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展期协议担保人已换成另一人,按相关法律,作为贷款中的原担保人,陕西信合大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应给我消除不良征信记录,但其以担保贷款未还清为由,迟迟不予办理。”11月21日,大荔县苏村镇溢渡村村民张先生说。

不良征信难消除

无法贷款

“2014年6月18日,我给同村人担保向大荔信合联社苏村信用社贷款5万元,担保期一年。2015年6月13日贷款人将5万元贷款作了展期(贷款到期不能归还,经批准办理延长归还时间),担保人也换成另一人,约定到期日期为2016年5月10日,贷款展期协议到期后贷款人无力偿还,产生的不良征信却记录在我个人征信中。”张先生说,这导致他现在无法从银行贷款。

张先生表示,按相关法律,贷款展期协议签订后,这笔担保贷款就与自己无关了,而是由展期协议中的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7年我去邮储银行贷款,被告知有不良信用记录不能贷款,查询后发现这笔5万元担保贷款所产生的不良征信,全都记在我个人征信中,而展期担保人的个人征信却没有此笔贷款的记录。”

张先生说,他多次找大荔信合联社要求消除不良征信,“每次回复都称要等5万元贷款偿还后再解决,对我提出的展期协议中担保人换人后担保贷款就与自己无关的说法,大荔信合联社并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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