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人人承诺!徐州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违者最重开除!

11月22日,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学校、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组织教师(含编外聘用教师、借出教师)于11月30日前,组织签署省教育厅统一制定的《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简称承诺书)。

严肃查处继续开展有偿补课行为

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教师本人留存、一份学校存档备查。教师签署承诺书后,要自查自纠,杜绝一切有偿补课活动。

从2018年12月1日起,对仍然明知故犯、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违法的人员,一经发现,一律先停职,待调查处理。

对情况查实的,鉴于不讲师德诚信,应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师〔2018〕18号)等规定从严从重处理,直至取消其教师资格甚至辞退(聘)开除,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并及时报省教育厅。

建立拒绝有偿补课的长效机制

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工作,确保公开承诺不漏一校、不掉一人。要增强签署承诺的仪式感,加强宣传,使每位教师再学习、再认识,珍惜光荣、爱惜职业,自觉维护教师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声望。

今后,教师调动评先、晋职晋级都要提供没有从事有偿补课的证明。学校要畅通投诉渠道,公开举报电话、信箱,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对治理有偿补课不力、不上报违规处理结果的学校及其教育部门,要对中小学校长书记和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问责。同时,在对学校和地区各类考评中一票否决。

学校要将签署的承诺书电子数据输入省级信息监管平台,各设区市教育局将开展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活动情况于12月15日前报省教育厅。同时,学校要通过告家长书等形式告知家长,取得家长的理解支持。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

公开承诺书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做新时代“四有”好教师,本人公开承诺如下:

1.不在住所或其他场地开展有偿补课;

2.不在校外培训机构参加有偿补课或担任任何职务;

3.不参加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4.不到居住地以外开展异地有偿补课;

5.不组织、推荐、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6.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7.不从事其他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

以上承诺,请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学校和上级组织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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