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9日,在法律援助律师和法定代理人的见证下,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陈某向福鼎市检察院出具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认罪认罚具结书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陈某因多次盗窃而被立案侦查,依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陈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认罪认罚。福鼎市检察院接到该案后,第一时间为陈某落实法律援助,一方面保障陈某获得有效的法律援助,另一方面确保陈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在充分了解认罪认罚制度的性质和法律后果后自愿做出选择。

11月21日,福鼎市检察院对该起盗窃案提起公诉,并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向法院移交了认罪认罚相关材料,并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该案从受理到提起公诉,用时仅13天。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

群众 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不是有一套特殊程序?案件办理时间这么短,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如何保障?

未成年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在较短时间内办结,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但这与落实未成年特殊保护制度并不冲突,因为社会调查、法律援助、听取意见等程序照常进行。

未检检察官 实际上

这起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收到案件后,即委托司法局对陈某进行社会调查、落实法律援助;司法局在十日内提交了调查报告;承办检察官结合社会调查结果认为对陈某确实有起诉必要后,及时听取法律援助律师、陈某及其法定代理人意见后,提出适用刑事诉讼法新增的认罪认罚制度办理的意见。同时,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结合前期调查情况,对陈某进行释法教育,引导其凭借合法劳动取得收入。还告诫陈某父母,要履行监护职责,帮助孩子重拾回归社会的信心。

新法链接: ● Q:

未成年人也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A: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因此,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适用主体上并不排除未成年犯罪嫌人、被告人。 Q:

为何该案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而非速裁程序? A: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速裁程序:

(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

因此,该案不能适用速裁程序,但是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以达到未成年人案件快速办理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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