  而且,传统的女性观念和家庭观总告诉我们,作为女人,“隐忍是一种美德”,“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家丑不可外扬”,这些观念,都在潜意识中告诉我们,面对丈夫的家暴,能忍则忍,传出去总是不好,宁愿自己受苦也要保全这些所谓的面子,可在家暴面前,隐忍却成了最终刺向自己的一把利剑。

  此外,如果有了孩子,就会成为极大的牵绊。“孩子没了爸爸,对孩子可不好”,“为了让孩子有一个完整的家”,“怕报警后,丈夫留有案底,影响孩子的政审”,“要是离婚,自己没有能力养孩子”,为了孩子,许多女人也选择了隐忍,这也成为许多受害者难以离开家庭的原因。

  更有甚者,受害者还要面对加害者的恐吓威胁。9月11号,新京报报道了一个男子杀妻子娘家5人的惨案。在这个惨案的背后,男子对妻子实施家暴二十多年,妻子曾多次提出离婚,然而,男子却总是以威胁“你要是敢离开我,我就把你全家都杀掉”来恐吓妻子,妻子只好作罢,但悲剧还是发生了。

  在爱,自身的局限观念,孩子,丈夫的威胁等层层枷锁面前,一个女人即使被打得耳聋,流血,残疾,痛苦嚎叫,也很难决心做出离婚,报警的行动。这中间隔着深深的一道鸿沟,难以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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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旁观者“这是家务事,我可管不了”

  今年9月26号,中青报的记者杨杰写到:家暴群的女性普遍反映,一旦报警,警方很多时候会碍于“家务事”,以调解劝和为主,而报警无效回来,要面对的是更严重的家暴。

  告诉亲人呢?一位豆瓣网友讲述了自己遭遇家暴后去报警时家人的反应,“我爸明显就生气了,你惹他干嘛?报警有什么用!拘留完了不也要找你麻烦吗?”

  是的,直到如今,一个终于想要逃离家暴的受害者,当她向周围人发出呼号,得到的往往是不理解和不理睬。

  “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

  “这是你们家的家务事,我可管不了”

  “夫妻间打打闹闹,这是正常的,别大题小做”

  “可怜之人必有可怜之处”

  “他为什么打你,肯定是你做错了”

  这些长久以来形成的偏见,让想要自救的家暴受害者处在更孤立无援的地步,当周围人都对家暴报以漠然,批判受害者,事不关己的态度,那些长久以来的社会偏见,就极易成为受害者坠入深渊的一个推手。

  在2009年,这种偏见就酿造了一个悲剧。年仅26岁的北京女孩董珊珊被其丈夫殴打,她及她的家人共有8次报警,都被警方以“不好管,现在还是夫妻”等为由拒绝直到那个悲剧的结局发生:董珊珊在家暴中被打死。

  人类实验室专访家暴受害者视频《我被家暴了是我活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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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家暴法:还未能真正保护受害者

  201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可是,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多种问题。

  

  比如取证难,很多家暴事件因“证据不足”而不了了之。广州日报报道,2014 年到 2016 年,全国涉及家暴的一审案件数量共 94571 件,其中 3741 件被认定存在家暴行为,认定率仅为 3.96%

  还有在执法过程中,对家暴实施者的处罚常常很轻。今年5月2号,澎湃新闻报道了一位深圳男子当街殴打妻子,邻居上前救人时还遭男子持刀威胁,而最终结果就是男子被行政拘留10日。

  而反家暴举措中的庇护服务,也仅仅只有少数受害者得到服务。新京报报道,据全国妇联权益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全国 2000 余家家暴庇护场所,在 2016 年一年时间里,仅提供了149 人次庇护服务。

  中国反家暴法目前在实施层面,还远远没能真正保护我们的受害者。

  中央电视台纪录片《中国反家暴纪事》中,因以暴制暴获刑的众多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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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场噩梦,难以逃脱

  妇联调查显示,我国每年有15.7万妇女自杀、其中60%妇女自杀是因为家庭暴力。家庭暴力俨然已经成为把女性推向死亡的重要杀手。

  就像是难以逃脱的命运,受害者在家暴中想要逃离出来,除了要跳脱自身的观念局限,家庭的各种牵绊,还要面对周遭人对家暴的偏见,加上反家暴法的不完善,家暴受害者会陷入一种困境,想要逃,却无处可逃。诚如一位家暴受害者说的:“遇到这种事,任何人想要摆脱它,都要脱一层皮。”

  于是,在我国,大多数家暴受害者要面对的结局是,被长期家暴后才选择报警,或者无法承受选择自杀,或者在家暴中度过一辈子,又或者以暴制暴,一反抗就可能是最极端的做法:弄死你,这是人性绝望的爆发时刻。在柴静的《看见》一书中,柴静在女子监狱采访的11个女子无一例外都以这种决绝的方式结束了家暴,可等待她们的却也是遥遥无期的监狱生活,十五年有期徒刑,十年有期徒刑,甚至死刑。

  对于受害者,反家暴是一条漫长的突围之路,宛如南非沙丁鱼的大迁徙之旅,一路上危机四伏,随时都有可能被其他动物捕食,可它们也依旧会朝着彼岸游去,因为在那里,生命得以生生不息

  

  每一个生命都值得被善意对待,愿有一天,“家暴零容忍”能够成为社会共识,每一个遭遇家暴的不幸者,都不再成为一座孤岛,当她/他伸出一双手,就会有无数双手递过来。

  

  资料来源

  新京报《还有多少女性遭受的暴力,无人知晓》

  中国青年报《家暴不是“家丑”》

  柴静《看见》

  每日人物《家暴之后,盲女杀夫》

  本文为| 拙见 |原创文章

  文字:夏忆 排版:夏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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