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的男女婚嫁,自由戀愛者極少,多是家長包辦,通媒結親,即所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現如今,雖然都提倡因自由戀愛而結婚,但咱棲霞的這些婚嫁禮俗的老規矩還是有必要懂得的。

1

議婚(說媒)

議婚,就是由媒人來往於雙方家長之間,商量締結婚姻關係。結親的基本條件是門第相當,財產相若,同姓不婚,兼及相貌,年齡般配,骨血不能倒流等。議婚階段,媒婆起着重要作用。媒婆議親,首先是口頭上探詢雙方的意圖,如雙方家長認爲可以做親,這時一般由男方出面,正式請媒人去商議定親事宜。在過去,在雙方滿意之後,還要進一步請算命先生或陰陽先生來合婚。經過合婚,若命不相剋,便可簽訂婚約。

2

訂婚

訂婚,民間通常稱作“傳啓”,一般又有“傳小啓”和“傳大啓”之分。大啓,有的地方稱作“龍鳳貼”,貼長約1尺,寬約5寸,厚約1寸。傳大啓是舊時正式簽訂婚約的一種形式,兩家傳過大啓之後,表示婚約達成,已成姻緣,同意雙方子女結婚。

3

過紅

在訂婚之後,男方需給女方“過紅”,過紅的意思統而言之,就是男方給女方彩禮。目前,棲霞普遍的金額是31800取“三家一起發”的喻意,不過都根據雙方經濟情況有所調整。在多年以前,流行一種11000、或者10001,取“萬里挑一”的兆頭。

4

送日子 鋪房

送日子,原是男方選定舉行婚禮的日期,請女方同意,同時還要送聘禮。舊時推算日期之時,多有歌訣可依。如“行嫁歌”的歌爲:“正、七迎雞兔,二、八虎與猴,三、九蛇共豬,四、十龍和狗,牛羊五、十一,鼠馬六、十二”。

佈置洞房的最後工作稱爲“鋪房”,通常由孃家隨妝來的人和婆家的人共同進行,也有隻婆家人鋪的。鋪房一般在婚禮前一天的晚上,由兒女雙全的嬸子和嫂子來鋪炕疊被。

5

迎娶

娶親之日,禮俗繁多,迎娶新娘過門是首要的一項。迎娶新娘進門的時間,一般都在中午。舊時結婚稱“小登科”,不僅准許無功名而官服冠戴,就是官轎遇到娶親的隊伍也要讓路。娶親的途中若是遇上出殯的,並不躲避,謂之“白頭到老”;若遇上另一娶親隊伍,兩個新娘要交換禮物,有的日後還當親戚走動。

6

拜堂

新娘到了新郎家,被攙扶進院內,即開始舉行拜天地的儀式。天地桌擺在堂屋門前,上放升、鬥各一個,裝滿高粱,蒙上紅紙,鬥中插一杆秤,鬥前的升內燒一束香,升前再豎一面銅鏡。新郎、新娘站在桌前,女東男西,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對拜,送入洞房。

7

回門

婚禮的最後一項是“回門”。回門就是新郎、新娘同去女家一次,或者由女家搬回孃家住幾天,一般在成親後的第三天。

查看原文 >>
相關文章