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普宁市公安局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和下架山派出所联合市环保局、下架山镇政府在下架山镇双丰村查处一无牌证印花厂,现场抓获涉嫌污染环境的犯罪嫌疑人马某华、张某波等2人。经普宁市环保局提取该印花厂排出的污水进行检测并出具监测报告(普环监(测)字2018第(11)069号),报告结果显示上述印花厂所排污水中含苯胺类,属于有毒有害物质,涉嫌污染环境。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马某华(女,普宁人,41岁)交代其于2018年4月份在下架山镇双丰村清安楼开办一个无牌证印花厂,并雇佣张某波(男,贵州人,41岁)等人,张某波负责印花、洗板等工作,该厂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每天产生的废水没有经过任何处理便直接向外排放,造成污染环境。

目前,马某华、张某波等2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来源:普宁警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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